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小镇镇口,停着一队车马。
“吉姆,吉姆!”
一位年约四十出头的秃顶商人从车里钻出来,笑呵呵的调侃道:“听说你昨晚带着新加入的佣兵在贝拉那里狂欢了一夜,我还担心你喝醉了忘了时间,正想派人去叫你呢。”
约翰摸摸自己的大胡子,毫不在意吉姆的调侃:“答应护送你的车队就会按时来,我可是最讲信用的大胡子约翰。佣兵可是刀口舔血的职业,出任务前肯定得开派对放松一下。我保证,安全护送你的车队到目的地。”
吉姆似乎对约翰很信服,亲自带他们安顿好行李,一行人就出发了。
这几日都很平静,晚上众人都围着火堆吃干粮。5位进击者难得凑在一起,没有被派出去巡逻。
“妈蛋!这天天走走走的,何时是个头?主线任务连一点苗头都没有,还真是当上佣兵了。”冯伟掰了块硬硬的面包塞进嘴里,皱着眉头边嚼边说,“你们都打听出些什么没有?”
冯伟就是等待空间里的那个偷袭者,这么长时间的任务周期,不管真名假名,大家也都得有个称呼。
日本男人平川次郎阴郁不合群,根本和那群喜欢喝酒、吹牛、抠脚丫的佣兵说不到一块儿去,更别提打听消息了。
简是个高冷女孩,也不是打听消息的好手,她看着大卫:“你是我们中和约翰团长最说得上话的人,你探听到什么消息没有?”
大卫苦笑一声:“别提了!那约翰看着成天醉醺醺的,嘴严实的很,什么都套不出来。连这趟我们的目的地都没告诉我,连我们叫‘雄鹰’佣兵团还是我无意中听老人提到的。”
这个‘雄鹰’佣兵团看似散漫,其实不然。进击者们应该是才招进来的,根本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同,所以他们什么都不会向众人透露。
大卫看着沉默不语的路遥,问道:“路,你怎么看?”
路遥一摊手:“既来之,则安之。暂时除了耐心等待,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众人一时沉默不语。
一名雄鹰的老成员匆匆过来:“路,冯跟我去巡夜。其他人晚上也警醒一点,今晚开始就不太平了。”
众人心中都是一禀。
迪夫带着路遥和冯伟在车队中巡夜,到后半夜时,路遥见约翰过来巡查了。
“团长好!”
“团长好!”
“团长好!”
“迪夫,有什么异常吗?”
“一切正常。”
约翰点点头,看到站在迪夫身后的路遥:“小丫头,巡夜挺辛苦了,以后给你换白天巡逻吧。”
路遥双目明亮澄澈的看着约翰,认着说道:“谢谢团长。但我也是‘雄鹰’的一份子,应当和大家一样。”
约翰哈哈一笑,嘱咐迪夫小心巡逻,便转身巡视别处去了。
“队长,我们是进入了什么妖兽的地盘吗?你给我们说说,也让我们心里有个底。”
路遥是佣兵团中唯二的女孩子,生的漂亮可爱,嘴巴甜又讨人喜欢,而且从来不喊苦喊累,交给她的事也能一丝不苟的完成。迪夫心里对新加入的路遥还是很满意的。
他见路遥观察力敏锐,一下子问道点子上,便回答到:“我们到了夜狸的地盘附近,它是3级妖兽。公夜狸到了发/情期就十分狂躁,极易攻击人。一但开始攻击,就是成群结队,很麻烦。如果有母夜狸潜入车队偷东西,带来一群公夜狸就糟了。”
蚁多还咬死象呢,何况一群狂躁的3级妖兽。最近几个晚上都要打起精神咯。
吉姆的帐篷。
两人席地而坐,地上铺着一张羊皮地图。约翰在地图上一指:“明日就能离开夜狸的地盘了,再走两日就能到达旅行者营地。我们在那里停留几日,交换物资,补给休整。”
吉姆双手合什:“愿真神庇佑,今晚必定平平安安的。”
如果路遥在这里,肯定会吐槽:叫你立g!这是要啪啪打脸的节奏啊!
可惜路遥正在帐篷中浅眠,简去巡夜了。
后半夜,帐篷外面隐约传来吆喝声,路遥骤然睁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掀帘向外奔去。
营地里的篝火已经点起来,她看见迪夫和约翰站在外围,便立马跑过去。
不用问,就知道发生什么。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漂浮着蓝绿蓝绿的鬼火,相当渗人,数也数不清。成群结队的夜狸正在攻击营地大门,它们大约一尺高,体型流畅,生了利爪和尖牙。它们攻击速度非常快,往往一道黑影过去,就带起一溜血珠。
路遥看着不说话的俩人,问道:“这么多!凭我们是杀不完的,它们应该有首领,杀了首领能让它们散去吗?”
约翰听见有人发问,转头看见是路遥:“没用的。如果是平时还有用,但现在它们处在发/情期。”
雄鹰佣兵团的一半老成员战斗在最前端,另外一半在营地外围观战,只余约翰和迪夫镇守后方。而进击者们的身影似乎一个也没看见,毕竟他们是冲着完成试炼来的,只要没有损害到自己,他们是不会出手的。
约翰和迪夫似乎也将他们忘记了,除了主动过来的路遥。而路遥,她心里自有打算。
“夜狸,夜狸…听名字就是夜晚出没的妖兽。”路遥低头喃喃自语,她眼睛猛然一亮,“是不是只要坚持到天亮,这些夜狸就会自行散去?”
约翰摸摸大胡子,眼中带着一丝赞许。
此时离天亮还不到3个小时,雄鹰佣兵团的人应该是分为两拨。轮流守卫营地大门。路遥拔出腰间的必杀刃,向大门奔去。
“这小丫头确实不错,怪不得贝拉喜欢她。”
迪夫也表示赞同:“是不错。可惜是临时搭伙协议,只走这一趟。要是她有意愿加入我们雄鹰,我十分乐意。”
路遥从未试过一个人对付一群妖兽,开始时手忙脚乱,吃了好些亏。幸而都是浅浅的抓伤,没有伤到要害。后来才慢慢适应,跟上夜狸的速度。
但凡动物,要害总离不了脑袋脖颈。她从两三刀才能杀死一只夜狸,到一刀一个干脆利落的直取要害。后来又自然而然的在战斗中释放感知,配合杀狸。
一切看是水到渠成,其实不然。一个多小时不停歇的战斗,精神力高度集中,身上遍布伤口血痕,都在诉说路遥的努力与付出。她要抓紧一切机会变强,尤其是实战经验,她更不会放过。不将自己逼到极致,怎么进步,怎么在这吃人的试炼中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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