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看着祝兰亭子爵的尸体,沈浪咧着嘴。
这幅模样光看着都觉得很痛苦啊。
整个人几乎是扭曲的,原本一米八的大高个,硬生生蜷缩成一团了。
“剑王前辈,这个世界还真是造化弄人啊,有些时候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沈浪道:“我本来想着哪一天空闲了,就去弄死这个人的,没有想到他莫名其妙地死了。”
剑王李千秋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本来他还觉得这次玄武伯爵府大祸临头,躲不过去了。
现在想想,或许他担心得太多了。
接着,沈浪开始将地上的尸体搬动。
制造兰山子爵府和秋风楼互相斗殴而死的假象。
“你这样瞒不过人的。”剑王李千秋道。
沈浪道:“这是无头大案,总要给人一个交代啊?所以有个假答案也比没有答案好啊,要不然岂不是让地方官员难做啊。”
这就仿佛你考试的时候,发现一道题都不会,这时候你哪怕乱写也要将考卷填写得满满的。
如果一个字都不写,那就是藐视教育,藐视去权威啊。
然后沈浪坐上马车,剑王李千秋再一次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车夫,继续北上。
“前辈,之前每一代剑王都生了女儿,您”沈浪犹豫片刻后还是说了出来。
剑王李千秋道:“有过孩子,但没有保住。”
“对不起。”沈浪道,他也很难受。
李千秋道:“痛苦了二十年,也能够承受了。”
因为这个话题,两个人沉默了一个多时辰。
路过了一片湖泊。
见到这幅美景,心境才有些开朗。
沈浪用轻快的语气问道:“剑王前辈,海盗女魔头仇妖儿长得美吗?”
李千秋犹豫了片刻,道:“不知道该怎么说。”
应该是不美的吧,否则她也不会喜欢女人了。
沈浪道:“听说她喜欢女人,有这回事吗?”
李千秋又犹豫了一会儿道:“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剑王实在不太擅长对别人说三道四啊。
但偏偏沈浪却是个八卦精。
所以这一路上,沈浪话越来越多,剑王的话越来越少。
最后无奈,剑王只能一边冥想一边赶车。
唉!
难怪我会找唐炎做弟子,因为他也不喜欢说话啊。
武安伯爵府的嫡女薛嫣然,哦不对,是薛黎走进了玄武伯爵府。
一般这种百年豪族家的女人是越来越美的,因为基因不断优化的原因。
当然,像我们隔壁岛国公主长得这么磕碜的也有,不过算是少数。
薛黎自然也很美。
而且还是那种桀骜不逊之美,充满优越感,高高在上之美。
直接一点,就是美得让人讨厌。
薛黎望着玄武伯爵府的目光带着天然的优越感。
真是一百年河东,一百年河西啊。
当年薛氏家族遭到海盗的袭击,也几乎遭到了灭顶之灾,整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死绝了。
若不是金纣伯爵相救,薛氏家族已经灭族了。
当年薛氏家族的独苗薛凡拜金纣伯爵为师,四十岁成为一代宗师。
从那之后,薛氏家族便分为了两股势力。
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
薛家实在是被杀怕了啊,感觉掌握了高级武力才有安全感。
而一百多年过去了,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都成为了庞然大物。
整个薛氏家族人才济济。
而反观玄武伯爵府,却早已经人才凋零,竟然轮到一个卑贱的赘婿兴风作浪。
真是可怜可悲啊!
金山岛之争,金氏家族是赢了。
但是赢了反而比输了更惨。
那个小赘婿能够改变金氏家族覆灭的命运吗?
当然不能!
所以薛黎又怎么能够抑制内心的优越呢?
我薛氏家族如日中天,而你金氏家族却濒临灭亡。
武安伯爵府和南海剑派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当年金纣伯爵的恩赐。
那么薛黎感激金纣伯爵吗?
当然感激了!
但是还有一句话,叫作恩大成仇。
这种天高地厚之恩,你让人怎么报答呢?没法报答啊!
我薛氏家族一直到现在才和你划清界限,已经算是非常有贵族涵养了。
反而你金氏家族没有自知之明啊,两家的婚约拖了这么多年,我们家意思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还需要我们来挑明吗?
留着一点脸面不好吗?
偏偏要撕破脸皮?
金卓伯爵一家四口,全部来迎接薛黎。
“贤侄女前来,所谓何事?”金卓伯爵道。
薛黎道:“我来退婚!”
什么?
这么直接?
人家纳兰嫣然还懂得婉转一些。
金卓伯爵顿时面色猛地一变。
贵族之间至少在表面上都要表示得彬彬有礼。
你薛氏要退婚的话?也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
比如我薛家女儿薛黎沉疴不起,唯恐耽误了令公子,所以不得不忍痛中断婚约。
而薛黎也确实要装病至少一年。
又或者我家女儿薛黎沉迷于佛学,已经打算做一个居士,终身不婚,所以忍痛结束婚约。
然后,薛黎真的要去学习佛法一年半载。
以后想要嫁人的时候,大不了再说一句,我又发现与佛家无缘,所以还俗了。
人家张翀太守作为一个酷吏都知道不退婚,只丧偶。
你薛氏家族竟然这么猛,直接了当退婚,这是往死里得罪人啊。
薛黎道:“我的父母每日都为我的婚事焦灼不已,想要退婚却又苦苦找不到理由,于是一年拖一年,我看不过去了,所以直接来退婚了。”
你还真有个性啊。
有个性是好事,但是把个性建立在践踏别人尊严上?
那就恶心了。
“我为这件事情专门从国都而来,我父母还不知道。”薛黎道:“为了两家的颜面不至于太难看,我向请玄武伯主动去我家解除婚约,那样两家皆大欢喜。”
玄武伯浑身颤抖,面色铁青。
而夫人苏佩佩反而非常冷静,但是指甲几乎刺破了手心。
金木聪满脸通红,双目充血,这是他前所未有的耻辱。
薛黎瞥了一眼金木聪。
就你这头废物肥猪,还想要迎娶我过门?做你的春秋大梦吧,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我薛黎可是种妃的义女,而且还是天赋卓绝的豪门天才贵女。
而且我早已经有了心上人,我的种郎比起你来不知道帅了多少倍,优秀了多少倍。他不但是侯爵之子,而且还是武状元,随便一根头发都比你金木聪高贵。
种氏家族。
越国排名第二的老牌贵族,军方第二巨头,真正的大军阀。
越国对阵楚国的镇西边军,几乎全部来自于镇西大都督府。而镇西大都督府几乎等同于镇西侯爵府了。
这么牛逼的家族,国君新政的火苗一点点都烧不到他们头上。
而种妃便是来自镇西侯爵府,另外她还是三王子的母亲。
正是有了种氏家族的支撑,三王子才有底气和太子分庭抗礼。
而薛黎因为从小陪伴种师师长大,被种妃收为义女,从小见惯了种氏家族的威风,当然目中无人。
感受到这强烈的耻辱,金木聪足足好一会儿,才勉强能够发出声音说出话来。
“薛黎,我希望你记住一句话。”金木聪一字一句道。
薛黎淡淡瞥了一眼地面,道:“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金木聪咬牙切齿道:“我我姐夫不会放过你们的。”
然后肥宅眼泪飙了出来,直接转身跑了。
真是怂啊!
薛黎望着肥宅奔跑的背影,内心更是不屑。
“话我已经带到了,告辞!我还要赶着回国都!”
然后,她直接走了。
木兰也气得浑身发抖,像这样没有教养的贵族之女,她算是第二次见到。
第一个便是种氏家族的嫡女种师师。
当年几乎一见面,木兰就被她打伤了胸口。
伤口尽管已经痊愈,但不久之前夫君还是查出她被打赏的地方筋脉有些受损凝结。
这薛黎常年跟着种师师,将这等跋扈蛮横的习性全部学了去。
而偏偏玄武伯还不能和这种蛮横傲慢的女子一般见识。
可惜夫君不在啊,不然一定能够好好教训这个目中无人的薛黎。
夫君最疼这个小舅子了。
他欺负金木聪可以,家里的人欺负肥宅也可以。
但,别人欺负就是不行。
怒潮城的大码头上。
这个世界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这话是半点不假啊。
仇妖儿有很多外号,女魔头,女杀神,海盗女王。
但是流传度最广的还是血罗刹。
徐芊芊来到怒潮城好几天,关于仇妖儿的传闻,耳朵真是要磨出茧子来了。
但是却始终没有见到她。
因为,仇妖儿又出去打战了。
只要听到海面上哪里又出现劫掠之事,仇妖儿一定会率领舰队杀过去。
然后必定百战百胜。
所有的战船全部缴获,所有俘虏的海盗二挑一。
一半收为手下,一半全部杀死。
而且这种二挑一完全是随机性的。
这他妈的才恐怖好吗?
所以大家对仇妖儿的态度是极度两极分化的。
商人对她感恩戴德,却又敬畏无比,若不是她凶残剿灭海盗,这片海上贸易哪有这么繁荣啊。
而海盗们则对她恨之入骨。
拜托大小姐啊,你也是海盗啊。
你父亲是海盗王啊,只不过是自封怒潮城主,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官军了啊?
但恨之入骨也没有用啊。
这位血罗刹武功实在太高了,手下的那群海盗也实在太凶猛了。
关键每一次作战,这位仇妖儿必定身先士卒,直接冲到敌人的船上大开杀戒。
她使双刀。
听到双刀,是不是觉得那种非常轻巧灵动的双刀?
不!
是鬼头双刀,每一支都一米六,比有些男人还要高。
每一支鬼头刀近百斤。
寻常人用这么重的刀挥舞都费劲,而这两支鬼头刀在她手中,却如同柳叶刀一般飘逸灵动。
这对鬼头刀一狂舞出去。
顿时所向披靡,任何海盗哪怕武功再高也绝对被一招秒杀。
她的刀下,从来都没有全尸。
死在他刀下的海盗,没有五千也有三千。
每一次她走到怒潮城街上的时候,周围十米之内,空无一人。
杀气太重了!
隔着十米,都被震得喘不过气来。
徐芊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仇妖儿率军凯旋,站在甲板上。
她的脚下,堆放着几百颗人头。
这一幕,真的给徐芊芊无以伦比的冲击力。
她首先感受到的竟然不是畏惧,而是崇拜!
无敌猛将!
这四个字本能地浮现在她的脑海之内。
金木兰很厉害,甚至她前未婚夫也很厉害。
当然是张晋啊。
不是前夫沈浪,那是一个渣渣,连她徐芊芊都打不过。
张晋是武进士,一旦上战场也一个是一员猛将。
但是和这个仇妖儿比起来,完全高下立判。
这个仇妖儿,敌人光看一眼大概就有一种被吓尿的感觉。
杀气太重啊。
难怪剑王李千秋对仇妖儿的评价如此之高了。
她一个女子,还不到三十岁,过不了几年就能够和宗师并列了啊。
简直逆天了。
那么这个无敌猛将女是不是那种铁血女汉子呢?
是不是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那种呢?
不,完全不是!
徐芊芊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的身材可以爆裂到这个地步。
那种凹凸的曲线,完全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充满了绝对的健美感,力量感。
不是那种肌肉女,完全充满了修长流畅的美感。
金木兰的身材曲线是徐芊芊见过最好的,也是她最妒忌的。
当然,现在依旧是。
但这个仇妖儿的身材比金木兰还要更加充满力量感,那种凸翘的曲线更加惊人。
只不过是
她太高了!
比沈浪还高了小半个头。
如果用地球上的计量单位,她差不多有一米九了。
大概和叶莉,赵蕊蕊差不多高。
难怪没有任何男人敢喜欢她。
因为就算翘起来,也够不着啊。
那么她的面孔长得怎么样呢?
用徐芊芊的眼光看是极美,超级超级美。
用沈浪的目光来看,简直是美到爆炸。
放在现代地球,绝对是秒杀一众封面女郎的那种。
她的肌肤光滑如同缎子一般,没有丝毫瑕疵。
至少徐芊芊觉得,仇妖儿的皮肤比她更好,充满了弹力和健康。
但是放在这个世界男人的审美观,却完全接受不了仇妖儿这样的女人。
长得太高就已经很要命了,但躺下之后还好。女人平坦,越高越好。
关键她一头短发就太致命了。
整个世界的女子都是长发飘飘,当然男子也是。
你一个女人,却留着三寸短发。
还有就是肌肤色泽,因为常年在海上,所以仇妖儿的皮肤是小麦色的。
在现代地球,这完全是最性感的肤色。
但是在这个世界,以白为美,一白遮百丑。
放在现代地球。
这仇妖儿绝对秒杀所有超模的火辣女郎。
如果沈浪看到了也绝对垂涎三尺,惊呼一声,绝世尤物啊。
徐芊芊用女人的目光来看,这仇妖儿的长相完全不亚于金木兰。
而金木兰是她见过最美的女人了。
但是在这个世界男人眼中,仇妖儿就是一个可怕的血罗刹。
徐芊芊用胳肢窝都能想到,沈浪这个渣男一旦见到仇妖儿,肯定会本能地说一句。
我石了!
现在她终于见到仇妖儿了,和想象中跟不一样,甚至比想象中的冲击力更强烈。
徐芊芊脑子里面不由得浮现一个难题。
接下来,她应该怎么潜伏到仇妖儿的身边去呢?
怎么才能成为她最不可或缺之人呢?
张春华也终于见到了这个仇妖儿。
她首先涌起的也是妒忌!
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女子,这般美丽又这般霸气。
不得不说女人的审美观和男人还是不一样的。
在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男人的审美观都追不上仇妖儿的长相和身材。
但张春华和徐芊芊,都已经能够接受这种美丽,甚至妒忌,甚至还有一点点被崇拜和吸引。
张春华甚至觉得,沈浪应该去做女人,而这个仇妖儿去做男人。
不,这样也不对。
仇妖儿本身就很女人,充满了无以伦比的女人味。
只不过这种女人味,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男人都还无法欣赏。
与此同时,张春华也对此行的目的充满了信心。
这仇妖儿杀得人头滚滚,如此霸气绝伦,肯定是野心勃勃之辈。
作为一个谋士最怕的就是别人没有野心了。
那样又怎么能蛊惑呢?
一旦你有野心,就有了这些谋士的发挥空间了。
于是,张春华直接前往仇妖儿的城堡,递出拜帖求见。
拜帖上写得清清楚楚,怒江太守张翀之女。
仅仅两刻钟后!
张春华就见到了这个血罗刹仇妖儿。
然后,再一次被她气势所震慑了。
仇妖儿刚刚沐浴,身上穿着白色的丝绸睡袍。
这睡袍穿在其他女人身上绝对松松垮垮。
但是穿在仇妖儿身上,有些地方几乎要崩裂开了一般,绝对惊心动魄。
张春华之前对自己身材是很骄傲,也很有信心的。
但是现在,本能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胸口,觉得有点自卑。
这个血罗刹气势太逼人了。
不仅仅是杀气,还有作为女人的气场,太碾压了。
但我现在又不是和你比身材,我只是要说服你而已。
智慧才是我的强项。
作为张翀之女,她继承了父亲的谋略和智慧。
面对这仇妖儿惊人的气势,张春华更加胸有成竹了。
“仇妖儿小姐,你想要击败你的弟弟仇枭吗?”
“你想要成为新的怒潮城主吗?”
“我可以帮你做到,有了我的辅佐,你半年之内就可以成为怒潮城少主!”
“两年之内,你登上怒潮城主宝座。”
“三年之内,我可以帮你一统东部海域。”
“五年之内,我能让你以女子之身封侯!”
作为谋士,最最重要就是开门见山,语不惊人死不休。
先把对方镇住,说中她们内心最最想要的,接下来就好谈了。
说完之后。
张春华潇洒地坐了下来,等着血罗刹仇妖儿的反应。
“不想,送客!”
仇妖儿直截了当道。
然后
张春华被两个女武士送了出来。
不是送出房间,而是直接送出了城堡。
张春华望着前面紧闭的大门有些呆了。
足足好一会儿。
她才自语道:“怎怎么回事?”
半个时辰后,徐芊芊出现在血罗刹仇妖儿的面前。
要想俏,一身孝。
她一身雪白的孝服,显得尤其纤弱美丽,楚楚可怜。
芊芊目光含泪,朝着仇妖儿袅袅跪下。
这小模样别提多妩媚动人了。
她声音凄惨而又娇媚,哭泣道:“我乃徐光允之女,沈浪害得我家业全毁,我未婚夫张晋杀我全家。我一个弱女子已经走投无路,面临绝境,请仇将军救命啊!”
“奴家一见将军,精神向往,身心俱陷。”
“从今以后,奴家愿意为将军铺床叠被,自荐枕席!”
“望将军怜惜啊!”
注:第一更送上,通宵码字七点钟就写完了,难得!我去睡觉了啊,起来继续干,拜求兄弟们的火力支援啊。
谢谢千飞夏,穷得发慌,风吹走丶蛋蛋的忧伤等人万币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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