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通了电话,非常不耐烦的,说实话,跑滴滴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客人,完全自我为中心,根本不管其他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只要他有事情了,就是可以轰炸你的电话,轰炸到天荒地老,都要把你给炸出来。
好像全世界都tmd是他.妈,都得惯着他。
所以我在接电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好语气。
电话接通了,那头却半天都没有一个声音,我顿时有些愤怒:“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一个劲的打我电话?”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郊外发生的事情吗?”我听到对方缓缓的说道,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其实事情过了那么久,我都快忘了,自己是个英雄,也忘了在那场搏斗当中,我扮演了一个怎么样的角色。
因为民国小镇的事情,让我焦头烂额,现在好不容易休息了一会儿,一通电话又把我拉回了现实当中。
我突然想起来,有件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那就是,之前那个受害者。
她的身体一直都没有找到,而且,不管是王文轩,还是那个黑衣男子,他们都死了,所有的凶手全部都死了,这难道跟那个女人没有任何关系吗?
别人似乎不知道,但是我却有一种直觉,我知道那个女人还没有死,我知道那个女人跟我一样。
“我们能见面吗?”当我正在思索之时,突然听得对面传来的这样声音。
我犹豫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那女人似乎变得很急切:“求你了,我现在唯一能找的人就是你,如果你都不帮我,我就不知道找谁了。”
听见那女人这么说,我顿时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你来我家,可以吗?”
我给对方报了地址,挂了电话之后才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我为什么要这么上赶着把自己的地址都说出来?
我脑袋有坑吧我。
趴在冰柜边上清醒了一会儿,便很纠结的从冰柜里面爬了出来,客从远方来,必须得做点样子吧,对了,我可以请对方吃鸡,反正我这里的鸡已经多得不能再多了。
我把鸡肉从冰柜里面拿了出来,也不知道为何,居然一点食欲都没有,大概这辈子我就只能喝鸡血了。
我越想越悲愤,越想越纠结,若不是因为上次的事情,我现在早就是个正常人,活在阳光下,根正苗红。
而现在,我虽然也活在阳光下,可我每天吃的都是血,我对熟食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而且动不动就会遇见鬼,这难道是正常的吗?
显然不正常。
我把那些鸡全部都干炸了,味道特别的香,我连带着炸了三只鸡,摆满了整个桌子,才听到了外面敲门的声音。
我就知道那个女人来了,很开心的开了门。
至于我为什么开心?我也不知道。我在开门的时候,很明显的能够感觉到我的情绪在上涨,慢慢的扩散开来,延续了四肢百骸,最后仿佛能在头顶上开出花来。
开了门,却没有看到人。
一时间,我有些失望,难不成刚才那个电话只不过是个恶作剧?
我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是有人刻意模仿的,或者是用了变声器?
在那一瞬间,我想了许多事。
我有些垂头丧气,正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嘣的一声,紧接着秦爱民那个逗逼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手上拿着一束红彤彤的玫瑰:“惊喜吧,意外吧,哇塞,我这还没有进门,就闻到了你在做饭的声音,实在是太香了。”
“什么叫做闻到了我在做饭的声音?你的鼻子可以当耳朵用?”我没好气的说道,来者都是客,虽说现在我很想把他一脚给踹出去。
这家伙倒是自来熟的进入了我家,上次跑的跟兔子似的,我真没想到这一次,他居然还敢主动过来。
他进了门倒是很不客气,把那红彤彤的玫瑰丢给了我,直奔餐厅,用手抓了一块鸡翅,烫的不行,用嘴不停的吹着,然后咬了一口,嘎嘣脆。
“好吃,你的厨艺越来越精进了,要我说,你干脆别做什么滴滴司机了,出去摆摊卖炸鸡多好。”秦爱民倒是一点都不客气,一边吃一边冲我建议。
我身形僵了僵,这还真是个好主意,因为我不吃鸡肉,只喝鸡血,剩下的鸡实在是没有办法处理,用这种法子说不定可以完全消耗掉,还可以赚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我拿着那束玫瑰花,在楼道里看了一下,却什么人都没看见,便关上了门,一转头便看见秦爱民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吓了我一跳,手上的玫瑰花不要命的砸在他的脸上。
“有刺的!”秦爱民连忙护住自己的脑袋:“你开什么玩笑?我这张脸多金贵啊,要是被你画上了什么口子,那我划得来吗?”
“你吃了我的鸡,还不请自来。”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把他那束破花丢到了客厅里,看着已经蔫吧的花:“该不会是你表白失败之后把这话带给我的吧?”
“怎么可能呢,我是那种人吗?”秦爱民连忙说道:“我对你的敬仰之情,那可是如黄河一般,滔滔江水奔流不绝,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坑害你的,你放心吧。”
“你若不是知道我来,为何会做这么多的鸡翅?难不成还有别人?”那小子突然压低了声音,笑嘻嘻的看着我说道:“是不是你女朋友?”
我去,这家伙是受了什么精神刺激?他不是心理医生吗?怎么搞得跟个八卦记者似的?
我有些招架不住,没好气的看着他说道:“这些事情就不要管了,为什么来我这?”
“哇我真伤心,”秦爱民夸张的捂着自己的胸口,“人家来看你,你就这样嫌弃人家。”
我皱着眉头:“好好说话。”
秦爱民从自己的裤兜里面拿出了一个白色的东西,往我的方向丢了过来:“你看看吧。”
我一把拿住,那是一块白色的玉佩。
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我觉得非常的高档,应该是羊脂玉,毕竟我所听过的白色的高档玉,就只有羊脂玉了,原谅我人穷见识短。
可是那块玉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非常的阴冷,冷的我差点把它丢到了地上,最终我把那块玉放到了沙发上,总觉得那块玉身上的气息让我很舒服,我甚至在想,如果把这块玉放到我那冰柜里,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异常好眠?
“这东西哪来的?”强忍住把这玩意儿据为己有的心情,我看了一眼对方,淡然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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