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不能重来,有些东西不能失去:对于科尔曼来说,他的职业生涯颠沛流离,只源于他最初的改变,对篮球和工作的一时懈怠造成了这个巴克利誉为最有天赋篮球手的流于平淡无奇;对于莫宁来说,他的职业生涯一直伴随着奋斗,可是因为过分的追求,他失去了健康,就此他20年的努力变得无所有。两个极端,科尔曼和莫宁,消极的人虽然悔悟却已晚,冒进的人虽然成功却短暂。
67年,科尔曼出生在出生於阿拉巴马州摩比港,小时候的科尔曼心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那个不平等的城市里,白人小孩经常带着他们狂吠不停的狗在操场追赶黑人小孩,而大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笑盈盈的看着。科尔曼对小时候的事情经常会感到恐惧,而随着年龄渐渐增长,他开始学会对这些不公愤怒。
科尔曼一生中无法忘怀的是:初中毕业的最后一天,白人小孩率先离开后,黑人小孩被锁在校图书馆里面,理由是学校认为黑人小孩会以打架的方式庆祝毕业!科尔曼对此感到困惑,他把自己想法告诉了祖母艾瑞,这位靠给别人地板腊抚养八个小孩、从未念过一天书的黑人妇女告诉科尔曼:“有些人不值得你信任!”这句话成了科尔曼前半生的准则,只不过他将这句话的理解误当成:不信任任何外人。结果多疑、排斥、孤立造成了科尔曼天才职业生涯的过早衰退。
莫宁的童年和科尔曼相仿,但他遇到了给他与科尔曼完全不同人生的人。告诉他人生法则的人说出的话与科尔曼听到的完全相反,他的奋斗和志向也就是另一个极端。莫宁10岁的时候,他亲生父母开始分居,在两年后悬在正式离婚,年幼的莫宁没有和任何一方生活,而是在家族亲友芬尼的抚养下长大。
养母芬尼是个充满爱心的退休教师,包括莫宁在内,她一共抚养过49个孤儿,莫宁从芬尼身学到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奋斗。这种基准让他必须全力去争取一切,才可以让周围的人也得到自己的成果。
14岁的科尔曼搬到底特律和母亲戴茜生活,这时候的他已经对篮球很痴迷,处于北方的底特律年四季中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比较冷的,可只要天气稍稍转暖,科尔曼就会迫不及待跑到球场打球。科尔曼认为自己当时最大的优势就是他来自阿拉巴马,他在那里学到的篮球理念和底特律完全不同:除了野蛮还有狡猾。
科尔曼不认为自己有时候在对手面前示弱是懦夫野蛮也需要应有的技巧。比如【】一些小细节,一般只有科尔曼才会注意:他会在比赛之前先在球场撒水,因为这样尘土就不会扬起来,也不会弄进眼睛里。他还会用独特的方式练习控球带松软的手套熟悉篮球的感觉。同样,科尔曼在球场也很会虚张声势,他凶恶的长相也为他铺.好前进的道路提供了便利。
拒人千里之外,这是科尔曼的标准之一,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妥善保护自己。可遗憾的是,虽然他将自己护得很严,却也失去了和其他人沟通的机会。科尔曼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高中的时候母亲曾经提到过一次,并希望安排他们父子见面,可是科尔曼一口回绝了,他不想再提起这个人。
科尔曼就读北方高中时期,常常和现在黄蜂队的老将史密斯和前活塞队的米尔斯,从那时候起,科尔曼就养成了极度良好的手感,他也成为全美高中球员里卖弄最受大学球探最注意的球员之一,86年,科尔曼入选全美麦当劳明星赛的时候,一共有300余名球探到场观看他的比赛,虽然他并没有打出最佳水平,可对于他的素质,球探甚至无法用准确的语言作评,只能含糊其辞:真是个天才!随后科尔曼加盟了雪城大学。
菜鸟赛季即成为球队的先发大前锋,这个2.08米的左撇大个子让其它球队的内线吃尽了苦头,他个人也拿下赛区最佳新秀和最佳球员双头衔。雪城大学当年成绩为31胜7负,是校史最佳纪录。雪城大学最后闯进半决赛,结果在最后三秒他们被对手跳投反超,失去了竞争冠军的机会。那是科尔曼最接近NCAA总冠军的机会,之后由于雪城大学内线强悍外线羸弱,每年都被对手抓住机会淘汰,科尔曼率领的球队最好成绩也不过是八强。
大四时的科尔曼是公认的全美最佳大学生,他是NCAA中第一个达到2000分、1500个篮板、300次盖帽的球员,于是成为状元秀已是板钉钉。网队在90年选秀大会第一顺位挑中科尔曼,科尔曼也不负众望,一举拿下当年的新人王,成为炙手可热的内线球员。不过科尔曼的辉煌很短暂,由于自身一些小毛病,他被网队送到76人队,他的职业生涯也开始逐步走向低谷。
可以说,职业生涯的第一次转会成为他的转折点,刚刚成为世锦赛冠军的他从来没考虑过自己会被抛弃,他一直认为自己才是网队的主宰,可是网队的教练、老板们显然认为他还不如一个布雷德利好用,所以才用他和76人队交换布雷德利。科尔曼经历转会之后,更加不信任周围的人,年轻气盛的他成了NBA中赫赫有名的不良分子。
莫宁虽然现在和科尔曼一样,都是2.08米的身高,但是莫宁早熟,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超越同龄人的身高,而且和科尔曼靠自学自练的街头篮球相比,莫宁因为过早显示身高优势,所以接受正规训练很早。刚刚到初中,只有13岁的莫宁已经有1.93米的身高,在校园里很惹人注意,因为他比一些老师都要高出很多,于是进入校篮球队势在必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跟他说:你应该去打篮球。
然而初次接触篮球的莫宁球技烂得可以,校队中很多小个子的家伙都能耍得他团团转,他没有科尔曼那种从6、7岁就开始培养的手感,笨拙的样子引人发笑。不过莫宁有一种执着,他从不轻易放弃,每一次都认真练球,这种习惯一直陪伴他到NBA,可也正是这种过分偏执让他失去了健康莫宁有了小伤之后为了不影响训练,总是服用药物麻痹神经,结果最后导致肾小球纤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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