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功夫的人,哪怕是表演性质的套路。所以他现在应该先把这套拳练熟悉了再说。熟能生巧嘛!
早上八点才吃完早餐,王队带着两位民警来到了潇若松家。经过一些书面的手续,这件案子算是结了。
王队听说了昨天在院子里发生的事情,当时也是半信半疑。这也不能怪他不相信,这种事儿对于冷清风这个兽魂体来说,都是闻所未闻的。不过当王队向冷清风问起这件事儿的时候,冷清风虽然没有回答他,却也没有否定。此时王队对潇若松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甚至想要潇若松进入公安局,跟着他干,还打包票能让他转正。虽然听上去很有吸引了,但还是被潇若松婉言谢绝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志不在此。再说自己现在还是“狩猎小组”的一员。
如果让冷清风知道了,王队挖她墙角,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
结案以后,家属就可以将尸体接回来,举行葬礼了。所谓长痛不如短痛,干脆葬礼就定在明天。
于是今天一天的时间,潇若松都在忙着给四方亲友报丧。等到晚上,将两人的骨灰接到了大姑家。
一家三口现在就剩下大姑一人,孤苦伶仃。一天的时间内,同时失去丈夫与儿子,这种痛苦怎么让人承受。
从大姑父与小风死到埋葬,大姑整整两天两宿彻夜不眠,水米不进,在葬礼上不知昏死过去多少次。
大姑父闻言潇若松“衣锦还乡”之后坐立不安,在他看来潇若松就应该穷一辈子,怎么能让他出头呢?加之潇若松带回一个貌若天仙的“媳妇”,这让大姑父越想越觉得命运不公平,这种好事儿应该落在自己的身上,怎么能落在他老潇家的儿子身上呢?凭什么他老潇家有个有出息的儿子,而我却只有一个就知道吃喝的傻儿子呢!
想了这些,大姑父像是疯了似的,他那颗本不善良的心,此时完全被“嫉妒”淹没以致疯狂。这才将他的傻儿子“小风”绑起来打。然而谁曾想,会落得如此一个令人唏嘘的结果。
小风是从十岁左右才开始变得异常的,他这个做父亲的却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如果他当时给小风一些父亲应有的关心,给他的内心注入一份亲情的力量,或许今天的结果是相反的。
王队与冷清风也来参加了葬礼,身穿便装的冷清风一眼看上去,就像是个发育过于成熟的初中生。不过身上依然透出作为特警的,那股英气。
王小媚跟在潇若松的身旁,只要他的眼睛看向冷清风,就在他的大腿上掐一把,哪怕是余光都不行。这让潇若松哭笑不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潇若松来说,他这是单纯的欣赏。
额···可能是吧!
你在一头棕熊的身前,摆一条肥美的鲑鱼,不让吃就算了,看都不让看一眼,这未免太残忍了!(PS:棕熊们,都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里潇若松除了练拳,就没做过其它的事情。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潇若松也领悟了不少,他发现这种拳法,与自己当时在“老年公寓”的领悟,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也算是让他找准了一个招式发展的方向。
王小媚每天都会陪着他练拳,有时候静静的在一边望着他出神,有时候也会要求潇若松教她几招。来乡下这段时间了,王小媚一点儿想走的意思都没有,只是期间跟父母通了几个电话。
哎!女大不中留啊。王小媚的父母似乎深知这句话。
这天早上,王小媚拉着潇若松要去祥云县城买东西。潇若松一想,在村子里待了这么长时间了,也该出去透透风了。再说,自己租的平房里还有些东西,正好顺便去拿一下。
方便起见,潇若松去邻居家借了一辆125cc的摩托车。王小媚是第一次坐摩托车,紧紧的贴在潇若松的后背上,眼睛都不敢睁开。此时的王小媚,还是挺怀念马驹那辆老年车的,起码有个棚子啊!
来到县城直奔第一中学旁的平房区,在出租院子的门口停下,发现院子锈迹斑斑的铁门是开着的。
原本油亮的门把手,此时已经生出了一层褐红色的铁锈。走进院子站在屋门口,就可以看见当初蜗居的地方。简单的木床以及潮湿的被褥,都已经发霉。又看了看已经坍塌的书桌与椅子,潇若松才意识到自己回来这里,不是想拿走那床已经发霉的被褥,而是留恋这里恍如隔世的回忆。
以前的自己只想拼命的学习,以后能考上个好大学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现在自己脱离了学校,却步入迷雾。
以前的潇若松,认为自己很了解这个社会上的人。然而等他真的走仅所谓的“社会”时,才发现他以前看到的,只是这袅袅雾气之上的海市蜃楼。
“这是什么地方啊?”王小媚皱着眉头打量着四周:“哦···我知道了!这是你以前养宠物的地方!对不对?”
“啊?!”潇若松闻言惊讶的看着她:“额···对!很丑但是很可爱的一只宠物!”
“嗯···小斗牛犬对不对?”王小媚想了下一下,信以为真道:“我不喜欢斗牛犬!”
“是!我也不喜欢!”潇若松一脸黑线道。
“它去哪里了?”
“送人了!”
“哇···你怎么舍得!难道你···”
“走啦···”
骑着摩托车载着王小媚从学校门口驶过,潇若松却头也没转一下。他是在害怕,怕自己一回头就失去往下走的勇气。
逛商场对于女孩来说是享受,买不买看看;行不行试试!
然而,对于男人来说真的是一种折磨啊,环顾四周让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失眠了不用吃安眠药,陪女朋友逛逛街就行了!
逛了半天,王小媚才奔着自己此来的目标物品而去。
“在这等我一会儿啊!”王小媚有些害羞的“嘿嘿”一笑,走向日用品区的货架。不一会儿的时间,就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走了出来。
“好了!走吧!”王小媚挽着潇若松的手臂,脸蛋红红的说。
潇若松看了看她手里提着的黑色塑料袋,眉头一皱疑惑的问:“买的什么啊?”
“额···”王小媚支吾了半天,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潇若松也是的,难道你不知道女孩在每一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方便的时候吗?!
“油条!”王小媚脑抽似的说出这么一句话。
“啊?!”潇若松回头看了看,确定是“日用品”区:“油条也算日用品?”
“若松?”
潇若松正疑惑呢,突然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寻着声音看去,竟然是小姑夫。
那么说小姑夫怎么会认出现在的潇若松呢?那是因为在小姑夫也参加了大姑父的葬礼,不过吊唁之后就走了!匆忙之间,也见了一面。
寒暄过后,小姑夫非要让潇若松去家里做客。当时潇若松还一愣,还以为他口中的“家”,说的是村里的家呢!
早就闻言小姑夫在县城又养了一房,他怎么好意思去呢!但是反过来一想,如果传言是真的,他怎么会邀请我这个“内侄”去做客呢。
这样一想,恭敬不如从命。小姑夫在前面开车引路,潇若松载着王小媚随后。
穿过两条街,转了一个弯,眼前的“第一小区”让潇若松心里一紧。小区门口的烧烤店,随着天气变冷,也转为主营火锅。
然而让潇若松更加意想不到的是,小姑夫所谓的“家”,竟然就是之前自己与苗小可住的那套房子。
这次走进这个门,却是依客人的身份来的。坐到沙发上,环顾四周和苗小可生活的记忆还历历在目,如今物是人非。
小姑夫说,房子租出去之前还是毛坯房,然而租客装修以后,住了没多长时间却销声匿迹了,算是捡了个便宜。
潇若松闻言不断的点头打量着四周,感慨万千。
刚才一进门只顾着回忆,却忽略一些东西。这个房间里充斥着一个浓烈的女人的味道,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觉得味道不错。然而潇若松从进门,就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
这个味道,就像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你身边走过时的那种味道,异常的刺鼻。好像妄图通过这股浓烈的味道,来掩盖她本身的体味。
什么体味?狐臭?!不是的!是一种让人闻到,就想吐的那种味道。如果你闻过臭鼬的味道,就会明白了!
这很可能是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女人是兽魂体,而她的兽魂就是臭鼬!
想象一下,这该有多恶心!每天和一个满身臭气的女人,在一个床上睡觉,还和她亲热···
我的妈呀!如果你吐了我很抱歉!
反正是潇若松现在已经感觉鼻子不舒服了!嗅觉太灵敏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姑父!这里就你一个人住吗?”潇若松知道他在隐瞒那个女人。而他之所以请潇若松来做客,目的也是让潇若松看一下自己是一个人住,然后“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对,就我自己,我是为了方便接待客户,才买这套房子的!”小姑夫说起谎话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不愧是经商的!
“女客户吧!要不这屋子里怎么这么香!”潇若松皱着眉头道。
“香?”小姑夫说着还仔细嗅了一下:“没有啊!可能是空气清新剂喷多了吧!”
王小媚坐在潇若松的身旁,一直拿手趁他的衣角。这屋子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捂着鼻子显得不礼貌,不捂着吧熏得头晕。
“是不是饿了?哈哈!”小姑夫见潇若松的样子,打趣道:“我已经叫了火锅,一会儿就给送到家里来!”
“不不!”潇若松赶紧摇头:“您看这样行吗?咱去饭店吃,在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您还得收拾!”
好家伙,在这里谁吃的下去啊,饭没吃完,一会儿该熏死了!
“嗯···也行!那咱去饭店吧,就别让他往这儿送了!”这个他当然愿意,他叫潇若松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在哪儿吃饭,那倒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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