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了娅娅,就要解决她的合约问题。
原有的经纪公司不能呆了,原有的经纪人也不能要了。
林诚了解了一下,娅娅签的是10年长约,好在是新人,违约金并不高。
林诚派人去谈判解约,兰海公司态度很强硬的拒绝了。
林诚想一拍二散、法庭上见的时候,兰海公司提出:违约金可以不要,但要参与林诚下一部大片的投资,并且使用他们的演员。
林诚是想休息一年的,但总有些人推着你走,资本永不眠。
林诚拿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并且说明:是让《非诚勿扰》的副导演柳江做导演。但可以保证票房,就是说:保证兰海公司的投资不亏损。
兰海公司讨价还价,最后林诚又同意给他们一些配角。
最终达成了协议,林诚把娅娅的合约买了过来。
“你要拼命给我赚钱,这次我可是送出去了几千万元。”林诚恶狠狠的对娅娅说。
“我这一百斤都交给你啦,把我剁吧剁吧烤了吃吧。”娅娅一点都不怕。
“我现在就吃”林诚直接上手了。
“别,这是办公室,有人进来不好。”娅娅有点娇喘。
“没有人敢进来的”林诚的办公室可是有套间的,有床有卫浴间。但他却在大班台上,玩起了限制级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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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先与蔡一侬的约定,《仙剑奇侠传三》拍摄完成后,《那些年》的拍摄,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
胡戈做为男一号出演柯震东;糖糖是女一号饰演沈佳宜;诗诗是女二号。陈贺饰演曹国胜。
其余是赵齐、李金名、王传军、娄艺肖等人扮演。不够的人,由糖人的签约演员出演。
最后的吻戏,由替身代替糖糖完成。反正拍的都是侧面。
这个吻戏,是全片的**和升华,是不可删除的。所以林诚只能用替身代替了。
现在又加入了兰海公司一方,配角演员又分出去一些。
《那些年》,让糖糖做女主角、是因为林诚对糖糖的承诺。而糖糖经过二年的磨练,演技大有提升;名气上也是二流演员了。
胡戈做男主角,算是完成对唐人资源互换的承诺。
前世胡戈出车祸后,从来没有演过电影,就因为高不成低不就,非主角不演,非大片不演。
现在林诚给了他登上大银幕的机会,相信胡戈与《那些年》会互为增光。
等到《仙剑奇侠传三》上映之后,胡戈、糖糖、柳诗诗都会变成焚手可热的大明星,《那些年》也就可以因为他们做主演,而票房大爆的。
林诚也是因为这个理由说服了参与投资的四家公司(尤其是兰海公司):主角不能改变。
在《那些年》里,糖糖最初只需要:面无表情,神情冷漠就好。
陈贺,最初只要贱贱的,就好。慢慢要演出真情。
至于胡戈,他的演技不用担心,自由发挥就好。
导演没有变,林诚安排的是柳江。
柳江在林诚扶助下,成立了工作室。挂在新生活影业公司下面。林诚出资300万元,占60%股份,柳江出资100万元,占40%的股份。工作室总经理是柳江的妻子。
给林诚的一个惊喜是:黄嗨波是柳江的老朋友,他成为柳江工作室的第一个签约艺人。
几年后黄嗨波必然会发生的那个事件,到时候再说吧。林诚相信自己可以摆平。
高媛媛客串女教师,黄嗨波扮演男教师。
本来林诚全额投资,当然也享受全部的利润。
蔡一侬一分钱不用花,却塞进剧组好多个糖人的签约演员,当然要偷着乐了。
林诚也注意到:工作室的男性年轻演员太少,拍青春剧不够用的。
但他并不打算多招人,小姐姐们还不够分享资源的,哪里有资源给这些帅气的小伙子。
后来又一想:爱情公寓的人手还不够,干脆借着这部电影,把其他人也都招聘进来好了。
现在因为娅娅,又塞进了兰海公司的人手,只能等拍摄《爱情公寓》时,再招聘其他人了。
同样因为娅娅,本来林诚是全资的,现在干脆把股份拿出来,让糖人公司、兰海公司、柳江工作室都参与投资。
林诚让柳江自己做预算,可以充裕一点,拍摄资金在一千五百万元以内,宣传资金计划五百万。
这样,投资总计2000万元,以最终8000万元票房计算,影片上映后不亏损就可以。
剧组预算多了,如果导演不贪污,影片质量是可以大大提高的。
制片人、监制,就由兰海公司、糖人公司委派,这样可以互相监督。
初步投资比例分配是:新生活影业公司40%,糖人公司20%,兰海公司20%,柳江工作室20%。
所以林诚说分出去了几千万利润,还真不是夸张。
让陈贺他们先出演《那些年》,是因为拍摄《那些年》的难度比拍摄《来自星星的你》,要小一些。
还是要先拍《那些年》吧,因为剧中角色都是高中生。
而《来自星星的你》,剧中角色可是大学生了。
至于《爱情公寓》,那就都是社会人了。爱情公寓上映后,陈贺他们的屏幕人设就固定了,10几年可能都走不出来。
林诚在与陈贺他们签订《爱情公寓》的演员合同时,挨个提醒他们:
这个电视剧,会大热,你的名气会暴涨,直接进入一流电视明星行列。但害处是你的荧屏角色就固化了,人们提起陈贺可能不知道是谁,在大街上遇到,也只会叫你曾小贤。你考虑是否出演?
林诚的这段话,与其说是劝诫,还不如说是诱导。
陈贺他们听完后,都迫不及待的立马签合约,恨不能立即就出名,哪里还管角色固不固化。
《爱情公寓》的导演,林诚还是找韦争来导演。
因为这个人要求很严格,到苛刻的程度,早上为叫演员起床,甚至让人去撬演员的门。
而韦争看了剧本后,又交给了他的老板王远。
韦争,1982年生于上海,新生代导演,前世都市喜剧《爱情公寓》总导演。
王远(1983年生)是著名编剧、制片人,中国青年影视制作人,大陆“80后”编剧代表人物之一。2006年创立上海高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世都市喜剧《爱情公寓》总编剧。
最后王远整理了几十页的剧本修改意见反馈给林诚。
林诚看到修改意见中那些被他忘记了的原段子,也觉得很搞笑。
就同意上海高歌公司加盟进来,参与投资,分给他们20%的电视剧利润,可以在编剧处签名(包括林诚、新生活公司五个编剧在内,签名编剧有七个人)但版权不可能分给他们。
前世,《爱情公寓》因为涉及抄袭美剧的问题,在网上沸沸扬扬的。
现在,经过林诚工作室编剧的初稿,已经和前世大为不同,起码不会再有人说抄袭了。
《爱情公寓》计划在2009年6月份以后拍摄,韦争、王远他们可以先在上半年做好拍摄的准备工作,比如组建剧组,选择外景、室内拍摄场地什么的。
第一季计划投资800万元,投资成本很小,但也远远超过前世。前世才真的叫简陋,第一季只投资了500万元。
去掉台湾SNS网站提供的200万元赞助费,林诚计划再安排600万元的植入广告。这样,林诚和韦争、王远,等于电视剧还没有上映,就收回了全部投资。
第二季投资估计可以翻倍:1600万元;第三季投资3500万元。主要还是看第一季的销售情况,看能否火爆。
林诚对爱情公寓的要求:夸张,极尽可能的夸张。
对男演员的要求:尽可能的耍贱;对女演员的要求:尽可能的白痴、花痴。
七个主要演员的片酬,林诚订的是:4部剧,平均每人每集8万元。
而第一部,每人片酬每集4万元;第二部6万元;第三部10万元;第四部12万元。每一年拍一部,但演员合同要一次签完四部电视剧的。免得中途有人被挖墙脚,毕竟林诚只签约了一半的演员做自己公司的艺人。
演员片酬是不多,但重要的是可以出名,可以红,可以火的机会。所以陈贺他们毫不犹豫的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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