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在十六岁生日的那个晚上,决定离家出走。
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东城的积雪尚未融化。
他趁着家人没注意的时候,从阳台上面跳了下去,落在白色的草地上,然后沿着冰冷潮湿的石板路,迅速跑出小区,在寒风刺骨的大马路上转了一圈后,钻进一个老旧的网吧里。
他之所以会选择这家网吧,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偏僻,而且以前从未来过,若是家里发现他离家出走,肯定会出来寻找,找的地方也必定是他常去的地方,而不是他未去过的地方。
这就为他提供了更多的时间,用来制定未来的计划。他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开心,但也有些事让他很是烦恼。
比如口袋里的钱不是很多,比如再也见不到暗恋的那个女生了,但最令他烦的是,坐在他旁边玩游戏的这个少年。
这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矮瘦矮瘦的,穿着件黑色羽绒服,脸上长满了痘痘,头发全烫成了金黄色,嘴里嚼着槟榔的同时,还不停的抽烟。
秦明不抽烟,所以受不了那总是飘过来的烟味,忍了一段时间后,他拍了拍少年的胳膊,比较客气的说:“嗨,哥们,别抽烟了,行不!”
少年没有理他,自顾的玩着游戏,嘴里叼着的香烟,不停冒白烟。
“哥们,可以等会再抽吗?”秦明又拍了拍少年胳膊。
“你说什么?”少年瞥了他一眼,回头继续盯着电脑屏幕。
“我说,把你的烟熄掉!”
“你说什么?”
“烟,你嘴里的烟!”
“你说什么?”
“耳机,把你的耳机摘了!”
秦明指着少年头上戴着的耳机,示意他摘下来。
“你说,我听得见!”少年并没有摘下来。
“我说,把你嘴里的烟掐掉,能听见吗?”秦明大声说。
“你说什么?”少年的双手在键盘上快速敲击。
秦明不说话了,只是阴沉的看着少年的侧脸,恨不得一巴掌扇过去,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觉得自己正在离家出走,不能生事端,不能暴露身份,可心里那股闷气就是咽不下去,总想给这个鸡而玩意一点好看才行。
他悄悄的观察着少年,观察着少年面前的电脑屏幕,寻思着该怎么报复。
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拔掉对方的电源。
少年玩的是竞技游戏,一旦断电就会退出游戏,一旦退出游戏,那这局就基本宣告GG。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故意扔到座位底下,接着弯下腰去,找回自己硬币的同时,确定了对方电脑主机所在…
他不动声色的回到座位上,坐直了身子,伸直了腿,用脚尖去顶对方电脑主机后面的电源线。
一下没有顶开,又继续顶,顶了足有四五下后。
咔!
断电的脆响声中,少年那边的电脑屏幕就黑了。
“靠!”少年暴跳而起,抓起键盘就是一膝盖过去,把那塞满了烟灰和鼻屎的键盘给顶断了。
“应该,只是电源插头松了吧!”秦明憋着笑,一本正经的说。
“电源插头?”少年愣了愣。
他放下变成两半的键盘,取下挂在脑袋上的耳机,半信半疑的钻到座位底下,去鼓捣主机的电源线,可还没一会儿,他就发出一声惨呼,趴到了地上。
“怎么了!?”秦明吓的从座位上跳起来。
少年没有回答,身体不停的颤抖,跟羊癫疯发作一样,嘴里还吐出唾沫,眼珠子不断的往上翻。
秦明惊疑的低头一瞧,很快就找到少年颤抖的原因。
这家伙有半根手指插进了一个开裂的插座里,也就是说,他触电了!
当秦明反应过来,挪着椅子把少年推开时,少年已经没了意识,像条死鱼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喂,你没事吧!?”秦明拿着键盘拍了拍少年的脸。
少年没任何反应,好像真的死掉了!
死…
秦明想到死字,顿时觉得手脚冰凉,全身无力。
他快速放下键盘,惊慌失措的跑到服务台,对那正在打瞌睡的网管说:“快醒醒,有人触电了!”
“什么!?”网管瞬间跳起来,“你刚才说什么?”
“有人触电了!”秦明指着少年所在的方位。
网管立即跑了过去,待看见地上一动不动的少年后,不由得惊呼出声。
“我靠!”
旁边几个上网的顾客听见动静,都冒出头来,当发现地上躺着个人,立即发挥吃瓜群众的本能,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这家伙不会歇菜了吧?”
“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了!”
“快叫救护车啊!”
“都已经挂逼了,叫救护车有毛用。”
“...”
秦明站在柜台边,只犹豫了那么一小会,就转身冲出了这个陌生的网吧,在跨过台阶时,脚底一滑,摔了个狗吃屎。
但他又立即爬起来,沿着街道,不停的向前跑,不停的跑,直到筋疲力尽,再也跑不动为止。
他停在一个公园里的路灯下面,弯着腰,双手撑着膝盖,用力的喘息。
冰冷的空气,像刀子一样,在肺叶里面刮。
肠胃剧烈的蠕动,把晚上吃进去的食物,不断往咽喉里面挤...
然后。
“呕…”
秦明扶着灯柱子,吐的稀里哗啦,把肚子里还没有消化的食物全部归还给了大地。
呛鼻的异味在冰冷的空气里不停的飘,苦涩沿着口腔,蔓延至全身...
过了好一会。
秦明擦了擦嘴角,手从柱子上收回,裹紧灰色棉衣,兜帽往头上一套,沿着路人踩过的痕迹,朝前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想着那触电的少年。
看起来,应该是死掉了,那些围观的人也说明了这一点。
如果不是我,他不会死,是我害死了他,是我杀了他...
秦明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时,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他觉得自己间接的成了杀人凶手!
一想到自己是杀人凶手,他就觉得全身发冷,坐立难安。
嘴巴好苦...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巴里,用力的咀嚼,待化作液体后,直接咽进肚子里。
空落落的胃,在冰水的灌溉下,变得更加难受。
他仰头看着漆黑的夜空,默默的祈祷:“对不起,是我害死了你,愿你来生能做个有钱人家的千金,做个富二代,活的潇潇洒洒。”
为什么是千金不是少爷,因为他觉得做男孩子太累了,还是女孩子好。
他做这番祷告的时候,绝对是真心实意的,没有半点虚假。
虽然刚才他还觉得那少年很可恶,但现在又觉得他很可怜,和自己一样的可怜。
若是重新来过,他愿意和他交个朋友,加个扣扣好友,一起组队开黑。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但有奇迹。
奇迹的事情发生在秦明祈祷结束的时候,当他停止仰望夜空,转而看向对面的路灯,想着接下来去哪里时,突然发现那路灯下面站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矮瘦矮瘦,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脸上长了不少痘痘,活像个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的金丝猴。
秦明只看了这少年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不就是那个触电少年吗?
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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