朱明一看这情景,知道艾灵柔是不想提及此事,也知趣的不再提。朱明答道:“是这么回事。当时吧,我正在屋子里睡觉,就听见外面吵吵闹闹的,我就出去看了看。一看不要紧,原来是有人在念靖曼家门口闹事儿呢。我是谁?我是威猛无比的帅哥朱明!所以,我首当其冲,上去就和那个老张头理论了一番。老张头被我的是痛哭流涕,感恩戴德的非我是国舅爷,要巴结我。还死乞白赖的让我去他家吃饭,之后……”听完了朱明所的话,艾灵柔才意识到刚才自己是错怪他了。艾灵柔有些尴尬的低下头,红着脸声的道:“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
朱明呵呵一笑,道:“不用什么对不起,我也确实有些喜欢她的。”
艾灵柔的身子一僵,不过随即也释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还爱着自己,那也就足够了。
艾灵柔强颜欢笑道:“呵呵,没什么的。只要相公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她故意没朱明,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诉朱明,自己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朱明哪里不明白艾灵柔的心思,上前把她揽入了怀中,幽幽的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瑚儿公主,你们是我不能割舍的一部分。可以,没有你们,我在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还有一个人,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人——念靖曼。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的话,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对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并不掺杂任何的儿女情长,你知道么?”
艾灵柔靠在朱明温暖的怀抱里,静静聆听着朱明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一阵感动。朱明把她当成了至亲至爱的亲人,她又何尝不是呢。在她的心里,朱明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真的让她离开朱明,除非是杀了她。现在,她唯有紧紧的抱着朱明,以此来告诉他,自己很爱他。
两人环抱了好久,不知不觉,哪来了一阵轻风,把微弱的灯光给吹熄灭了……
………
“少爷,今天我们要去哪啊?”一个油光粉面的家伙献媚的道。
“少爷今天心情好,咱们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猎吧!”一个长相白脸似的书生道。仔细一看,这家伙不正是吴旭升的大儿子吴觉行么!
吴觉行今天穿的很有书卷气息,有那么一点点文人骚客的风范。他今天看起来神采奕奕,精神极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为这家伙昨天刚抢来一个姨太太,是一户商家老板的女儿。妞不禁脸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经过咱们吴家大少昨夜的验证,这妞还是个雏儿。
这更是让吴觉行高兴了一回,一夜*了七八次。只把妞整的是都下不来床了,,对吴觉行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顺。这大大满足了吴觉行那膨胀的虚荣心。
由于昨夜的夜战,让吴觉行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点飘飘的。但这并不影响吴觉行的兴致,吩咐了下人牵了马,带着这油光粉面的管家吴笛便往城郊赶去了。
两人快马奔腾的赶往城郊的山坡,这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一般有钱人有事没事都爱上这里打打猎,吃吃正宗的野什么的。两人来到了山脚下,吴觉行停了下来。管家吴笛连忙拿出弓箭交予吴觉行,吴觉行拿在手上,试了试。就开始寻找起猎物来。
突然,吴觉行发现了一个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准了那个山兔。
吴觉行身贯注的瞄着兔子,“嗖!”的一声,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脏。可怜的兔子挣扎了两下,便不动弹了。
吴笛见状,连忙竖起大拇指,拍起马屁:“少爷真是好箭法!”
吴觉行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给我捡回来,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吴笛就屁颠屁颠,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吴笛边跑边想,幸亏这次少爷射中了。要是没射中的话,自己还要拿准备好的东西去忽悠他了。这败家少爷,真是让人头疼啊!
吴笛是吴觉行家的老管家了,是吴旭升捡回来的孤儿。从就和大少爷吴觉行在一起,两人岁数相差不大。不过身份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吴笛是仆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吴觉行大少爷吃饭,如果稍微烫了一点点,或者凉了一点点的话,就会被吴觉行给打的遍体鳞伤。不过吴笛并不敢有一丝怨言,他觉得,自己是个孤儿,能被吴旭升所救,给自己口饭吃。那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恩德,所以他也就尽心尽力的辅佐着吴觉行。
有一次,吴觉行外出到潮州游玩,看上了一女子的美貌,便上前调戏。吴笛作为管家,自然是要顺从着自己的主子。可无奈,这女子是潮州节度使的女儿。潮州节度使听自己的女儿被调戏,便大怒。命人抓住了吴觉行和吴笛。
没想到,在潮州节度使面前,吴觉行焉了。他一个劲儿的自己和事情没有关系,是自己的管家吴笛动的手脚,还主动让潮州节度使把吴笛给抓起来。当时的吴笛可谓是心灰意冷,但是想到吴老爷对他有恩,所以吴笛毅然决然的抗下了所有的事情。潮州节度使心中自然是明镜的,不过因为当时吴旭升托关系,托人的走动了不少名门望族来替吴笛“求情”,再加上身自己的女儿并没有受多大的委屈。潮州节度使只得象征性的打折了吴笛的左腿,吴觉行却是没有任何事情的给放了。
事情过后,吴旭升亲自看望了吴笛,并且还给他了一桩婚事。吴觉行也是又赔礼又道歉的,让吴笛对吴觉行的怨恨也消失无踪了。不过事情过后,吴觉行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对吴笛吆喝来吆喝去的了。而是像个好兄弟一般的对待他,这让吴笛很是受用,觉得自己这个腿没白折。所以对吴觉行也是尊敬有加了。
殊不知,吴觉行并没有把他当个人看。要不是当时吴旭升发怒,呵斥吴觉行不能再那么对待吴笛,不定吴觉行早就把吴笛给整死了呢。吴觉行觉得,自己要个残疾有什么用!
吴笛一瘸一拐的来到了死掉的兔子旁,拔掉箭,提着兔子就回到了吴觉行额旁边。笑道:“少爷,今天这次收获不错啊!要不等下我们再猎杀几只,在这野外生活烤了吃吧?”
吴觉行爽朗的笑了笑,道:“行啊,等下我去买酒来,咱俩兄弟喝一顿!”吴笛一听吴觉行要去买酒,连忙开口制止:“少爷,要买也是我去买啊。您在这里歇着,我去去就来。”着,就要走。
吴觉行一把拉住了他,看似很诚恳的道:“不行,你腿脚不方便,这次还是少爷我去吧。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就好了!”
“这这不太好吧?”吴笛似乎有些为难,这大少爷去买东西应该还是头一回吧!
“没什么呢这这那那的!你在这里等着我就好了。”吴觉行拍了拍吴笛的肩膀,然后就骑上马头也不回的走了。
吴笛看着吴觉行远去的背影,一阵感动涌上心头。望天下的主子,哪个能有吴觉行这样体谅下人的。这让吴笛觉得,死心塌地的跟着吴觉行是个正确的选择。可是他却忘了,在潮州的时候,吴觉行可以出卖他一次,为什么就不能出卖第二次呢?
再看吴觉行,此时他正嘴里叼着一个狗尾巴草晃晃悠悠的骑着马往山下走去。事实上他并不是体谅吴笛,他只是觉得有吴笛跟着,搞的自己很烦。而且吴笛是个瘸子,一般情况下吴觉行都不愿意跟他一起出来,就是怕丢人!他害怕等下吴笛要是自己府上的管家,会丢了吴家的人。
吴觉行欣赏着路两边的风景,走的也并不快。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走到天黑再回去,吴笛也不敢多言。看着这山清水秀的城郊风光,吴觉行多想吟上那么一首。于是,他情不自禁的张开双臂,开始抒情的吟唱着。
然而,在丛林中,念平和景晟正偷偷猫在一顿草垛旁边,正嘀嘀咕咕的些什么。
“念平哥哥,咱俩耍耍那个人怎么样?”景晟坏笑着道。孩子,就是玩心重。
念平听了却有些皱眉。他比景晟大些,自然想的也就多些。看那人的装束,标准的一个富家公子哥的打扮。若是真搞出了什么事情来,那怎么办?所以,念平担忧的道:“这样恐怕不好吧,一看他的打扮就知道是个纨绔公子,若是真出了什么大事,那可怎么办?”
“景晟哥哥,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胆了?你以前不是经常自己在村子里是个霸王吗?怎么这点事都不敢了?”景晟故意用话来刺激着念平。
也难怪,在念平这个十三四岁的年纪,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的激将法。于是,念平挺着胸脯子道:“谁我不敢了?那你,我们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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