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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