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人们不愿意参与,詹嘉庆以及他的狗腿子们却不愿意这么放过秦秀。
包括被秦秀一巴掌拍飞的蒲奇玮修养身体回来之后,虽然单独面对秦秀很是胆颤心惊,担心对方又来这么一巴掌将他击飞。
但自从回到太学府之后,对于秦秀的恼恨却更加气愤了。
特别是在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自己的老大詹嘉庆也吃了个大亏。
虽然觉得秦秀不是一般人那样好对付,但多多少少还是愿意参与到詹嘉庆对付秦秀的事情里面来。
除了在这第一次,需要秦秀坐到位置上,才能察觉自己课桌有问题,其他的时候,每次都在秦秀跨进教室的时候提前察觉了。
在秦秀的课桌里面放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譬如蜈蚣、癞蛤蟆、蝎子、小蛇…………………………………………………………………………………………………………………………………………………………………………
一般来说奖金发的少的人,才看盗版。
奖金是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奖金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例如增产、节约等)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条件(例如技术革新等)而给予的奖励。根据超额劳动的情况,奖金又可以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种形式。综合奖是根据劳动者各个方面的贡献全面地综合评定的奖金;单项奖则是根据劳动者某一方面的优良成绩评定的奖金。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奖金
外文名称
bonus,reward,premium
日语
赏金しょうきん
释义
主要是指作为一种工资形式
构成
奖励指标
目录
1概述
2奖金调整
折叠编辑本段概述
解释: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中国企业中实行的奖金制度,是50年代初开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曾在1958年和1966年下半年两次被取消。现行的奖金制度,则是1978年以后恢复和建立的。
构成
奖金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有:
1)奖励指标
2)奖励条件
3)受奖范围
4)奖励周期
5)奖励基金的提取与分配。
特点
1)奖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奖励工资有较大的弹性,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决定其标准、范围和奖励周期等,有针对性地激励某项工作的进行;也可以抑制某些方面的问题,有效的调节企业生产过程对劳动数量和质量的需求。
2)及时地弥补计时、计件工资的不足;
任何工资形式和工资制度都具有功能特点,也都存在功能缺陷。例如,计时工资是从个人技术能力和实际劳动时间上确定劳动报酬,难以准确反映经常变化的超额劳动;计件工资主要是从产品数量上反映劳动成果,难以反映优质产品、原材料节约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超额劳动。这些都可以通过奖金形式进行弥补。
3)奖金具有激励作用;
在这种工资制度和形式中,奖金的激励是最强的,这种激励功能来自依据个人劳动贡献所形成的收入差别。利用这些差别,使雇员的收入与劳动贡献联系在一起,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4)收入具有明显的差别性;
5)奖金分配所形成的收入具有不稳定性。
奖金个税
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不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政策差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一样。1、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数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简称“数月奖金“),应在发放当月单独作为计税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人士和外籍人员适用这一规定的形式不一样,中方人员取得一次性奖金(假如为800元),当月的工资(假设为1000元)如果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福建省扣费标准为1100元),其差额部分(1000-1100=-100)可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中先行补足后,剩余部分(800-100=700)再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数月奖金,不考虑其当月工资薪金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享受补差的优惠,而直接以一次性奖金为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实行“双薪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简称“双薪制奖金“),实际就是单位年终对职工考核后给予的奖励,纯粹是一种年终奖的概念,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与上述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
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年终考核后取得的年度经营奖励收入(简称“年薪制奖金“),应与月份预发的工资合并,再按全年12个月平均后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5、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房屋、车辆等实物奖励(简称“实物奖金“),是其工资薪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时,允许将实物奖励金额按外聘人员所承诺的服务年限(但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摊为月份收入后并入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6、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认购股票权证,待个人实现认购股票后所得到的与股票实际价值的差价收入,实际是任职受雇单位给个人的物质奖励(简称“股权奖金“),是其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这些收入一般价值过大,所以政策允许在具体计税时,将这部分差价收入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里平均摊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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