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凯程不以为意,他说了些别的:“此地榴莲一绝,请你吃。”
“恕我看完刚刚的表演完全没有胃口。”顾惜想到适才的成人表演画面,心有余悸。
梁凯程也不管顾惜什么反应和回应,他先去买两个冰椰子,不理顾惜是否要喝,先递一个到她手上。
而后,顾惜只剩下一个空着的手了,梁凯程就拉着她这个手离去。
顾惜哪里会想到要扔下椰子来甩开他?
而且,在这个异乡陌地,她最熟悉的人,也只有这位梁凯程了。
跟着梁凯程身后,穿过热闹人群,终于来打一家饮品店坐下。
此地算是整条街最清幽的饮品店了,这条街热闹而浮躁,但这家店,似乎能从这条街中分割出来。
梁凯程问都没有问顾惜,就点了两杯西瓜汁。
顾惜问:“梁公子,你好歹问一下我要喝什么吧?”
“我不会介绍错的,你喝完再说。”梁凯程将其中一杯推到顾惜面前,示意让她试试。
果然,这杯西瓜汁甘甜清冽。
按理说,这个季节,在国内西瓜已经过季,但在泰国,美味得无与伦比。
泰国人似乎觉得水果并不值钱,榨汁的时候多多摆下去,一点也不吝啬。
顾惜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好喝的西瓜汁,两口下肚,她已经没有意见了。
还有,方才看到的,觉得反胃的东西,已经抛之脑后。
梁凯程看到顾惜这样,抿嘴笑了出来。
顾惜以为自己喝相难看,大方拿出镜子了照,发现并没有异常,顺便还补了个口红。
忽然意识到什么,刹那间烧红了耳根,她咕咚咕咚喝下半杯西瓜汁后,决定不怂,也抬眼,盯着梁凯程看。
她记得自己曾经暗下过决心,下次见到梁凯程,一定要大大方方,不,甚至要咄咄逼人地打量他。
不要每次都躲躲藏藏觉得见不得光,即使每次见到他的场合,总是不合时宜。
她直直盯着梁凯程看,势要看到他不好意思,以扳回一局。
可幸,此刻梁凯程并没有和她直视,如不,她还真的不知道只是否有勇气逼视他。
梁凯程肯定比自己大,样子看起来不相上下,但他的气度出卖了他。
男人,真到了这个年纪,堪称分水岭,休养得宜的,风度和气质要到这个时候才彰显出来,如不,开始变得油腻不堪。
很明显,梁凯程是前者。
白色休闲衣,卡其色休闲裤,白色板鞋,一切再简单不过,但他有良好身段撑着,穿出了一种别具一格的俊来。
也不是一定要这样的身材,假如不是这副脸蛋,和这种气质,一样不会出色。
是低调着的出色。
他是真的好看的。
那么多次了,从来没有那么认真看过他,每次都是匆匆一瞥,连起码的全面印象都没有。
这一次在那个成人表演厅认出他,也是凭着感觉和不全面的记忆。
当日那么多次,真是走宝(错失宝贝)。
梁凯程那张脸,最先让人记住的,是整体感觉,和谐的硬朗中,又带有温柔气质。
要到一定程度,才能不依靠刻意营造气场去让人买单,他不用争,不用逼人,凭着这股温柔的劲,已经可以让人让道。
顾惜此刻深刻感受到,真正的强大和力量,是可以通过温柔化出来的。
她深深折服,为此,更清楚自己与梁凯程之间的距离。
假如真的如孔瀚文所言,梁凯程对自己有兴趣,那不过是他觉得一时新鲜,而这份新鲜,不过是没有人给自己机会在他面前出丑而已。
顾惜很明白这些事情。即使是在童话里,得到王子青睐的,不是公主,也非富则贵,至少有美貌加持。
顾惜有什么?
她想到这里,一腔浊气涌起,干脆将西瓜汁喝光。
眼睛还是在打量梁凯程。
这次,不是为了什么,而是,发自本能的吸引。
如果说,他五官一定要拆开来看,那么,他的双眉是最夺目的。
很清晰,边界分明,说有修过,却还有淡淡碎毛,说没修过,顾惜很难相信,有谁的眉毛天生就如此好看。
他双眉中间,还有些碎毛连着,像一字眉,但不是一字眉。
顾惜看到发呆。
他是真的很好看的。
她从来不是颜控,也知道,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地方,一定不是外表,但此刻,她双目已经无法再梁凯程脸上移开。
她像不像女流氓女色狼?
管他!想看就看个够。
这时候,梁凯程看着顾惜,问:“这么快喝完了?要不要给你续杯?”
顾惜只看到他有开口说话,耳朵仿佛失聪,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梁凯程见到顾惜这样直愣愣打量自己,居然有点措手不及。
哪一次,不是自己站在那,看着顾惜低头或者仓皇而逃?
这一次居然调转来,他无所适从,四目交锋的时候,居然是自己首先转移了视线。
脸颊咻一下烧烫,真不知道是否有脸红,如果有,希望夜色能帮点忙掩盖下,别让眼前这女子发现才好。
不然她得有多嘚瑟。
盯着他看的人,多得去了,其中不乏明目张胆的,他没有一可以败下阵来,只会叫对方直觉转道。
有些就是势要盯着他看,无惧他眼神里的驱逐,但他可以无视。
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见过的女子少?
其中并无优秀的女子?
不不不,全不是。
为什么所有正常,来到顾惜面前失去了功能?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吧,但为什么他会失手?他并不清楚。
他愿意相信一个古老传说,一物治一物。
还有,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其实不需要对方做什么东西,她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就静静坐在那里,不管是对着你笑,还是对着你发愁,就此,你已能被她深深吸引。
这是什么原理呢?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那种感觉,其实是所有影像的浓缩,在她此前二十多几年已经形成,并非一朝一夕。
又或者是,其实,早在很早很早以前,早到大家都没有出生,已经定好了。
梁凯程的这种感觉,在顾惜身上尤其浓烈。
这些年来,围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形形色色,主动的矜持的,高冷的温婉的,可爱的御姐的,还有百招出尽的,她们做得越多,越叫梁凯程觉得乏味。
顾惜做了什么?
她什么没有做,她不过是在做自己,她对自己无所图,甚至,居然还被他吓走了。
假如,假如她也对自己有百招要出呢?
想到这个问题,梁凯程笑了笑,心想,居然巴不得她会来对自己发招。
顾惜说话了:“为什么你也来芭提雅了?真巧。”
巧?
这种巧的概率,几乎千万分之一。
如有天助,自然是好的,但事实证明了,交给天,会让他错过。
多年前,那一场面试,他没有将她留住,不仅失去一个员工,还让她遭遇了一段婚姻。
但他当然不会告诉她,是他用了一枚流传在世甚少铜钱收买了孔瀚文,买到她的行踪的。
倒不是真的目的性那么强,而是一想到,能和她在外国假装偶遇,然后在他乡遇旧识,两颗心自然拉近,再因为这样而同游,一定是一件美妙的事。
哈,什么时候,他梁凯程也会做这样的事情?
他相信,所有男人都有机会做这样的事情,但,并非每个男人都有机会遇到那个让他愿意这样做的女人。
多好,这样才觉年轻,这样才觉得活着,这样才觉得身体每个细胞都有存在的意义。
以前那么云淡风轻,那么理性,有什么意思?
但梁凯程不会告诉顾惜,是他了解到她的行程后故意追过来的,他只会拿出另外一枚写着:“雍正通宝”的铜钱。
说:“这两枚铜钱,心有灵犀,你有一枚,我有一枚,大概是它们将我们拉在了一起。”
顾惜笑,她当然不再相信这般说法。
但她的笑,却不是笑这个说法,而是,梁凯程这样说,多多少少可以说明,他也许对自己真的有点意思,无论是不是真心的。
梁凯程见顾惜没有续杯的意思,说:“走吧,夜了,我送你回去。”
“你刚刚明明还说要请我吃榴莲。”
“哎,你真的不怕胖。”
顾惜想也没有想,说:“我离婚后,瘦了二十多斤,自此,再也胖不回来。”
她说完之后,有点后悔了,这种场合,何必提自己离婚的事情?
梁凯程又不是不知道。
但梁凯程反而开心,如果能这样说出来了,证明心中,早已觉得离婚一事,已经不是事了。
越是不提,越代表着埋在心中。
梁凯程此前见过六次顾惜,其中;两次,顾惜并不知情。
那时候,她正在下班,耳朵塞着耳机,双手插着裤兜,过马路,一脸厌食,全然没有想到也不知道,那边厢,有个梁凯程将她看得一清二楚。
两次都听着歌,第一次的是,双目有泪光,但没落下,第二次,已经可以抬头看着黄昏的太阳真心地笑。
她进步已经很大。
状态确实也是一次比一次好。
他知道,他不能急,但也知道,不能怠慢。
何时会变得那么小心翼翼?
从此以后,梁凯程会尽量选那个时间段经过顾惜楼下的环岛。
但其实,就算他自以为算准,也只是遇到过她两次。
他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只有在自己读书的时候才有过。
性格慢慢成熟以来,所有感情都看得太透太清晰,又太计较。
哪里还会花心思去偶遇,然后因为一场遇见,可以乐开花,这种乐还是偷着乐的。明明很想分享,但又怕一分享,又不翼而飞了。
当下,梁凯程对着顾惜说:“那打包你带回酒店吃吧。”
而后,两人并排走在这条街上。
并没有手牵手。
路上,手牵手的人多的去。
但梁凯程觉得,即使他和顾惜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他们两颗心,一定靠得很近很近。
他能感觉到,谁也不用说。
人群拥挤时,有人将顾惜撞到了梁凯程身边,梁凯程很自然地接住了顾惜。
两人都没有推开,像正反极磁铁,黏在一起,再也不想分开。
顾惜感受到,梁凯程的手臂滚烫。
她知道,他全身一定也滚烫。
太快了吗?
这团火,说着就着了。
但到了这个时候,顾惜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一定要珍惜。
假如经历了一段让自己疲惫不堪的感情,还能心动,那么这份心动,一定是货真价实的。
顾惜不需要任何人来帮自己舔伤,更不会随便拉着一个人就当救生圈,帮自己走出感情的阴霾。
爱情的伤,只有自己好起来的,才叫痊愈,从一个人身上过度到另外一个人身上,只是转移镇痛。
曾一度,顾惜以为,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才会奋不顾身去爱人,之后的,都是先爱自己,都是权衡利弊,都是趋利避害。
曾一度,顾惜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像当初爱江川那样去爱了。
曾一度,顾惜以为,如果连江川都是这样的话,那么世界上,大抵所有男人都是这样了。
曾一度,顾惜以为,自己是不适合恋爱的,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过得很好。她的空间已经容不进另外一个个。
原来,这所有的以为,只是你还没有遇到那个人。
当那个人出现了,你什么都不会计较,你依然爱自己,但会很清晰地知道,这一切,只因我想,我愿意,我已经预计过所有后果,然而我仍然会这样选择。
此刻,梁凯程能感受到两心的需要,他决定不要再错失良机,将顾惜拥入怀中。
他低头,去嗅顾惜的发香。
顾惜只觉得耳朵后跟发痒。
就在梁凯程的嘴快要贴近顾惜脸颊的时候,顾惜躲开了。
她的腰,仍在梁凯程手臂中,使她弯出的弧度,甚是好看。
梁凯程知道不能急,时机还没到,虽然感觉有了,但还不至于水到渠成。
他重复:“我送你走吧,你想坐什么车?”
“突突车。”
于是,深夜街头,孤男寡女,共坐突突车,顾惜还很自然地将腿伸直。
总之,凡是她所有,凡是她所做,梁凯程皆觉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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