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白领 第四十三节 不安全的路(1)

作者/樊笼13 看小说文学作品上精彩东方文学 https://www.jcdf99.com ,就这么定了!
    阳光再次上来下去的时候,叶檀已经在李靖离开这里之后停留了十五天,今日就是离开的日子。

    当初和自己聊天的那些世家已经在李靖走的时候跟着走了,而孙思邈也跟着离开了,一下子朔方城就空旷了很多,同时,各种帐篷也留下来不少,这些自然是便宜了当地的那些人了。

    叶檀趁着夜幕降临的时候,吩咐人赶着骆驼离开了朔方,朝着丰州方向走去。

    在现代,这里应该是内蒙的五原县境内,可是在过去,这里却是个是非地。

    只是叶檀不知道的事,他们离开的时候,在不远处的路边,跪了一地的人,他们知道叶侯不想让大家忙活,可是内心深处还是想要好好地感谢一翻,唐朝的时候不太兴盛跪拜,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礼仪。可是平时就算是他们给那些大家族的人跪下来,然后跪死了,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好处。

    只是这次,不要求他们跪下来,却换来了不简单的东西,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真的非常的奇怪哦。

    走了两天,叶檀等人才来到五原县,也就是所谓的丰州。

    听说这个名字来自夏朝,是当初的大禹治水的时候采用疏导之法,将洪水的问题解决了,等到水退下去的时候,就在这里出现了五个骄大的原所,也是就有人在这个上面辟田、造屋、繁衍、生息、耕作。五原称谓始而至此。

    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是战国之前吧,唐虞还是三代的时候,这里是少数民族繁衍生息的主要场所,后来上朝的时候这里是鬼方的下去,而在西周的时候属于昆夷、熏粥、猃狁诸民族牧区。

    周赧王16年前301年一代牛人赵武灵王在此设定了云中郡,而九原是云中郡的一个属县,五原为九原的西部地区,自此,五原地域始有隶属。为了巩固新开拓的疆宇,公元前29年“赵武灵王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并实行移民屯垦。

    然后这里就成为了中原和草原人的拉锯的地方,在历史上的地位位置很重要,可是却没有多少的汉人。

    也就是在这次,李世民的几路大军进行之后,这里算是被攻破了,可是现在大唐还没有划分十道,所以,这里暂时还算是丰州的范围,而以后会是关内道的范围。

    因为特殊的环境,阴山在它的北面,所以,构造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的,内陆断陷盆地,而整个辖区属于河套平原,在这里的话,你可以看到第四纪松散的底层覆盖,上部的冲积,风积层,而岩性却是西沙,粉砂和砂黏土互蹭,足有十米到七十米的厚度,让这里的土地非常的肥沃,不管是种草还是种地,都是好地方的,虽然有部分地方是有盐碱地的,但是却是一种作物很喜欢的地方,那就是葵花。

    因为这里有河道,属于黄河干流在地球表面唯独最高的河段,所以河水是不缺的,同时因为温度的原因,这里的农作物生长的非常的不错,容易丰收,做农作物绝对是好的。

    而这里还有一个风景名胜:天籁湖。

    有河道,有淡水湖的地方,一般情况下都非常的富有或者容易富有,因为放牧需要牧草,牧草需要水,种植农作物的话,依旧需要水,而这个地方特有的天气,让能农作物真的也是可以的。

    叶檀因为带着驼城,所以就一直在上面,走的很慢,很多人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有的人以为他是为了给李承乾一个惊喜,也有人以为他只是中原待的腻歪了,有点想出来看看。

    不过,过去的人是不喜欢跑到外面来的,因为就算是中原,依旧是荒凉一片,你指望这些人能有多少的野趣啊?

    虽然天气依旧寒冷,可是叶檀等人还是在一片广阔的枯草地那里停留了,四周没有任何的遮挡,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要是出现大雨大冰雹的话,绝对会让人疯了的,而这次叶檀只是带来了飞蛾卫,其他的全部回去。

    停下之后,大家就开始埋锅做饭了,而其他的人也有一些去割草了,毕竟骆驼虽然可以吃一顿顶好几顿,但是呢,却还是需要吃饭的,不是吗?

    而叶檀却背着手,在草地上溜达。

    经历过战争的地方,总是会不好看,本来这里应该是绿草一片,风吹麦浪的感觉,可是此时却是安静的可以,虽然时不时地会有牛羊经过,可是都是一些闲散的,这些牛羊如果在最近的时间里找不到主人或者可以照顾它们的主人的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会被活生生的冻死。

    对于这些牛羊,不管是叶檀还是覃宇等人都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缺。

    很快就吃过午饭了,然后再次前行,叶檀打算尽快到达后世没用去过的地方天籁湖。

    听说那里各种野生动物很多,非常的适合狩猎,而冬天本来就是非常适合狩猎的一个季节。

    结果在路上走了两天,叶檀都没有遇到一个流民或者说是一些土匪之类的人,这个是不可能的啊,怎么会如此呢,在他的印象里,过去的荒野就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可怕的地方,因为你可能一个不小心就遇到了一些可怕的人,在中原的时候,你可能还会因为对方只是土匪而获得生命,但是呢,在这里,只要是遇到了,除非你是商队,否则的话,你是不要想着活着回去了,至于为什么是商队才可以活着,是因为不管是大的部落还是小的,都需要一些自己根本就不生产的东西,这个时候商队的作用就出来了,可惜的是,很多时候,大家还是不太愿意当这样的事了。

    不过事情总是需要解释的,在第二天的晚上,叶檀刚刚从骆驼城里出来的时候,就听到外面的刑天说道,“主人,抓到了一个流民。”

    “真的假的,这样子也可以啊?快点带进来。”叶檀笑呵呵地拍着手说道,出来好几天了,除了寒冷,似乎什么东西都没有遇到,这种感觉,真的是不舒服哦。

    刑天虽然有点疑惑,他为什么会如此的开心,可还是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就有一个满身都是兽皮,一身脏兮兮的气味的男人被提了进来了,从他的装束上看应该是突厥人,可是呢,从他的身材上来看,日子过的不怎么地。

    一到门口,就直接跪下来了,似乎很害怕的样子。

    可是叶檀没有杀人啊,至少最近是没有。

    “你是何人?”叶檀淡淡地问道,这样的一个人,能够在这里遇到,说明他的本事应该不低,在大唐可能的的人或者类似的人有这样的本事,可是在草原上,活下来的人才有这样的本事。

    “夜陀大人,夜陀大人,小的是实在饿急了,才出现的,真的不是有意经过这里的,您就饶了小的吧。”

    他的一句话就让叶檀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还是那个夜陀留来的问题,对于这里的人来说,夜陀的骆驼城可能是最显眼的标记了,有的时候比可汗的帅帐都要醒目,因为可汗需要的东西是大家的心,而夜陀可能只是需要大家的一点点的心血,就是靠近心脏的血液,因为他的名声里有rn的桥段,而这样的桥段是非常可怕的。

    “你是哪个部落的人?”叶檀没有理会他的求饶,而是继续问道。

    因为他不记得这里有什么部落啊,都被李靖和那些大唐的军士杀的差不多了,怎么会还有人呢?

    “小的是突厥人,只是部落被灭,只能在此流浪,我还有五十只羊和十二匹马,都可以给您,只要夜陀大王饶了我一命就好。”这人的声音有点变形了,似乎要哭了,看来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来说,他们是害怕的,是恐惧的,是不能自控的。

    “行了,你看我是夜陀吗?我有那么大年纪吗?”叶檀不满地说道,老子如此的小鲜肉,你不停地说这样的话题,几个意思啊?

    那个人一抬头,却是一愣神,是啊,这个人太过年轻了,和大家认知里面的夜陀完全不一样啊,可是这里的布置可是真的是夜陀的东西啊,难道说,这人杀了夜陀?

    如果是真的话,肯定是好事的,只是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nrn。”似乎是看穿了他的想法,叶檀淡淡地说道,而对方是眼球似乎一下子就红了,刚要扑上去,却又似乎想到了什么,赶紧低头道,“小的真的是认错人了,还请大人放了我吧。”

    叶檀对于杀气很敏感,这个人对自己绝对不会友好,但是呢,他不在乎,而是轻轻地一挥手道,“你走吧。”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那人说完站起来就跑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刑天却在他离开了之后,看着叶檀道,“主人,这人是在说谎。”

    “当然啦,一个人如何能够在这样的天气里活下去,他肯定是有其他人的,不过呢,我更加想要知道的是,这人下一步会干什么?”叶檀看着外面的天空,冷声地问道。

    “这个”刑天一下子结巴了,因为他也不知道。

    “哼哼,在这里要是没有马贼,就真的见鬼了,而这个人肯定是去找那些人了,我们带的东西虽然不多,可是不管是骆驼还是肥羊,哪个不是非常好的战利品,加上夜陀真的以为是无敌的吗?”

    叶檀挥了挥手,让他离开,然后自己回到了骆驼城那里。

    刑天很奇怪地转身离开了,但是却找覃宇聊了聊,最后还是没有一个结果,可是呢,却让飞蛾卫的人注意四周,万一要是出事的话,还是可以应酬的。

    在穿越了黄金沙滩之后,叶檀等人终于来到了一个不大的湖,看着不大,却是到处都是枯干的芦苇以及枯草遍地,这里的湖面现在就算是骑马上去都是可以承受得住的。

    叶檀却让这些人在一片芦苇荡的后面停住了,因为今天肯定是没有办法传过去了,而叶檀之所以来这里,就是为了做点事。

    夜晚等吹起来,将枯黄的芦苇上面芦花吹得到处都是,大家的心情却非常的放松,人在骨子里都是野兽。

    如果可以的话,任何人当上皇帝都会干出那些缺德事来,可是这样的事却让大家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骂娘了,或者是嫉妒吧。

    所以,当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在这里蔓延的时候,叶檀却根本就不管,只是军纪非常的严明,甚至于有点苛刻了,但是大家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吃饱了,穿暖了才是根本啊。

    叶檀坐在帐篷里,正在对付一头烤羊,说真的,他上辈子是不怎么吃这种东西的,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在他的印象里,真的可以做好的人不多,很多地方都是打着内蒙的旗号,做的东西却非常的难闻,最后吃完了就拉肚子,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不喜欢的。

    可是,这次,他却很喜欢,用的是草原特有的羊,他最近的食欲很大,吃东西很多,这一头羊不过是他一餐的量多而已,特别是羊脖子和羊尾巴,真的是不错,可是他们似乎都不喜欢,因为都是骨头。

    在一个能吃肉就是享福的年月里,吃骨头,这不是自己找事吗?

    而就在这个天籁湖的西面,有一个差不多一百多亩地的一个地方,除了茂盛的牧草和一堆的牛羊之外,几乎是没人的,可是这里又没有那些所谓的经过战争之后的破烂,反而有点欣欣向荣的感觉。

    之前从叶檀那里离开的突厥人此时正在一个巨人的脚下,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日子不好过,因为他只是个可怜的牧人而已,在这些人的眼里,他的死活,真的是无足轻重的一件事。

    “你说什么?”坐在狼皮上面的男子是个干瘦干瘦的中年人,年纪大概在五十左右,眼睛有一只不见了,全身上下都是黑乎乎的狼皮,手边有一把巨大的狼牙棒,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拿起来的,只是他此时手里捏着一根羊腿骨冷冷地看着面前的这个人,似乎要将他给吃下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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