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英明。”程昱三人站在李荨昆身后,齐齐躬身。
这不是拍马屁,而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李荨昆对于人心的把握很……很让人舒适,是潜移默化的,一步步引导你。
不会让你反感,哪怕是知道了这个有意为之,也只会心中感激。
“呵呵,你看,郭公珍这就对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源源不断的培养出人才。
人,往往就是某一件事,某一个瞬间,许下了承诺,下定了决心,有了目标和动力,他才能够负重前行。”
“是,我等谨记主公教诲。”
“嗯,不过光有一个郭公珍和一个姜义可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姜义,知识的力量才能够发挥出来。
一个人强,不叫强,再强,他也是羊,一群人强,那才叫强,集结起来,那就是一群狼!百兽之王都要畏惧三分!”
程昱三人听的眼前一亮,从这里路过的典韦更是从内甲中拿出了小本本,把这句话记了下来。
“你干嘛呢?”
“哦,主公,我记下来,给那群让我又爱又恨的刺头小崽子们看看。”
李荨昆:…………
“主公说的没错,一个个体的强大是渺小的,我们这些将领聚集起来,也不可能打过一支几万人的部队。
但是如果我们的将士都强大了,我们的一个普通的士卒,就能够杀掉一个敌军将领!”
赵云和许褚也走了过来,对于李荨昆的话深感认同。
李荨昆拍了拍许褚的肚子笑道:“仲康啊,你和子龙从那边过来,我就认出来了,现在火器的威力开始抬头,未来更是科技当道,你该减减肥了,要不然,你这不就是活靶子吗?”
“哈哈哈!”
许褚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觉得李荨昆说的挺在理的。自己太胖了,人家都不用瞄准打一枪都能蒙中。
“好了,不开玩笑了,说正事,三万新军组建的怎么样了?”
“报告主公,三万新军已经组建完成,都是我们优秀的将士,而且燧发枪比火统和突火枪都要优秀,上手很快。
将士们多说,要是能早点拿到这燧发枪,他们路上就把冀州都打下来了。”
赵云撇撇嘴,吐槽道:“哎呦呦,宣高你可别吹了,也不知道是谁,北上的时候还得我带着采、有家室的人。
他叫曹丕……
该死,他才八岁啊!现在的孩子这么早熟吗?!
那花魁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阮晔知道,他不能去追求了,一旦追求,那就是政治上的事情了。
“都督,别喝了……”
“滚!拿纸笔!”
“都督……”
“去!”
“都……唉!”阮晔一手提拔起来的一众千户都是摇头叹息。
阮晔夺过纸笔,摇摇晃晃的,写下了一首诗。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
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
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瓌姿艳逸,仪静体闲。”
“好,好诗!”
“都督就是文采出众啊!我等望其项背!”
“都督,命名吧。”
“是啊都督,这么好的诗,命名吧。”
阮晔总感觉这首诗不应该是他写的,但是他就是想到了,写出了。
“就叫它,《洛神赋》吧。”
她叫洛仲玲,就叫洛神吧。
“好!都督从今天起,也是个大文豪了!哈哈哈,兄弟们以后说出去,也有面子!”
“给她送过去吧,然后,随我去司隶,该办正事了。”
“是!都督!”
几个千户抢着去给洛仲玲送去,然后好让阮晔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今日一别,可能就是永不相见。”
阮晔想起李荨昆给他的任务,就有些迷茫,可能,自己这一去,就如同荆轲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是他不后悔!这任务是他主动请缨的,他要报恩,他要报知遇之恩!
若不是李荨昆,他们这些江湖客怕是每天如同没素质的社会闲散人员一样,四处飘荡,为了自己的正义去拔刀相向。
而现在,阮晔和自己的这群兄弟们有了存在的意义!
他们保护百姓,不受恶霸欺凌;他们维护治安,避免有人煽风点火破坏社会稳定;他们监察贪污**,督查官员是否官官相护,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百姓们不知道锦衣卫的存在,但是百姓们都知道,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有一群人,在一个身穿大红蟒衣的头目的带领下,除暴安良,为百姓说话,替百姓讨公道!
他们身穿飞鱼服、乌纱帽、銮带,佩绣春刀。
有的身穿青绿色锦绣服,一般场合则穿青绿便服。
所以,当时百姓们看到“鲜衣怒马”者,就可以断定那群“大善人”!
所谓“鲜衣”,就是彩鲜艳的衣服,黑色服装是称不上“鲜衣”的,李荨昆给锦衣卫服饰设定最大的特征,就是身穿金黄色的。
因为,他们直属于李荨昆,是未来李荨昆登基称帝,治理民间的一大利刃。
皇权!
先斩后奏,这是李荨昆的特许。
这一切,到今天为止,对于阮晔来说,都如同梦幻一样。
这,不就是江湖人、江湖客心中的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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