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六。”
“加。”
“十二个五。”
“你疯了,哈哈,开!”
在酒吧中,玩骰子是标配,即使是日式酒吧那也不例外。
“小枫,你和梦晴真厉害啊,嗝,几乎没输过,嗝……”陈歌喝完一杯兑了软饮的洋酒,脑袋“咚”得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星星和家生也已经喝得云里雾里,眼神十分迷离地望着酒桌,看样子只要再喝几杯,也会像陈歌一样醉死当场。
薛晴和海心倒是没喝多少,每次她们两个输掉,都有家生和星星代喝。
“哎哟。”薛晴拍了拍家生的后背,又担心地看了陈歌一眼,对我说道:“小枫,家生他们都喝多了,我和海心送他们回去,你们慢慢玩。”
海心也点头同意,她们第二天都还要回学校上课,实在不宜再多喝了。
我点了点头,笑道:“行,你们路上小心。”
薛晴又看了一眼陈歌,继而凑到我身边,小声对我说道:“一定要把陈歌送回去啊。”
“放心。”我心里明白,薛晴对陈歌一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虽然她和陈歌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男女朋友那样的关系,但是关心还是避免不了的。
“家生,起来。”薛晴扶起家生,冲我招了招手,与海心她们一起出了梦一夜酒吧。
没有了薛晴她们作陪,整个卡座只剩下了我和邵梦晴还保持着清醒,场面一度尴尬。
等她们走后,我拍了拍陈歌:“陈歌,该走了。”
陈歌身子晃了几下,不但没有半分清醒,还在沙发上横里一躺,沉重的鼾声随之响起。
邵梦晴笑了笑,对我说:“严先生,她们都走了,不如我们玩两把?”
“我们?”我不觉冷笑起来,我和她又成了需要一争长短的对手。
我不是傻子,这次她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成功地引起了陈歌的注意,当然是想在未来的一月里通过陈歌来谋取利益,以达到寺岛一郎骗取《英耀篇》残卷的目的。
至于寺岛一郎具体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无论他们要怎么做,我也绝对不会害怕。
老头子那边应该也有了安排,我们能够调动的人手不多,无非就是大师兄和燕子,但即使是这样,我们却也有着绝强的优势。
强龙不压地头蛇,我们人手是不多,但怎么说,我们也是常年生活在A市的地头蛇,就拿老头子来说,他在各方各面都有自己的人脉支援,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依仗。
而这恐怕也就是邵梦晴搭上陈歌这根线的原因,有了陈歌这个富家子弟在,办事自然方便很多。
“你想玩,我可以陪你玩,但我警告你,一旦你做出什么伤害陈歌的事情,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我冷笑道。
“伤害不伤害,又有什么分别,难道你希望我跟他在一起,直到结婚生子吗?”邵梦晴没有生气,也没有笑,只是直视着我的眼睛,像是要从我的眼睛里读懂我的想法。
这时,陈歌忽然翻了个身,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
“呼,陈歌,是我兄弟,我绝不希望他成为你们血鹿的利用工具。”我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
邵梦晴不屑地撇了撇嘴,道:“你不是一样?你联系陈歌,难道是为了叙旧吗,不也是为了《英耀篇》残卷。你说得那一套兄弟长兄弟短,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那就来吧。”我使劲握着酒杯,手背上青筋暴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在这场豪赌之中,我究竟该如何自处?此时此刻,我终于彻底懂了寺岛一郎的算计。
掌控《英耀篇》残卷的是陈歌父亲陈海的最强竞争对手洪建业,是一位横跨房地产业、运输业、通讯业、制药业和石油业的大亨。
洪建业本来是由房地产业起家,但最近,他十分侧重于运输业,做起了码头生意,集装箱货物的吞吐量巨大,多年来一直压过了陈海一头,算是A市的首富。
而要得到《英耀篇》残卷,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亲善洪建业,另一条路自然就是与洪建业为敌。
如果要跟洪建业作对的话,选择陈歌的父亲陈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本来也是我的打算,借着陈海来对付洪建业,既得到残卷,又帮陈海铲除对手,一举两得。
而现在,这个打算显然是不可能了。
洪建业作为商界大亨当然不是傻子,他多半明白《英耀篇》残卷的价值,对他们这些商业人士来说,攫取最大利益才是重点。
如果我帮助洪建业,说不得就要对陈歌造成一些伤害了,这是我不愿意见到的。
“严先生,你还要不要考虑跟我们血鹿合作,现在反悔还来得及。”邵梦晴道。
合作?那无异于与虎谋皮。
寺岛一郎的野心,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退一步来分析,假若这次我同意跟他合作,让血鹿成功得到了《英耀篇》残卷,寺岛一郎很可能借机掌控陈海的势力,从此雄踞于A市。
不仅如此,以后一旦血鹿得到了所有的残卷,也很有可能找出那股隐藏极深的千门势力,号令全部千门传人。
无论如何,不仅仅是为了燕子和老头子,还为了所有的千门传人,我都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感受到肩上的重担,我心里做出了重要的抉择。
时至今日,我总算明白了古时候传下来的一句话——一将功成万骨枯。有时候为了大局,牺牲一些人当真是不可避免的,世界上的事情,怎么可能全部双赢呢。
“我不会与你们合作。”我直视着邵梦晴,心里的心结忽然解开了一些。
邵梦晴愣了一下,眼神里像是多了些什么,她没有再劝我,而是恢复了平时笑吟吟的神态,对我笑道:“当我没说。严先生玩骰子的技术非凡,不如我们来玩几局,如何?”
我看了她一眼,她有些跃跃欲试,那神情,是在向我挑战吗?
骰子这东西,只要是平时常常出没在酒吧的人一般都懂一些门道,像陈歌就属于平常人中的高手了,如果不会听骰,它考验的就是人对心理的掌控与把握。
我们平常玩得最多的,就是号称“吹牛逼”的大话骰,每人五颗骰子,摇过骰子后叫骰的点数如阶梯般向上攀升。
其次,就是比拼手气的“Lucky”,其规则与梭哈、德州扑克等扑克类游戏相似,只不过扑克牌被换成了骰子。
我不是赌王,但对我我们这些千门中人来说,掌控对手心理就是重中之重。
“好,既然邵小姐想玩,我当然要奉陪。”我眯了眯眼睛,跟邵梦晴针锋相对。
说完,我把骰盅扣在了五颗骰子上,手在桌边轻轻一拉,倒扣的骰盅已经带着骰子离开桌面,在空中微晃一下,震击在桌面上。
这是摇骰的一点小技巧,借着这种技巧来摇骰,骰子的变化幅度较大,那就很有可能会摇出点数偏大或偏小的组合。
相比起我,邵梦晴摇起骰子来就要温柔很多了,她将骰盅的盖子扣在骰盅上,抬手轻轻晃了几下,就把骰盅放了下来。
“来者是客,就由严先生先叫骰吧,两个人三点起叫,而一是两点起叫,严先生是行家,这就不用我多说了吧。”邵梦晴笑道。
“当然。”我点点头,翻开了自己的骰盅。
五颗骰子分别是一、一、一、四、五,其中,一是可以代表任何数字的,也就是说,这一局我的骰子总共有三个一,四个四,四个五。
“两个一。”我上来就叫了两个一,一旦一被叫过,那它就不再代表任何数字,而只代表一本身。
邵梦晴掩嘴一笑,道:“严先生可真是小家子气,居然从最低点开始起叫,那好吧,七个一。”说完,她嫣然一笑,脸上带着些高深莫测的笑容。
“七,七个一!”我眼睛立时瞪大了几分,我能摇到三个一就算是运气不错了,难道她的一比我还要多不成。
如果我这时叫“开”的话,我们两人一的数量加起来小于七个,那就算是我赢了,她要喝酒;可若是数量大于或等于七,那就算是我输了。
“开!”犹豫了半天,我还是不太相信她会有一个四个以上的一点。
“请喝酒。”邵梦晴展颜一笑,抬起了她的骰盅。
一个一,两个一,三个一,四个一,五个一,足足五个一!
她居然摇出了一的豹子!
“这……”我擦了擦自己的眼睛,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不好意思了严先生,这应该算是七个一吧,我们竟然总共有十个一。”邵梦晴晃了晃骰盅,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
在这种大话骰中,如果只有一和其他另一个数字,那就是豹子,数量代表六个,例如五个骰子中有两个一和三个六,这就代表六个六。
而如果所有的骰子都是同一个数字,那就代表七个,例如五个骰子都是六,那就代表七个六。
刚刚开局,我就输在了邵梦晴的手中!
我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愿赌服输,也只能喝下一大杯兑了软饮的洋酒。
“严先生,还要继续玩吗?”邵梦晴不无嘲讽地问道。
“当然!”我咬了咬牙。
我就不信了,论起玩骰子,从小跟在老头子身边的我会玩不赢这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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