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子骏气过后,又情不自禁地打量叶晨曦,见她正认真的画着符,不由自主地放轻了呼吸。叶晨曦的侧颜相当好看,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挺翘的睫毛像浓密的扇子,笔直挺翘又小巧的鼻梁下,是微微上翘的唇,此刻正弯出喜悦的弧度。满脸都是“这些符能换多少宝钞回来”的兴奋感。
叶晨曦画得差不多了,这才放了笔,满意地说:“画了五张,至少可以换回五百钞,离目标又更进一步了,哈哈,我实在是太天才了。”自我夸赞了一番,忽然发现卫子骏还在一旁,说,“你还没走呀?”
卫子骏难得地没有如往常般与她打嘴仗,居然说:“咱们挣下的宝钞,应该能支撑去万绝山路上的盘缠了吧?”
“应该足够了。只是多备些总归是好的,万一路上又遇上忽发状况呢?”卫子骏又问:“现在存下多少宝钞了?”
“两万。”叶晨曦高兴地道,并从床底下拿出装宝钞的盒子,从中拿出银钞来数了数:“加上你之前给我的四千宝钞,加上我的一共存下两万钞了。除去买马和马车的钱,还能剩下一万六千钞呢。足够一路上花样般的开销了。”
与叶晨曦相处久了了,已能吸明白她的语出惊人,“花样般”应该就是各种各样的意思。
“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该早些启程?”卫子骏说。
“嗯,确实该准备了。”叶晨曦把宝钞重新收拾好,“明日等我卖了这几张符,就一起去集市上买好路上装备。”
卫子骏点头,看着她手中的盒子,神色黯了黯:“我挣的可远没你的多。”
“你还算有自知之明,那就别废话了,那今日由你来打扫屋子。”把抹布和拖把一并丢给他。
卫了骏鼻子都气歪了,他哪天没收拾屋子呀。这女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人吗?居然让他一个大男人,干这种低贱的活儿。
只是,看着叶晨曦忙碌的身影,卫子骏实在说不出不干的话,默默地拿起打把,开始打扫屋子。
其实叶晨曦的屋子很整洁,尽管只是暂居,却被她布置的温馨迷人,窗台下放有几株绿叶盆植,绿油盎然,生长旺盛。墙角下也有几珠绿植,虽不值钱,也不珍贵,却给屋子增添了几分轻松写意。小圆桌上也放有一个并不值钱的小瓷瓶,插了一束桃花,为简单的房间增添出温暖的气氛。
望着叶晨曦在院子里忙碌的身影,卫子骏暗自猜测,凤阳城叶家,应该是个虽弱小却很有底蕴的家族,不然不会培养出如此优秀的姑娘。
叶晨曦把研磨好的毒粉一包一包地用由帕装好,仔细放到窗台下,对卫子骏说:“这些全是有毒的,这包是闻了让人陷入晕迷的,这个是专治毒虫的,这包是用来防治那些阴秽之物的。你可一定要记牢,千万别弄错了。”
叶晨曦拍了拍手,走到洗脸架,在盆子里净了手,说:“我打听过了,万绝山很是阴寒,大概是因为九冥玄火的缘故,一般人可是不大受得了的,咱们要多备些厚实的被子和衣物。明天我们就去集市上买。”
“好。”卫子骏看着已开始翻箱倒柜收拾衣物的叶晨曦,轻声说,“那我要做些什么呢?”
“你也回去收拾你的衣服呀。既然决定要走了,就该把该带走的东西备好。以备路上的不时之需。”
卫子骏来到院子里,便见张越又来了。
“卫叔叔。”张越知道卫子骏是叶晨曦的“未婚夫”,便主动打招呼。
卫子骏说:“张越,你还没放弃?”
张越脸上闪过羞窘和紧张,他说:“卫叔叔,虽然我资质愚笨,但叶姐姐说,天下无难事,只要有心人。她说,只要我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的。”
其实张越也很紧张,也很无奈,看似简单的写数,可写到最后,总会分神,或是写错,他也沮丧过,愤怒过,绝望过,也差点自我怀疑过,甚至放弃了。偏偏骨子里一股不服输的韧劲支撑着他。
卫子骏说:“那就祝贺你早日成功。”但他并不看好张越。他本人也私下试过,拿出他以往修炼时的定力,也只写到了七百左右,便写错了。这种高强度的专注力,连他都要出错,更遑论张越一个普通孩子。
私底下,卫子骏问叶晨曦:“我看那张越并不能达到你的要求,为何还要给他希望?要知道,你马上就要走了。”
叶晨曦笑道:“符师的入门虽然艰难,但只要过了第一关,剩下的就好过了。”她拿出一本厚厚的资料,这全是用五寸宽七寸长的宣纸装订而成,上边全是她这一年多年亲笔书写的符咒。她的记忆力相当好,当初那个美得惊人的女子是用灵力打入她的脑海里,直到如今,依然在她脑海里生了根。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已把祝由术一脉中的符咒大全全写在上头。
卫子骏很快就明白过:“你准备把它交给张越?”
“是。”
“为什么?张越并未达到你的要求呀。”
叶晨曦便笑了起来:“从一写到一千,就是天才如我,也是办不到的。”
卫子骏呆住了。
“当初,我第一次写的时候,也才写到了三百便出了错,后来不信邪,写了大半年,最高记录也才写到八百。那时我就知道,画符,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卫子骏说:“所以,符师在画符时,偶尔也会出错,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是偶尔出错,而是时常出错。”叶晨曦解释,“每画十张,能成功五张,便已算是优秀的符师啦。
她的最高记录是百分之七十的成功率,已能傲视所有符师了。也因为画符时练就的超高专注力,在炼丹上,才会有这般好的成就。要知道,无论是最优秀的符师还是炼丹师,成功率也只有不到一半的。
“张越已经很难得了,我观察过,他的最高记录写到了七百八十九。身为凡人,能有这样的成就,已经够难得了。我打算明日便传授他画符。”叶晨曦说。
卫子骏点点头,他虽然不看好张越,但对他挺有好感的。这是个很有毅力和韧劲的孩子。
卫子骏走到门口,又被叶晨曦叫住:“对了,云娘送了我一只老鸭,赶紧去杀了,今晚我要做酸汤鸭,再去买些酒,今晚我们小酌一杯。”
这一年多来,都是叶晨曦在做饭的。尽管张家也有供饭,但叶晨曦和卫子骏都吃不惯,去外头吃又太贵,好在叶晨曦的厨艺还没有丢掉,连续做了几回,便上了手,加上那么一点点儿小姿情怀作祟,做出来的饭菜色香味俱全,连卫子骏这种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公子哥也赞不绝口。
卫子骏不愿干杀鸭子这些粗活儿的,可叶晨曦总有理会指使他,理由是她包揽了做菜的活儿,那么他就该负责干打杂的事。
卫子骏没法反驳,也就乖乖干了。这一年多的训练下来,他已能独自杀活禽,还能亲自打整。
晚上,叶晨曦整了酸汤鸭,又炒了几样小菜,拿来从外头买来的酒,与卫子骏小酌一番。
叶晨曦好美酒,可惜酒量始终不行,平时都还能克制的,但今日心情甚好,不免多喝了些。两杯酒下肚,便有些醉了。她也知道不能再喝下去,于是摇摇晃晃地起身,趁着还清醒时往屋子走去。
叶晨曦还没走到床,腿晕眩感就袭来,身子踉跄了下,卫子骏赶紧上前扶住她,并打横抱起了她,可没走两步,就几乎摔倒。并非他抱不动她,而是一接触到叶晨曦的身子,心脏莫名怦怦作跳。
他深深吸了口气,把她放到床上。
叶晨曦一沾到床,头一歪便睡过去了。
卫子骏拉了被子,盖到她身上,又怕夜里凉,还给她掖了掖裤角。
院子里餐桌上的烛火散发出昏黄的光亮,屋内光线黯淡,使得床上的叶晨曦的面庞也变得朦胧起来。卫子骏坐在床边良久,看着睡得香甜的叶晨曦,睡梦中的她眉宇舒展,双唇依然微翘,形成嫣红又好看的弧度,搭配粉嫩的芙蓉面,像极了成熟诱人的水蜜桃。
卫子骏动了动指头,指腹刚一接触到她的脸,仿佛被烫到,又赶紧缩了回来。
他骤然起身,慌也似地逃了出去。
……
叶晨曦一觉睡到天亮,她是被尿意胀醒的。伸了懒腰的同时,便感觉出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
昨晚,她没有发酒疯吧?
外头响来卫子骏的叫声:“懒猪,太阳都晒屁股了,也该起来了。”
叶晨曦坐起身,伸了伸懒腰,说:“起来了,起来了。”迅速冲进净房,解决累积了一整晚的废弃物。
叶晨曦经过一番梳洗,又换了一身衣服,重新出现在卫子骏面前。看着已换了一身月白长袍的卫子骏,笑了笑:“咦,怎么今儿这么帅?”
卫子骏低头,看了他这身已洗得半旧不新的长衫,说:“这是我衣柜中最好的一件衣服了。”这一年多来自力更生的日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卫大公子已学会了自己洗衣,除了不会做饭外,挑手打柴洗碗做家务,样样干。
果然人类的生存能力无比强大。再四体不分五谷不勤的人,在环境的逼迫下,也能迅速成长。
叶晨曦笑了起来,经过一年多的俗世生活,卫子骏身上再也没了以往不识人间烟火的高高在上的清贵气质,此时的他,就一凡夫俗子。但这样的烟火气息,却更能锻炼人。使他看起来比以往真实许多。
“长得帅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卫子骏忍不住打量叶晨曦,却是微微一笑。
叶晨曦的衣物是窄袖设计,好方便做事。但衣服整体显得有些宽大,并未束腰线,若非叶晨曦个子还不算矮,也不胖,不然穿这种大上一号又不束腰的衣服,就会显得庸肿了。也因为衣服有些大,使得她整个人毫无出奇之处,胸前也基本上是一马平川,毫无曲线可言。但卫子骏却说:“你也很好看。”
叶晨曦却惊讶地看他一眼:“真的吗?谢谢你的赞美。”
“早饭我已经买好了,有你最爱吃的猪肉包,还有红薯粥。”卫子骏在她脸上转了一圈,这才开口。
“多谢。”叶晨曦笑道,大方坐到桌前,热腾腾的猪肉包,配上她最爱的红薯粥,端起碗喝了一口,红薯清甜软烂,稀饭熬得不浓不稀,刚刚够好,热度也刚刚好。
“哎呀,子骏,你真是太贤惠了。”叶晨曦忍不住夸赞。
卫子骏也坐了下来,端起稀饭喝了起来,闻言黑了半边脸:“我是男人,哪能用得上贤惠二字?”
“一样的啦。”叶晨曦快乐地吃了早饭,把嘴巴一抹,便说:“还是要麻烦你收拾桌面啊,我先列一份清单,我们便去大采购。等采买的差不多后,便向张老爷还云娘和杨大伯他们辞行。哦耶,总算可以向目标奋进了,哈哈!”蹦蹦跳跳地进了屋。
卫子骏看着她的背影,微微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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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受到打击,这几天都处于混混噩噩状态,今天好容易打起精神,准备屏蔽一切不良情绪,重振小强威风,没想到没想到,我家的混账娃娃,一个个地来打击我,考试成绩几乎让我滴下两滴淑女泪,中午饭都没心思做了。就更不用说存稿啦。今天上传的章节简直就像割我的肉,比减肥还来得痛苦哇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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