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比赛是从五点五十正式开始。
随着时间流逝,篮球场上人越来越多,看热闹的,助威的,都以半圆形坐在观看席上。
王令玉旁边的女生叫常荏荏,是一个略胖又让人觉得很亲和力的女孩子。
她正转头和王令玉讨论着班上那几个已经穿上战服的男生谁帅。
在青春期这个年纪,看人的第一眼是脸,对于女孩子来说,永远说不完的话题之一就是帅哥。
不过显然,这俩人都不是八卦特别强烈的人,再加上两个人又都是近视眼,说了几句就绕开了话题。
童小梧她们这里离休息区较远,只隐隐约约看见几个长的高的,同样的衣服,差不多的身高,唯一能区分他们的除了发型就是鞋子。
童小梧眯着眼看了一样,不知道想到什么,顿了一下,默默地收回了目光。
而当她收回目光时就听到旁边这俩人居然在讨论数学题!
童小梧忍不住长叹一口气,在这种热闹的场合为什么要讨论数学这么凶残的东西!
王令玉数学超级好并且也喜欢数学还可以理解,她对常荏荏不如对王令玉那样熟悉,但就她这个精神,猜想她对数学的喜爱程度绝不亚于王令玉。
多上进的姑娘啊!对数学到底爱的有多深才能兴致勃勃和班长讨论起来,即使在这嘈杂的环境里。
相比对数学爱得深沉的两人,童小梧见此表示:可能自己是个废人了。
可越听,她越想逃走,两个人居然说到今天早上的数学卷上去了,虽然中午在食堂时就已经听到不少人讨论了,但是也不及坐在身边的人讨论听的清楚。
最关键是!似乎除了自己,所有人都对今天的数学卷答案很感兴趣!
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在考完试后讨论答案?不应该讨论题目吗?探究它的做法和变形吗?难道他们不知道考完试后不要去考究答案,不然好心情会被毁掉吗?
就在童小梧忍不住暴走时,只听到篮球场上传来了一声哨声。
那一瞬间,嘈杂的操场顿时安静了几分。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转向操场,等着裁判开场。
裁判是由学校资深的体育教师担任,以及几位高年级的学长辅助。
看起来像模像样的还不错,至少童小梧这么认为。
接着,双方队伍进场,刚上场,就赢得大量的关注和欢呼声。
这时童小梧才注意到,坐在自己身边的好像都是自己班同学,而八班的同学,则很有默契的坐在了自己班级的对立面。
甚至不知何时,班主任唐珺也坐在加油大军的队伍里,而对方的班主任貌似也在。
看来,两个班级都还是比较重视这次举办的篮球赛。
在开赛前,童小梧想着,时间差不多了,看准时间就溜走,早点回家早点休息。虽然这样看起来很没有集体荣誉感,但她确实不太想在这里停留太多时间,她对回家实在是太迫不及待了。
然而当比赛开始后,童小梧发现,即使自己不怎么懂球,但当裁判的哨声响起时,双方剧烈的争夺篮球,好像也挺有意思的。
至少,在自己班级进球那一瞬间,整个人在这个热闹的环境里都是热血的。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热血中,随着王泽最后一个帅气的扣篮和裁判哨声的吹响,八班对战十五班的最后一个场次结束。而最后两个班也以32:45结束了这场晋级赛,当然,十五班成功晋级。
不怎么懂球的童小梧觉得:打篮球还是挺有意思的,以后可以喊沈家博那小子多教教自己,不过……似乎是没有机会了。
童小梧叹了口气,算了,估计那个二次元少男肯定也不会打篮球,至少长这么大自己都没见过他打球。
见双方队员在结束后各自走向休息区,不等其他人反应,童小梧拉着王令玉就匆匆离开了体育馆。
即使比赛很精彩,但比赛完之后,留下也没什么意思了,还是回家最重要。
距离上次在家吃零食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了,不知道爸爸妈妈有没有回来,是不是买了很多零食为自己准备着。
想到零食,童小梧心里一阵激动,随手把作业丢到书包里之后提着装着自己衣服的手提袋就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三中的基础设施很完善,什么舞蹈室钢琴室都是齐全的,所以童小梧会把练功服带上,说不定就有时间去练练呢?
但事实证明,是她对自己的时间安排过于理想化。
由于她一直在外面舞蹈,所以每个周都会回家一次,并不像其他人一样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久不回家。
虽然自己每周回家,却也依旧影响不了童小梧想要回家的欲望。
快七点的校园,夏虫轻声鸣唱,没有嘈杂的说话声,自然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不知不觉,童小梧的心情也受到影响,觉得格外开心。
这份开心一直延续到接到自己舞蹈老师电话前……
现在的童小梧脑海里就一直回荡着:“老师明天有事要忙,为了保证咱们排练进度不落下,咱们今天晚上继续练习。”
“不到一个月就决赛了,咱们好不容易才进入决赛,要抓紧时间排练,不能认输。”
“老师知道你上了一周的课很累了,但是再坚持一下,咱们就快结束了!”
童小梧真想仰天嚎几句,但说出来的话却不得不假装很开心愿意。
现在只能努力安慰自己,那边就快结束了,不能认输,坚持下去,跳舞最重要。
于是,拖着略感疲惫的身心走向车站。
刚到那里站稳,就见回家的公交车停下,童小梧心里一阵感动。
平时等你半天你不来,今天我不回家你偏偏就这么凑巧停下!是故意气人吗?
和大多数人一样,每次童小梧等哪路车,哪路车就来的慢。
这一次也不例外,童小梧站了十多分钟,抬手一看,差两分钟七点,也不知道能不能赶过去。
正在童小梧心里计划着打车过去,就看见有几个人朝着车站走了过来。
王泽咦了一声,疑惑道:
“童小梧?你还没走?”
好巧不巧,这几人正好和自己认识,并且还拖着自己去看了球赛,导致自己现在都没回家的王泽徐赋二人。
两人身边还有一男一女,男的也挺高,不过这人有点黑,那个时候,童小梧还不知道有种肤色叫小麦色。而相较于徐赋的清瘦,这人显得更壮。
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两人十分不避嫌地牵着手。
那人气质很好,给童小梧的感觉就和王令玉一样,宛如一个温柔的大家闺秀,皮肤白皙,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笑起来脸上若隐若现有两个小梨涡。
及肩的短发,让她看起来十分利落。
什么叫气质美女,这就是了。
两人的组合略奇怪,不过看起来有十分和谐。
具体怎么个和谐,童小梧也说不出来。
而刚刚开口的正好是一向最热心的王泽同学。
“刚刚不是见你早就跑了吗?怎么还在这儿啊!”
童小梧皮笑肉不笑的看了他一眼,“你知道荆轲为什么刺杀秦王会失败吗?”
闻言,徐赋轻笑,看了童小梧一眼。
王泽一头雾水,不明白明明在说回家问题怎么就扯到荆轲刺秦王了呢?于是抱着虚心求教的想法还是问道:“为什么?”
徐赋拍了拍对方的肩,意味深长道:“因为有像你这样的猪队友,”
对此,童小梧只笑不语,如果不是他提醒自己去看球赛,现在她……也可能在去跳舞的路上。
徐赋言罢,就见九路公交车来了。
“走了,车来了。”
童小梧一看,正好又是自己等的那路车。
没想到居然和他们坐同一辆车,心情有些复杂。
好在车上人不多,后面车厢座位还挺多。童小梧犹豫了一下,觉得离他们太远,感觉有些故意了,看见王泽朝自己招手,就走了过去。
“你是童小梧?”
刚坐下,就见那个黑壮男生开口问道,而他身边的女孩子,似乎也挺好奇的,眼睛也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这么唐突地开口,给人感觉不是特别礼貌。童小梧感觉有些不自在,不过还是笑着嗯了一声,落落大方道:“我叫童小梧,同学你好!”
从王泽喊自己开始,两人的眼神似乎就有些奇怪。
一直悄悄打量着自己,使劲想了想,是不是因为不记脸又把对方忘记了,但又想到对方身边有个美女,帅哥记不得,美女肯定能记清,想了很久,童小梧终于确定自己不认识他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喜欢漂亮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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