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烬之余 一 朗基努斯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看小说文学作品上精彩东方文学 https://www.jcdf99.com ,就这么定了!
    我名叫朗基努斯。

    我的父母生前告诉我,他们从某本残存的旧书中读到了这个名,赐给了我,他们准以为这是个好名字。

    对此我毫无把握,关于以前的事,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

    曾经,世界属于我们,属于人类,一场浩劫让我们几乎灭绝,令恶魔行走于世,它们数量众多,我们无法抗衡。

    我读过很多杂书,书中记载了人类曾经的辉煌,我无法从中知道全貌,但那时人类的生活,对如今的我而言,就仿佛神话一般神奇。对照如今,未免让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失落感。

    因为那些并非遥不可及的,当我们行走于陆地上,随处可见过去的那些建筑,纵然它们已荒废,已破败,大多已成了恶魔的巢穴,却仍在告诉我们那些神话,曾经是事实。

    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富豪家的小孩,一下子落入了贫穷的底端,我们仍留有过去的记忆,这使得我们的日子显得更加凄凉。

    我和许多人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老人说这里成为我们的家园已有数十年,我们应当感恩,像我们这么长寿的人类已经不多了。大多数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死于同类之手。

    我们叫村子为无水村,位于地底深处,通过一架电梯出入。村子是以防护核战争的标准制造的地下设施,就像是一个大矿洞,铺着四通八达的钢铁板作为走道,通往各个作为房间的洞窟。

    我是村子里的拾荒者,是负责前往外界拾取物资的人,这活很危险,需要很好的体力与脚程,因此我们的地位很高,是村子里的英雄。那些横行于世的恶魔畏惧阳光,在白天,它们藏身不出,睡在最隐蔽的地方,这让我们拾荒的任务相对安全,然而,这仍需要极大的勇气。

    除了我们这些拾荒者,其余的村民常年不见天日,若没有村长的允许,不许外出。

    拾荒是门技术活,也多半靠运气,很多时候,我们长途跋涉,却捡不回任何食物,即使如此,村民也不会挨饿,我们捡回来的水和食物只是锦上添花,却并非必不可少。

    村子里有个培养室,种植着地下特有的甜蘑菇,产量刚好可以支持村子里的人,还有两口井,充满地下水,我们喝井水,并用少许灌溉作物,培养室有着奇特的水流管道,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作物生长,这未免让我们的村子有些名不副实。甜蘑菇对我们而言是不解之谜,可我们也不求尽解,谁也不敢在这些设备头上做自己的研究,万一弄坏了呢?

    又或者万一亵渎了神灵呢?

    ......

    洞外阳光很充足,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我背着沉重的物资,走向黝黑的地洞,阳光似瞬间熄灭了。在电梯的防爆门前,我稍稍犹豫,按了开关。

    阳光保全了人类,遏制了恶魔,不然,或许我们早已灭亡。但村子里的老人告诫我们,长期暴露在如今的阳光下,会让我们产生变异。

    变异是真实存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是这变异是否是由于阳光?这不免令人存疑。

    电梯旁有个通讯装置,达莉问:“谁在那儿?”

    我笑道:“达莉,还能有谁?我一贯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达莉全名达莉亚·奥奇德,是我养父奥奇德的女儿,最开始,我们都叫他奥奇德爵士,以至于忘了他的名字。

    达莉说:“好吧,必须确认没有外人跟随你,逼迫你,这都是规矩。”

    规矩?弥尔塞从来用不着这规矩。在达莉心目中,弥尔塞与奥奇德是一类人,其余是另一类人。

    但弥尔塞已经走了,大小姐,他被剑盾会选中去享福了。现在,我们才是同类,是卑劣的穴居人。

    一个监视器屏幕伸向我,我握住屏幕,朝左右晃动,让她确定没有人用枪指着我脑门。达莉这才说:“欢迎回来,朗基。”

    我仍想在洞外待一会儿,沐浴这余晖。但他们都在盼着我回来,弥尔塞不在了,我是最好的拾荒者,我每一次都能带回最多的食物,最多的物资。

    奥奇德罕见地在电梯口等着,我朝他作揖,说:“父亲。”我是孤儿,他收养了我,教我武艺,他是我的至亲。

    奥奇德说:“辛苦了,孩子。”

    我抬起头,看着奥奇德,这些年,他变老的迹象十分显著。他也许仍身强力壮,武艺超凡,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他的眼中常忧愁多虑,他的身体似乎也开始衰退。

    我说:“我打了一头牛,但没法全背回来,只割了些肉,时间不够了。”

    村子里的人由衷地微笑,我听见有孩子说:“有肉吃咯!”

    奥奇德说:“所有拾荒者都回来了,今天劳作结束,达莉,你也收工吧。”

    达莉从监控室走出,她看了我一眼,点头招呼说:“朗基。”

    我不明白她为何对我如此疏远,自从弥尔塞走后,她就一直如此。也许在她心目中,我只是弥尔塞的跟班,我的身份始终是弥尔塞的“朋友”,而不是独立的个体。

    我不是弥尔塞的影子,我是最杰出的村民,我的剑术或许比不上弥尔塞,但我外出的收获不比弥尔塞逊色。

    奥奇德检查了所有拾荒者带回来的东西,既不显得欣喜,也未显露失望。

    他说:“下一次,试着多带些食物与水。”

    我们都说:“遵命,爵士。”我们学习剑盾会的礼仪,在正式场合都这么说。

    奥奇德命我们解散,却让我留下。我们走入练武大厅,奥奇德说道:“你拿一柄木剑,我们练习对攻。”

    我听说过许多关于奥奇德的生平传奇,纵然他抚养我长大,待我视如己出,可在我眼中,他仍然是一位值得崇拜的伟人,他身上永远有挖掘不完的光辉故事。

    他并不是在村子里出生的人,而是一位外来者。他是随一个叫剑盾会的组织找到我们这儿的,剑盾会用强大的武力慑服了我们,逼迫我们从此归顺,并许诺如果我们答应,他们将教导我们武艺,并留下驻军,为我们提供保护。

    我们别无选择,奥奇德从此留下了,他在剑盾会中受封侯爵,是一位大人物。他的决定让剑盾会的人大感意外,据说,他之所以会留在我们这儿,是因为他爱上了达莉的母亲,并决定追求她。

    他为村子立下了很多功劳,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后来,他成了村长。

    我躬身道:“是,父亲,还请指教。”随后,我将木剑竖起,放置于身体正前方。

    奥奇德朝我走上一步,踏入我的攻击范围,但并不攻击,而是等着我。我朝他脖子横斩过去,但其实这不过是虚招,我用最隐蔽的手法,将横斩变为斜刺。奥奇德轻易看穿了我,他只是一挑,我的长剑几乎脱手。

    他说:“你手腕无力,不能只想着骗过敌人,如果你对付的是恶魔,这软绵绵的一剑又有何用?”

    我答道:“是,父亲,但我的剑上通常是涂毒的,只要刺出少许血液,就能杀死这些怪物。”

    奥奇德叹道:“你太依赖自己变异的体质,这正是你不如弥尔塞的地方。”

    弥尔塞,总是弥尔塞,我的义兄弥尔塞,奥奇德真正骄傲的义子,达莉最喜欢的兄长。我和弥尔塞是同时被奥奇德收养的,然而与弥尔塞相比,我相形见绌。

    不久之前,剑盾会的人莅临我们村子,他们考验了弥尔塞的武艺,惊讶于他的天赋,决定将他带回剑盾会去重点培养,就这样,弥尔塞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我们。

    奥奇德又说:“想象你陷入四个恶魔的包围圈中,它们都比你高大,比你灵活,比你强壮,你的变异不足以保住你的性命。而我的剑法可以。”

    他提高嗓门,说:“用你全部的力气!使出我的真传!”

    我鼓足力气,朝他劈出四剑,奥奇德笑道:“这才对!”轻描淡写地挡开了我的攻势。

    我意识到这场比武的真正目的是充分展现我的实力,奥奇德唯有在抵挡不住时才会真正攻击,于是我竭尽所能,将木剑舞动得宛如倾盆大雨。我并不拘泥于奥奇德所学,而是用古怪的手法将招式稍加异化,增加意外的奇效。

    大约过了十分钟,奥奇德陡然直刺我胸膛,我及时用长剑封住了他,但摔出了五、六米远,就在我背后疼痛之际,奥奇德的剑指着我的心脏,他说:“将军。”

    从他的笑容看来,我认为我算是过关了,他说:“你已大有长进,很不错,很不错,现在你回去吧。”

    他把木剑放在一旁,我们相互鞠了一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走向我的房间,这里曾是个化学实验室,十分宽敞,可由于有挥之不去的药水气味儿,常常令人患病,没人愿意住,所以归我了。

    我走入其中,将途中摘来的黑色果实取出,捏成粉末,滴入房间里的一个大鱼缸。

    鱼缸约有澡盆那么大,甚是奇特。

    一开始,这鱼缸对村民而言意义非凡,当他们最初发现无水村时,村子里没有任何幸存者。而这鱼缸就已经在了,里面的鱼也许已经活了一百年。

    常年的苦难,令他们有些崇信神怪,他们坚信这鱼缸是某种神龛,是无水村能安定度日的祝福,于是他们花了很大的力气崇拜鱼缸里的鱼,这些鱼也确实是不朽的。

    然而岁月流逝,鱼缸渐渐不受重视,毕竟它不像蘑菇田那样造福众人、性命攸关,很久前,崇拜鱼缸的人转为崇拜蘑菇田,这鱼缸便被人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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