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会大家的视线都被沈安安,那熟练无比的切割动作所吸引。那把无极刀原本削铁如泥,这会用来削这烤的焦黄的鸭肉,简直是大材小用,但带给大家的感官效果却很好。
只见沈安安手里的动作一下又一下飞起,便见一只完整的鸭以眼睛可见速度一点点的瘦下去。随即多出来的是旁边放着的餐盘中的肉。从无到有,然后从一层堆到两层,再从两层堆到三层,慢慢的堆到最高。最为关键的是,即使堆得再高,那些鸭肉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而像是经过手工堆叠起来一般。
要做到这点,显然不是一日,两日就可以练就而成的。
而且沈安安还用刀,切割了最上面的一层鸭肉,厚厚的油脂呈现金黄色。单独切出来,大约五六块的样子,这个可以沾糖吃,名叫一品香。
咬起来松软可口,带一点脆脆的香味,确是生香,便是一品香的由来。
听了沈安安的介绍,众人不由食指大动,忍不住一人吃了一小块。个个都说味道不错,但这一品香,一般只能吃一口,因为吃多了会感到油腻,后面好吃的鸭肉就不想吃了。
其实沈安安前世并不是做菜小能手,但自从穿越后,她像是金手指附身一般。一般的食材放在她的眼前,脑子里就会自动的出现做这道菜的工序。
她只要自己练习过一次两次,基本上就能掌握了。而且调出来的味道,比一般的人做的好吃。因为做的菜,经常得到别人的夸赞,沈安安就越来越喜欢做菜,有时遇到自己没有做过的食材,也会询问别人,或者自己试着调出味道来。
“咦,你的切割技术不错,不过你这把刀,看着很不错啊?”宋鏖心道,怎么跟他记忆中的那把刀很像。记忆中那个救了他的人,手里拿着的那把刀,刀柄上的花纹是那种镂刻的兽纹形状,上面刻的字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字体。有点像古代象形文字,那两个字体是刻在一个大钟鼎上面的。
“怎么,你喜欢这把刀?”沈安安笑着说。
没想到宋鏖真的去看了,他把刀拿了在手上:“我来试试。”
不过宋鏖拿起那把刀的感觉,就像是拿了一把不称手的菜刀,即使是削铁如泥,但在不会用的人手里,也是白费力气。
他试着切了几下,只切下一点点鸭皮,而且切出来的横切面很不整齐,就像是小狗咬过的一般,十分搞笑。
“哎,真是丧气啊,看你做的如此简单,为什么到了我手里,就不好用了。”宋鏖说话间将这把刀还给了沈安安。
这把刀他看了下,和他记忆中的那把刀,有些相似,却又有些区别。花纹也是兽纹,但是这把刀柄上赫然有无极两个字,而且无极两字还是用金片刻上去的。做的十分华贵,比以前他记忆中那把刀看上去好看许多。
难道这两把刀有一些联系?他准备等事后再问沈安安。
“哈哈,这就是所谓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如果你们随便一切,都和我切的一样,我还拿什么混饭吃。”沈安安的一句话,将大家都逗乐了。
也缓和了现场的气氛,大家都准备来尝尝这看上去让人有些垂涎欲滴的烤鸭味道。
比较有趣的插曲是,宋鏖卷烤鸭卷的时候,卷的动作又好看,又很有卖相。南宁动手能力特别差,卷了几次,不是将黄瓜丝弄掉了,就是将鸭肉弄掉了。
而且还不小心打翻了,她面前的蘸料,搞的那叫一个手忙脚乱。
后面还是宋鏖实在看不过去了,直接将自己手里卷好的给她吃。
“吃这个吧,我卷的很快。”
宋鏖递到南宁手上的时候,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面前那张修长素白的手。有些不可置信,他竟然敢会卷烤鸭卷给她吃。
于是她愣在那里,想着这是他刚才亲自卷的,有些舍不得吃。
宋鏖则继续乐此不疲的卷了起来,很快又拿起一张面皮,熟练的夹起两块烤鸭,黄瓜丝,葱丝,慢慢的卷起来,蘸上甜酱,张开嘴巴,小小的咬上一口。
虎口轻轻鼓起,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只觉得口齿留香。
鸭肉的松,香,脆和黄瓜丝的脆嫩,加上新鲜的爽感,还有甜甜的好吃的蘸料,真的是炒鸡好吃。
好在其他人都在埋头吃着自己面前的菜,没注意自己的窘迫,南宁顿时小口小口的吃着烤鸭卷,她吃完后,才发觉自己竟然忘记蘸料。
但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烤鸭。
沈安安最拿手的鱼火锅和生鱼片,今天的盛宴上也没有少。
鱼最好调味,沈安安今天也做了好几种鱼。
烤鱼烤了一些,都是那种巴掌大小的小鲫鱼,从中间剖开,抹上盐,八角粉,花椒粉,加上少量的辣椒粉,这个就是直接放在火上烤着吃的。
还有清蒸鮰鱼,清蒸鮰鱼,讲究的是火候。还有鱼本身的品质,如果这些水生长时的水质干净,蒸的时候,只需要盐,料酒,几片姜丝,等出锅时,放一些葱花点缀一下就可以了。
红烧小杂鱼如果不怕鱼翅多,可以勇敢一试,这些小杂鱼都是野生鱼,味道很鲜。里面放一些萝卜丝一起烧,味道很好。如果有冰镇的条件,可以直接做成鱼冻吃,别有一番风味。
南宁是第一次吃生鱼片,而且还尝试了,沈安安给的芥末。她吃的眼泪直流,嘴里却是连呼好吃。
大小姐的形象全然不顾了,让大家觉得她很是可爱。
今天在这个饭桌上,公子没有了,千金小姐的形象也丢到太平洋去了,大家的目的,一致为了吃,而且最好能吃光光。
所以他们吃到最后,也不顾形象了,有的挽起衣袖,有的直接用手抓,总之怎么吃方便怎么来。
等到后面上燕窝和鱼翅的时候,大家已经快吃到脖子上了。不过为了给沈安安面子,他们都吃了几口,最后一个个都摊在那里,嘴里嚷道:“不行了,不能再吃,再吃肚子就要撑爆掉了。”
却没想到,最后竟然还有一份水果餐。
里面放了牛奶还有一些椰果,中间的部分做成了奶昔的液体状态,外面则是去掉皮的水果。
远远看去红红绿绿,五彩缤纷。
这些牛奶则是沈安秀下午的功劳,她去看了庄晋,然后问他那里可以弄到牛奶和蜂蜜,还有一些花草。
没想到庄晋家就有一个农庄,那里养了很多牛和羊。于是沈安秀就带了很多回来。
庄晋还说,如果她们需要,他可以派人每天给他们送新鲜的奶。搞笑的是,当时庄晋说送奶的时候,出现了口误,等他意识到错误时,立刻更正了,说给她们送牛奶。
看他羞的满面通红的样子,沈安秀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越发觉得庄晋这个人老实可靠。
然后庄晋又陪沈安秀到他爹的朋友家去找蜂蜜,那个人也是个老头,也喜欢搞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喜欢种一些奇怪的花草,养的比较多的是蜜蜂。
当时沈安秀说想买蜂蜜时,那老头还拉着沈安秀说,蜜蜂还可以给人治病,可以让她的皮肤变得跟鸡蛋白一般白。
说完就逮了一只蜜蜂要给沈安秀试,吓得她直接躲在了庄晋的后面。
庄晋后面给那老头说一些好话,那老头见沈安秀实在不愿意给自己做实验,只能作罢。最后却有些不大情愿的,卖给沈安秀一瓶蜂蜜。
这份水果餐因为加了牛奶和椰果,吃起来口感很好。
沈安秀说起这蜂蜜和牛奶,就说到那个奇怪的老头,然后就把经过说给她们听了,可把她吓惨了。
“这个老伯倒是有点意思,有空我去会会他。”沈安秀听沈安安这么说,顿时吓的脸都白了。
忙道:“安姐儿,你没事吧。那老头说话疯疯癫癫的。家里还有很大的一个大罐子,说是做实验用的。总之显得很是奇怪,我劝你还是不要去的好。”
沈安安则道:“好拉,我只是说说而已,那会真的去。”不过她从姐姐话语里提到的那个老头,就凭那个老头说蜂蜜可以治病,还有可以帮忙美肤之类的,就觉得这老头的前卫意识很强。竟然知道利用蜂蜜养眼排毒的功效做研究。
不过呢,蜂蜜的排队效果,是针对那些皮肤有脓包痘疮之类的症状,用蜂针以毒攻毒。不过这样一来,这些蜜蜂就得死掉了。不过沈安安还知道一种方法,不过她要等会了那个奇特的老头才会有结论。
沈安秀见妹妹说不去,就放心了。因为她吃过这水果餐,味道特别好,便催促南宁也尝两口。
一开始沈安秀看到南宁还是有些拘束的,不过,相处下来后,发现她并没有所谓的大小姐性子,脾气很好,心地也很善良,便也喜欢和她说话了。
南宁听了沈安秀的“鼓动”之语,在吃水果餐之前,叮嘱自己说,只吃一小口尝一尝就好了。没想到,她吃了一块,竟然就不可收拾了。于是她这一下子又吃了一大碗。
直到嘴里要打饱嗝,吓得她赶紧捂住嘴。在外面走了好一会,才将堵在喉咙口的那口气咽了下去。
南宁等气顺过来后,就忍不住对沈安安说:“安姐儿,你太厉害了,我太喜欢你的厨艺了。要不你做我嫂子吧,以后我每天都可以吃到这么多好吃的。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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