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行跟着母亲,就像普通人家的母子一般在商场里逛来逛去,逛了大半个上午才挑了两套合身的衣服。
嗯,他们逛的是昆仑汇。
徐景行以前还真没怎么光顾过这种传说中比较高档的购物中心,这也是跟着母亲开了眼界,不过感觉除了环境好点外,其他方面跟普通商场也没多大区别,就是里面的东西真的贵,非常之贵,似乎全球叫得上名字来的奢侈品品牌都能在那儿找到。
一圈逛下来,他是真真的大开眼界,也才意识到有钱人到底都是怎么花钱的了。
当然,他见识到的可能只是有钱人世界的冰山一角,但对他来说还是非常震撼的,看着那动则几万十几万一件的外套,他的肝都在打颤。
他估摸着就他现在这么点身家,在这地方根本买不到多少东西就破产了,要知道,这昆仑汇可不只是有服装,还有更贵的珠宝、手表、眼镜、名酒等奢侈品,甚至还有理财、收藏、美容等生活服务,感觉有钱人进来完全可以做到从生活到工作的一条龙享受,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在这儿办了。
就那么大致的转了一圈后,他感觉真要放开手脚的在这里花钱,几分钟就能把他的银行卡掏空。
好在男装相对“便宜”,全身两套带鞋子加起来“只”花了四十几万。
当然,是他母亲结的帐。
他也没跟母亲争,乖乖的跟着出门,然后直奔目的地,也就是他那“从未谋面”的姥姥姥爷家。
对于那一对老人,他几乎没有什么印象,有的只有他姥爷在电视和报纸上留下的寥寥影像,而且都是十多年前的影像,特别的单薄,除此之外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慈爱是严肃,他一概不知。
不过随着车子驶入南池子大街,他忽然生出一丝熟络的感觉,就像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以他现在的六识强度来说,基本上不会有错觉这回事儿,既然对这里赶到熟络,那就说明在他失忆之前应该是真的来过这里,不,应该是在这里待过很长一段时间,不然不至于在看到街道之后就产生这种熟络感。
再看街道两边的四合院,那种熟络感更加强烈。
当车子路过其中一栋看起来就很宽敞的大院子时,他的眼神一下子就直了,直勾勾的盯着从院墙里弹出来的干枯树杈,似是勾起了记忆中的某根弦,可又想不起任何画面,只是隐约感觉自己跟那一棵枣树之间有过某段故事。
没错,只是隐约的看到了一些枝杈,根本看不出树木的本来面目,但他却本能的认定那是一颗枣树。
他母亲注意到他的神态,轻叹一声:“那是,徐家……”
“哦,”他“哦”了一声,收回自己的眼神不再去看,心思却在不断的翻腾。
直到车子在另一条胡同的一栋四合院前边停下,他才收回心思,面色复杂的问:“这就是?”
“嗯,这就是你姥爷家,你小时候可没少在这里玩,还记得不?”
“感觉挺熟悉,但其他……”他说着摇了摇头,依然记不起任何画面,好像有人将他那段记忆完全抹去了,而不是封印。
封印的记忆还有解开的一天,可要是完全抹去,他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他母亲勉强一笑,挽起他的手臂道:“走吧,先进门,说不定在里面转转就能想起来了。”
他们刚迈步,四合院的大门忽然朝里打开,一对老人激动的蹒跚而出,其中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小跑着朝他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喊的是“景行”。
这是姥姥?
他的大脑告诉他,他从没见过这个老太太,但本能却让他快步上前一把掺住身高也就一米五多点的老太太,然后喊了一声“姥姥”,声音未落,眼泪就先掉下来了,心情也瞬间激荡起来,整个人几乎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哎,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老太太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掌,同样是老泪纵横。
而那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老头儿则在门口站定,目光复杂的望着这边,十来秒钟后轻叹一声,也说了句“回来就好”,然后道:“进家吧,别在门口哭了。”
老太太这才擦了擦眼泪,似哭似笑的拉着徐景行的手往门里走:“对对对,快进家,家里还是老样子,都没怎么变,你睡的地方我还天天打扫,都原模原样的。”
徐景行摸了摸不由自主的往外淌的眼泪,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不断点头,然后搀扶着老太太进门。
院子不是很大,不过装点的很雅致,没有传统四合院那种红红绿绿的配色,装修和用料也不奢侈,更没有其他四合院里常见的精工细作,除了堂屋钱的一株梅花树外,连花草都没有几盆,看着就跟普通人家的院子差不多,也就比徐景行兄妹原来住的破旧小院干净整洁完整一些。
不过在徐景行的感应中,这所看着不起眼的小院子的物性却相当特别。
怎么个特别法呢,嗯,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有书卷气。
一进门,他就能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儒雅之气,这个小院子就像个身着一袭青衫的书生静静的站在那儿,淡然雅静,初看不甚惹眼,细看回味无穷。
如果这种状态能保持个百十年的,这所小院子的物性都有可能凝聚成本相。
当然,住在这样的院子里,对人的好处也是不言而喻的,以徐景行的亲身体验来讲,可以再一定程度上提升一个人的气质,而且是由里而外的气质,包括本相。所谓的居移气,就是这么个道理。
果不其然,当他用本相之眼观察他这从未谋面的姥姥姥爷时,两位老人的本相的模样气质跟小院子的风格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那种带着点书卷气的淡泊相。
如果有哪个小孩子在这里出生长大,估计气质也不会差到什么地方。
按照玄阳道士的话来讲,这样的院子是文昌星笼罩的风水宝地。
不过在徐景行看来,所谓的风水宝地,其实是环境和人相互结合的产物,是人和环境相互成就的结果,缺一不可。
面前这座小院之所以会是现在这个特色,除了本身建筑结构和地理位置以外,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在这里住了好几十年的两个老人,如果换一家人住这儿,这院子真未必还是这个模样。
这么想着,他随着老太太进门,一边听老太太絮叨,一边四处打量房间的布置,试图从这里找到更多的记忆。
然而出了那种强烈的熟悉感以外,他再没有任何收获。
很快,他被老太太拉到一个装饰老旧的卧室里,床还是那种老式硬板床,床头靠板上的漆都斑驳了,窗帘也一样是二十年前的花式,桌子椅子凳子连漆色都跟床是一个颜色的,明显是一块被制作出来的。
连墙壁上的海报都是艾弗森第一次拿到得分王的画面,上边还有艾弗森的签名,没意外的话应该是艾弗森本人的签名,而时间则应该是九八年。
没想到,他小时候还是个篮球迷呢。
不过能在九八年就弄到艾弗森亲笔签名的海报,不得不承认他小时候的生活条件还是非常优越的,要知道,在九八年,跟他同龄的那些个小屁孩可能还在玩泥巴呢。
所以说,这成长环境对人的影像真的是无与伦比的,尽管他丢失了那时候的记忆,但他相信那段岁月还是给他的成长奠定了很坚实的基础的。
床底下有一箱子的旧课本和一堆堆的毛边纸,都是用过的,课本上有他的名字,毛边纸上则全是略显稚嫩但已经初见水准的曹全碑。
另外还有一些信封,随便拿起一封,内容有点小搞笑,是一个叫关关的女孩子写给他的情书,情书很可爱,不过从那幼稚的字里行间不难发觉他上幼儿园的时候还真挺霸气的,十足的校霸模样。
另有一个小箱子收藏有他曾经获得过的奖状,有幼儿园的,也有参加课外活动获得的,其中还有一尊书法比赛一等奖奖杯。
除了这些以外,就是一些旧衣服了,有校服,也有小款羊毛衫,还有在当时还比较时尚的羽绒服以及洋基队九八年夺冠后的的纪念夹克,耐克的篮球鞋,纯丝练功服,老首都千层底儿布鞋,甚至还有一对双节棍和一方歙砚,大部分都是那个年代的普通小孩子根本无法企及的。
很显然,全都是他曾经用过的。
每一样物件他都会拿起来看一看,摸一摸,仔细体会一下那种莫名的熟悉感,然后不得不满心遗憾的放下,因为他实在是回忆不起相关记忆。
“景行,想起什么没?”他姥姥小心翼翼的问。
他摇摇头,“什么都没。”
“没关系,会想起来的,”他姥姥连忙安慰,然后道:“对了,先吃饭,我炖了你最爱喝的鸡汤。”
“好,”他点点头,跟着姥姥进入客厅,不过一进去就愣住了,因为客厅里竟然有两个熟人在,正笑盈盈的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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