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岚本想将方才所见的恶行公诸于众,但想到如果说出来,小奴被如此欺侮,怕是以后在众人面前都抬不起来,顿时心中有所顾虑。
“你有证据吗?你不要自己摔倒了流血,把责任推到我身上,我可受不起!”
“你砌词狡辩!好啊,你看我不——”
说着,李姓公子便卷起袖子想要动手。
凌云岚上前一步,挡在小奴身前。
“难不成,你是想在圣山宗圣地里以多欺少,跟我们两个动手吗?”
凌云岚临危不惧,没有丝毫后退。
“你觉得圣山宗能容得下你在此如此放肆吗?”
众目睽睽之下,李姓公子手抬在半空之中,却不敢打下去。而其旁的汪姓少爷看着情形,连忙上前拉住了李姓公子,低声耳语。
“现在人多,你稍安勿躁,别中了他的计,圣山宗选拔要紧。”
汪姓少爷斜睨了一眼凌云岚,眼中泛起凶光。
“这位公子,你放心,圣山宗的规矩我们自然不敢冒犯。刚才无礼拦住公子,实属误会,请不要介意。你请。”
汪姓少爷欠身,让出一条通道。
凌云岚心中狐疑,此人方才行事凶狠,绝非善类,这般模样实在不像其所为。
眉头微微蹙起,正欲拉着小奴前行,却又被拦了下来。
“这位公子可以走,但是这个小奴请公子留下。”
果然,还有后招。
凌云岚心中腹诽,拉着小奴的手并未松开。
“这个小奴乃是汪某府里的奴才,就不劳烦这位公子管教,我自会好好照顾他的。”
闻言,凌云岚握着小奴的手更加用力,憎恶之感丝丝透出。
小奴轻轻拉了拉凌云岚的衣袖,低声出言。
“公子,你我萍水相逢,方才相救已经感激不尽。犯不着因为我再让公子趟这趟浑水。小奴本就卑微,别连累公子你。你快走吧,我没事的。”
小奴声音轻柔,言辞恳切。
凌云岚深知如果放手小奴回去,必定会遭遇比方才更惨烈卑贱数倍的折磨侮辱,断然不可。而此时,小奴竟然还在体恤自己,心中更是不忍。
凌云岚回眸,正好与小奴投来的目光相对视。
“你放心,我既然带你出来,一定不会再让你回去。”
浅浅一笑,竟让人舍不得挪不开目光。
转过头,凌云岚牵着小奴来到汪姓少爷的面前。
“请问,这位什么公子,你说这小奴是卖身于你们府了,对吧?”
“自然。卖身为奴,自然要听从主人差遣,我差遣我自家的奴才,总用不着这位公子插手了吧!”
“好,他欠你府里多少,我替他赎身!”
听到凌云岚想替小奴赎身,汪姓少爷嘴里泛起一抹讥笑。细细打量了一下凌云岚的衣衫,一身朴素的白衣,束发也只是用一根看不出什么质地的墨色木质发簪固定,除此以外周身没有任何看得到的值钱的金玉之物,混不似半点有家底。除了一张清俊不凡的脸透着贵气,不过此时看上去更让人讨厌。男儿没有男儿该有的伟岸英武,却平添许多的阴柔,让人不爽。一介布衣,还想学人逞英雄。
“赎身?哈哈,好啊!来来来,大家做个见证哦,我可没有强迫这位公子,可是他自己说的要替这小奴赎身的!我可没有逼着你买。好,你让我好好想想,其实吧这个小奴还真是很聪明伶俐,长得也俊俏,我也不为难你。若是你现在拿得出白银一千两,我就卖给你诺,哈哈哈!”
汪姓少爷价码一出,围观众人自是哗然一片,有些也为凌云岚鸣不平。
“一个奴才一千两,这明摆着就是挑衅!”
“就是,小奴而已几十两银子已经是极好,这分明就是为难人。”
“一千两,怎么不去抢!”
听着众人议论,汪姓少爷更是不可一世,斜睨着凌云岚,嘴角挂着得意。
“这位公子,是你自己提出的,我可没有逼你。不过,我看你这通身可有任何值钱之物?不是打算用你这一身布衣来冲抵吧?你这一身布衣加上你这鞋子,你这头上的簪子,顶多也就值一两银子吧?哈哈哈,真是好笑,还跟我叫赎身!”
汪姓少爷见凌云岚不出言,神色愈发嚣张。
“好,我就给你提个醒,有些事呢,没那个头就不要戴那个帽子。没事别学人家强出头。我看你这连个侍从、家奴都用不起的人,就别在这里一副正义凛然了。好了,我不跟你浪费时间了。跟我回去!”
说着,汪姓少爷便伸手过去抓住小奴的肩膀,却被凌云岚一把抓住手臂,阻止了动作。
“你这长篇大论听的我头疼,我还没有说话,你找什么急?!”
凌云岚脸色看不出阴晴。
“一千两就一千两!”
说罢,松开握紧小奴的后,从袖中掏出一叠银票,取了两张拍在汪姓少爷的胸口。
“每张银票价值五百两。一千两齐了,以后,他与你再无半点瓜葛。麻烦放开你的手!”
随后,牵起小奴的手径直从汪姓少爷的身旁穿过,直气得汪姓少爷双肩发抖。
“看不出,他一身布衣竟如此大手笔!”
“就是,我就说他定是深藏不露,故意不引人注意!”
“想来方才嗜魔门廊泛金光,绝不简单。这蓝云林,到底是什么来头!”
原本想保持低调的凌云岚,也迫于无奈成了此次圣山宗选拔最浪尖风口的人物。但是,为了救人,也不得不行此举。只是树大招风,接下来估计又会有更多麻烦。开头已经诸多麻烦,想来这次圣山宗拜师,必定也不平静了。
凌云岚拉着小奴从围观的人群中离开,只是没走多远,便上来一人,拱手揖礼。
“蓝公子,有礼。我家公子对方才仗义之举十分赞赏,特让我送来特制金疮玉露一瓶,可以用来医治这位小公子的伤口。”
凌云岚回首望了望小奴的脸,之前那一群人下手凶狠,小脸下巴处的指印赫然在目,颜色已经由鲜红转成紫红,且高高肿胀,透着丝丝血色。刚才自己只记得救人,反倒是忽略了他脸上的伤。
凌云岚转过头,眼神却在人群里搜寻,直至落在了一位为众多侍从所护卫,却一脸笑意望着自己方向的翩翩公子身上。
只见这位公子一身素雅的白色锦袍,银线绣的祥云暗纹在阳光映射之下丝丝闪耀夺目,与头上润白的羊脂玉发簪十分相衬,尤其手中那柄玉骨绸扇镂空绸扇,更显得别有风姿。这位公子不徐不疾地扇着手中的玉扇,剑眉星目,容色举止天然一股风流。见凌云岚眼神望过来,不禁嘴角的笑意更浓,微微颔首应礼。
凌云岚见其端和有礼,风度不凡,还能在细微之处留意到小奴脸上的伤,且特意遣人送来金疮玉露。此番善义小礼,也不好推却。
随即,朝着这位贵公子的方向颔首致谢,从来人手中接过药瓶。
“不知你家公子,如何称呼?”
“回禀蓝公子,我家公子乃卫王府世子卫潇逸。”
听到“卫王府”三个字,凌云岚不禁低眸,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地笑意。
原来,竟是与凌国公府世代交好的卫王府世子,卫潇逸。
一隔数年,竟然也似乎有些认不出他来。想当初,约莫都是五六岁孩童的光景,卫王府老王爷带着最疼爱的孙子卫潇逸一道拜会凌国公府,还特意小住半月。卫潇逸比自己年长五岁,却因家中突发变故,父母当时双双病逝,对卫潇逸打击甚大。那时候小小孩童突然整日不苟言笑,一个人沉闷阴郁,请了无数御医看病都无法医治。卫老王爷心疼爱孙,便带着他四处游玩散心,直到发现他跟自己和四哥投缘,在慢慢接触中渐渐放开心结。
想那时,卫潇逸旁人都不理,只是愿意陪着自己一道一起研习风水术数书籍、对弈,偶尔也会跟四哥一起练剑。回想起童年时光荏苒,不想那时候的小哥哥如今竟生的如此霁月清风。要是不说,还真认不出是当初那个跟自己对弈看书,一起吃藕粉玉露团,还同四哥比剑的小个子。而就是那次最后一次跟四哥一起比剑,四哥脚下踩滑而错手划伤了一旁观战的自己,连累四哥被祖父痛打几十大板,在床上趴了半个多月才能下地。
想到儿时,凌云岚脸上笑意更浓。
“替我好好谢过你们家公子。”
“是。”
“对了,还劳烦帮我多带句话。”
“蓝公子请讲,我必定带到。”
“嗯,你就说,蓝某愿与卫公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说罢,凌云岚抬眸,冲着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卫潇逸灿然一笑。
只是,这一笑不要紧,却引得另一边始终暗中观察的林熙心中不悦。
好你个小贼,还真是出尽风头。
从嗜魔门廊泛金光,到此刻赎人,再到竟与卫王府世子结识示好。
蓝云林,你可真是令人瞩目,不容小觑!
待送药侍从离开,凌云岚便将手中的金疮玉露从瓶中倒出些许,手指沾了些凝露小心翼翼地涂在小奴脸上。
“还疼吗?”
温润的言语,让对面的小奴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眼中闪过些许动容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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