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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什么也不算,但心中隐隐感觉得到,比起前几天来,似乎又有什么地方不同了。
虽说还不知道她是否与自己是一样的感受。
对这种感觉,当天是无法确认的。因为沐浴结束回转时,就发现她早借打坐用功为由在隔壁房闭门不出了,当时自己心里多少也有些乱,吃不准这算是什么意思,本着小心为上的原则并未试图再做什么,双双就此歇去。
不过,经过一夜的思忖回味,就越发确信了那原本朦朦胧胧的判断。
于是也下了决心,第二天无论如何要搞清楚状况。
因为这决定,翌日特意起了个大早,却没先去打扰她,而是卯足劲提前把零零碎碎的杂事一一解决了再说。好在本地市集开得很早,需要采购的也不算多,在补充了干粮饮水等路途上的必需品后,又添置几件换季的衣裳,就算大功告成。
这般前后忙了不到半个时辰,等拎着大包小包返回时,却老远就看到客栈门前有一道显眼的白发身影,看面容是冷漠木然,看动作是百无聊赖。
但等再走些时,那道逼视而来的视线却分明带着近乎焦虑的情绪。
“你去哪儿了?招呼也没一声!”不等近前,与焦虑匹配的没好气声就劈头盖脸扔来,看得出来情绪是真不好,自己还不至于这点眼力劲儿也没有,当下便温和一笑,解释道:“临来时不是说好我负责采办的么?再说先前起得早了些,以为你还在休息,于是就一个人出来了……看,一趟就都齐了。”说罢举起手中包裹邀功似地扬了扬。
她飞快斜睨了一眼包裹,目光一转又盯了回来,一个深呼吸似乎想说点什么,最后却又吐了出来,没再继续发火,只是负手转身,往客栈里走去。
“下次记得说一声,我不喜欢太多意外状况。”走了三步时,才听到这一声有些闷闷的声音。
“……就在这附近转转罢了,别担心。”紧随其后的自己轻轻回答道。
“我出门不过是饿了而已!”前面的人背脊一挺。
饿了便是饿了吧,当然不会拣这个关头与她唱对台戏,所以自己只三两下快步跟上去,赔笑道:“哦,这倒也是。我原以为很快就能买齐,谁想多费了些功夫……你回房再等等,我把东西放下,马上去吩咐店家备下吃食给你送去。”
原想她既讨厌人多,沿用昨日的规矩总该没错,谁知道走在前面的人一听这句话,突然间就止步转身,忽地面向了街口方向,冷道:“谁要你叫?都说我是饿了才出门的,自然是出来吃东西,我看……”她目光一扫下巴一抬,示意道:“对面那家摊子就不错,大清早人也少,就去那儿随便吃吃吧。”
这是何意?瞥一眼就摆在客栈斜对面几步开外的普通小摊,一时有点摸不着她的心思。正迟疑之间,她人已负手走出去了几步,大约见我没跟上来,又没好气回头道:“还不跟来?我可没带银子,你得付账的。何况大清早一趟趟跑,真不觉得饿么?”
这才恍然,笑道:“嗯,早饿了。”然后拎着大包小包跟上去。前面人一转头自顾自走着,却似脑后有眼,刚一近前,就被捞走了最沉的一个包裹。
她似乎没有意识到,距离那小摊真的只有几步远。
比起商贾早早做准备的集市那边,客栈附近大约是当地人的聚居区,明显懒散得多,街上一切都还是静悄悄的,看不见多少早起的人们,小摊显然也刚刚摆出来不久,摊主正在热气腾腾的灶头处忙碌准备着,旁边几张桌椅一个食客也没坐。
摊主看似是一对夫妻,见我们走过来,赶紧分出一个人来含笑招呼。到底是生意人,一见练儿的穿着就知道用汉话,老远就热情道:“坐坐,远方的贵客想吃点啥?”即使咬字不在调儿上,倒也听得懂。
虽然是问想吃点啥,其实选择并不多,当地小摊自然卖的是当地吃食,我随意点了些吃的喝的,不多时就热腾腾端了上来。这种早点当地叫火香,其实就是种先炸再蒸的羊肉包子,食之外皮酥软内馅鲜美,只要不讨厌羊肉的大多都能接受。我们俩自没那些挑剔,也真饿了,埋头就大啖起来,吃了好几口才发现,对面那位虽也吃得不慢,却半点没碰桌上她那份酥油茶碗。
酥油奶茶是草原牧民必备饮品,这一年来我到处借宿,常常有机会接触,也不觉得什么,只想着此刻拿来就早点正好。如今见练儿碰也不碰,才突然想起她未必适应,便借擦手之际,低声问道:“怎么?不喜欢喝?”
她闻言撇过来一眼,大约是不服输,古古怪怪道:“谁说的?只是不渴。”
这火香虽然味美,但先炸再蒸之物,怎么可能吃了不渴?见她倔强,也不好再多说下去,只哦了一声,又再低头吃了几口,然后端起自己茶碗一饮而尽,便自言自语道:“这油茶太浓,反而不怎么解渴啊……”而后也不管她什么反应,就招手唤了摊主过来,问道:“你们这儿还有别的喝的吗?”
做生意哪儿有怕客人多吃的?那摊主当即就热情推荐道:“有,有,要么您尝尝我家的胡辣羊蹄汤吧!锅里正炖着,羊肉美,羊汤鲜,可好咧!”
“胡辣?辣的?”不由得就皱起了眉,摊主也察言观色的快,赶紧道:“不不,我家和别家不同,是放香料炖好出锅才放别的佐料,轻重自家做主嘛。”这话听了倒正合心意,点点头,自己当下就吩咐道:“那便来两碗吧。不过我们吃不多了,就只要汤不要肉,捞出锅什么乱七八糟的辣子都别放,加点盐就可以了,要清淡点。”
摊主满口答应,欣然退下去准备,这时候就又感觉到了视线,转过头,正迎上桌对面的那道目光,两两相视,我对她笑一笑,她冷然不语。
果然,昨日之后,彼此都是心知肚明。
但,接下来呢?
不多时,肉汤端上来,干干净净的奶白色,撒了点葱末,香醇不腻,倒是适口多了。我食量素来比练儿小些,待到吃饱罢手收拾好,她仍然在一口一口吃得认真,虽说那面容带了伪装,但举手投足仍满是往日熟悉的影子,令人不知不觉就看得入了神。
正托腮发呆之时,突然见她抬头狠狠瞪过来一眼,大约是被盯到不自在了,那眼神倒很是凌厉,可惜嘴里的东西还没全咽下去,鼓鼓的反而依稀回到了幼年时故作凶恶的稚气。
所以一时没控制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笑?嗯?”见我如此,她倒也没着恼,反倒从容不迫咽下食物喝了口汤,把吃剩的火香往碗里一扔擦了擦手,这才好整以暇地开了口,平静中带着一丝捉摸不定。
“没什么啊。”摊开双手直起腰,一面摆出无辜的神情,一面顺水推舟道:“其实,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一个我很熟悉的人……想知道是谁么?”
不懂,不懂已经到了这份儿上,还要留着这层自欺欺人的窗户纸要做什么,所以试探之言不知不觉就说出了口,我想,若是她仍保持着平静的态度,即使是有些捉摸不定的平静,那么,自己或许就应该干脆的捅破它。
可惜很遗憾,当这句话出口时,看到只是她眼中明明白白的闪躲和回避。
虽说依旧故作平静地反问了一声:“哦,谁?”,但练儿不适合演戏,从来也不适合。
默然片刻,看着那双眼中的闪躲回避始终也未能消下去半点,最后只能妥协地笑一笑,重新支起手托住腮,垂下视线道:“我觉得你很像我的……师父。你和她都是身怀绝技的高人,对旁人虽然态度有些冷淡,但其实心地都很好。”
垂下视线,所以看不到她眼眸,但那只在桌上攥着的右手却在这一句回答后明显松了劲,想必正反应了主人的心情。“哦,这样啊,或者是吧。”传入耳中的声音,也似乎没有刚刚故作平静的僵化了。
不想逼迫她,不想她为难,但见她松一口气,又着实令人不能甘心。
所以自己又一次抬起了头。
“嗯,不错,我在想若能引荐你见见她就好了,可惜,我自己多半也再见不到她了。”论演技我自问比练儿高明,这一番话说来自己也听不出什么异样,仿佛真是闲谈。
“师父她以前走火入魔废了身子,从此不见踪迹,我一度以为她是想不开……好在苍天庇佑,她非但未死,且领悟一门适合自己的绝技,能再度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吧?可不知道为何,她就是不愿意与我们相认了,短暂团聚后,宁可选择从此远走天涯,抛却往昔一切……你说……”
又一次,牢牢盯住那双眼眸。“你说,这是为什么?”
不错,我虽尊重师父的选择,但时至今日,其实也不真正明白。
正因为不明白,所以惶然,所以担忧,所以如履薄冰,只怕练儿也生出了那令我不能理解的心思,你在这里,我在这里,人在,情在,能够回到过去不好么?为什么不相认?废了的身子,白了的头发,真就是过不去的坎么?
我若一定要与你相认,你也会断然抛下我么?
端坐桌对面的人并没立即回答,她也看着我,这次眸中深邃什么情绪都瞧不出,仿佛对峙般地与我僵了半晌后,才又移开视线,漫不经心端起碗再喝了口汤,冷道:“我怎么知道?各人做事有各人的理由,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人心都是会变的。”
所以呢?她却不再继续说了。
我不明白,亦不敢轻举妄动了。
不敢轻举妄动,是因为,还有最后一线退路,或者说,解药。
接下来好似一切又回归了正常的气氛,她继续吃她的,我依旧看我的,左手却不自禁地时不时拂过肩侧的带子,这带子是背后包袱的一部分。那药盒这几天始终背着,几乎是从不离身的,已经过去了五天,再有五天,就到了辛老五口中干制完成的日子。
一直在担心药效足够与否,是以也不敢轻易给什么希望,但或者可以找个法子哄练儿将药服下,若见效,自是皆大欢喜,而若无效……那便再没什么可瞻前顾后的,唯有孤注一掷豁出去摊牌了。
但愿吧……但愿……但愿……
将解决之道托付给未来,看似希望满满,却又最无能无力,其实忐忑难安。
心情起伏之余,目光也就没了个焦距,漫无目的飘来飘去。此时周围比之前我们落座时已热闹了一些,原本静悄悄的街道开始有了熙熙攘攘的感觉,行人三五成群出现,小摊也有了其他落座的客人。对这些练儿当然是不喜欢的,她原本早该吃好,只是被刚刚对话耽搁了时间,加上不愿浪费吃食的习惯,是以如今正加快速度咽下手中最后一点东西。
见她风卷残云消灭差不多了,就自觉地伸手入怀掏出了点碎银,正要唤摊主过来,余光突然瞥见了人群中的几抹……锈红。
北疆牧民平素穿红挂绿的不多,这种如凝血般的锈红更不多见,虽说……自己前些天才见过两次。
不动声色放下碎银站起身,拎起大包小包,对正边拭手边一脸不解瞧过来的女子笑笑,温言道:“好了,人多果然很吵耳吧?在昨日咱们休整也休整过了,今日该备的也备齐全了,再往下已是闲着无事,不如一会儿回去就结账再出发吧?”
小心驶得万年船,即使不惧,但我与她的紧要关头,最好不要来半点节外生枝。
不知道对此练儿有没有看出什么,但无论如何她都没有反对离开的理由,是以我俩用过饭后回到客栈,当下就了账退房,从牲口棚牵回驮马缚好物资,混在人群中打原路又离开了这座北疆大城。
这天恰好没什么日头,端得是天高云淡风清气爽,最宜赶路。离开城镇一口气去了十余里,行走在莽莽草原上,自觉应该不可能什么尾巴跟在后面,才仰头长长吁了一声放下心来,随即就感觉到身侧那熟悉地带着审视的目光。
这事其实没什么可隐瞒的,微微一笑,正想转头解释,却忽见远处有许多牧民围在几座帐篷周围,似正一边哀哀痛泣一边挖坑。我俩是按着原路返回天山的,所以这几座帐篷之前路过过,记得还蒙几位牧民指点了去往勃罗城的方向,此刻见情况有些不对,彼此一对视,就双双走上前去询问起究竟来。
一问之下,原来是他们欠了当地部族头人的债,那头人凶狠,逾期不侯,大清早就命人来将牧民的牛羊都给牵走了,还有一户牧民欠得太多,牛羊赔尽也不够,生怕遭罪,于是夫妻俩一同自尽,只留下一名幼子托他人照顾。
“这对夫妻本是汉人,说他们家乡官爷比豺狼还凶,所以逃到这里谋生,谁知道天下的豺狼都一样凶狠的!”一名年青人忿忿道,引得旁人赶紧劝他:“小点声!头人的手下刚刚还才过去,万一回来听到你的话就糟糕了!”那青年倒也不畏,道:“怕什么?我看那个大和尚是高人,那些走狗就算回也是要爬着回来!”
之前听那些悲欢离合事,练儿始终默然,似乎不为所动,听到这最后一句才起了兴趣,踏前两步问道:“哦?大和尚?什么大和尚?说清楚点。”
她一头白发,又带了伪装,牧民资朴,也就真当她长辈尊重,那青年恭恭敬敬解释道:“老人家,是这么回事,这夫妻不是留了个孩子么?我们原本是想轮流照顾他的,但刚刚来了个大和尚,听了这事后说要收他做徒弟。那和尚一身正气,我们都觉得是孩子的福气,就没拦着……也幸亏没拦着,和尚刚带走孩子没多久,头人的走狗又返回来了,说什么要捉孩子去做奴隶抵债,我们说孩子已被人带走了,他们还不甘心,一路追了过去,我看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那你说的那个和尚,是不是差不多这么高……”练儿伸手比了比,又道:“三四十来岁的样子,浓眉大眼,或者,还随身带了把中原的长剑一类的?”待到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她就回过头,向我看过来。
“怎么样?追还是不追?”
无论怎么听,这声音都没有情绪:“巧不巧?那没准就是你要找的,北高峰的朋友了。”
苦笑一下,无言以对,头一次觉得作为隐居的出家人,岳鸣珂这厮着实有些不守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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