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v id="content"> 鹿见星从开始, 就是个比较奇怪的孩子。 听祖母的意思是,因为从在母胎里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对她的存在觉得很困扰。——意外的孩子不是惊喜,而是麻烦的这种想法, 随着近年社会的发展在大城市里已经变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向来是单身打拼的母亲已经足够忙碌,并不需要再多的压力,于是差不多等她一生下来,就把她送回了老家交给父母照料。所以在孩童时期,她几乎没怎么见过自己的母亲。更多看到的,是其他孩子在玩累后被他们的妈妈抱起来的样子。 而祖父祖母,并不像通常的故事里写的那样, 是“热爱孙儿”的类型。他们在老家也有着自己的工作;祖父是镇里的统计执行员, 更喜欢和老友们热火朝地到处找事做。祖母倒是一到晚从不出门,但她只会在院子里的神龛庙里烧香拜神, 思念她因为意外而英年早逝的优秀儿子。鹿见星时候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你叔父”,所以她曾经也很喜欢张口闭口和别人谈论“我叔父如何”,满口胡言,结果被邻居无奈地笑着拎回家告诉祖母。把祖母惹得大发雷霆,从此更不愿意搭理她, 除了三餐就把她放出去玩, 不玩就在书房里待着, 总之不要出去些她听不下去的话就可以了。 于是被关在家里无所事事的鹿见星就变得很爱看书——她不喜欢上学, 也不太爱和那些在自己看来又傻又呆的朋友一起玩, 比起这些, 还是故事里的东西最有趣了。看得多了,她就开始学着那些杂志月书刊上的人一样胡乱寄信投稿。——学校里的老师曾经过她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孩子,可鹿见星并不稀罕自己聪明,她甚至也不稀罕周围人包括家人的关心和夸奖。而只在乎自己所感知到的事物;从文字里的,从心里流淌出来的温暖和爱,奇妙的冒险,恐怖的怪谈,不可思议的种种…… 直到她偷家里的邮票寄信被祖父发现,因为是祖父收藏了很多年,非常贵重却被寄出去的原因,她被他狠狠地打了一顿。铅笔字写的手稿也被火全部烧掉了。——相比起以前挨得打,这次要疼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的她终于出来的那,是一个阴沉的下午,橘色的夕阳慢慢落下,蝉鸣震耳发聩,她想自己大概还有点耳鸣,于是就到院子里打水喝。 接着,她看到了从神龛庙里走出来的祖母。 祖母比她高,站在她面前的她,就像一个肢体巨大、但年久未曾修理从而关节变得破烂的马戏团废弃木偶。垂着眼皮的祖母声音不大,然而出来的话还是让她一阵惊心。 她:“终于好全了?这就是调皮的结果,以后注意点。” …… —— 那一刻,鹿见星突然意识到了生活在这里的她就像昆德拉写的那本一样——其实是生活在别处。她点点头,很乖巧地对祖母笑了;喝过水,就回到了房间。 站在那所昏暗、狭又罪恶的和室里,她觉得从那一刻起,自由已然归属于她。 于是毫无犹豫的,她把自己的相片、笔记、上学的资料……全部像之前被火烧掉的手稿一样处理得一干二净,付之一炬的快感让她非常满意。到第二,她偷偷地躲在出乡去城的牛车草堆里,学着那些书本上写的人一样,悄息无声地跑掉了。 这应该不算是离家出走;鹿见星当时是这么想的:这里不需要我,而我更不需要这里。但这个世界上既然有我的存在,那么自然有需要我的地方。因为个子又聪明,她不算很顺利,但比起那些故事主人公还是要顺利地,到达了一个新的地方。 这就是新的开始。看到车水马龙的世界,她非常兴奋;终于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在城市里冒险,甚至靠装傻充楞坐上了奔向远方的长途车,被列车员询问的时候一问三不知,但转眼就跑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她想:我要走的更远、更远——去一个全世界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就像彼得潘里的梦幻岛,我会永远的生活在那里,做我想做的所有事情。 ………… 如果之前的发展像童话,接下来的发展就可能有点不尽人意了;首先:她饿了;身上的钱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骗完,所以需要吃点东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变得没地方住了。一系列的发展确实让当时的鹿见星也有点垂头丧气,头脑空空地漫步在街巷里,她发现自己又变成了“城市不欢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见一个比她更加垂头丧气的女人,她才觉得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那个女人精神恍惚,在当时的鹿见星看来,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样,得了祖母的“失心疯”吧。不过托她长得漂亮的福,她们俩好歹吃上了热腾腾的饭菜。鹿见星想这么傻又好骗的孩子多,大人可不多,于是机灵地尾随住她。她们就这样漂泊了一段时间,对周遭就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一无所知;日子也活该过得一塌糊涂。直到吃了很多亏,女人的神智才渐渐清醒过来。 一开始,鹿见星一直以为她的名字叫做“莲花”,因为她满口的嘟嘟囔囔她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只能大概从只言片语里了解到仅有的几个熟悉的字眼。可莲花什么的她认为有点俗气,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 于是趁女人不注意,她就给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错吧?因为当时的她最喜欢那些遥远的,碰触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后,却自我介绍她叫蕾拉。 鹿见星觉得这个也挺好听的,于是就把星变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虽然时不时要忍受她的神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愉快的;以至于连声线向来沙哑的她也渐渐学会了开嗓唱歌。 后来蕾拉被朋友找到后,她们就过得更好了。 那是鹿见星第一次接触到“偶像”这个名词,他们告诉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气的乐队歌手——还放了她的很多歌给她听。鹿见星不确定这是不是他们哄孩子的一种手段(因为当孩就会经常被哄),所以也就揣着糊涂明白了,虽然当时的她对这些的认知差得一塌糊涂。 毕竟除了书之外,她没接触过太多新奇的东西。 他们对她很好,给吃给穿,开始想把她送回家被她逃跑后,就粗着神经,安安心心地当自己多了个孩子养着了。 可是,和那些人生活在一起毕竟和蕾拉本人是不一样的。 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地上学,被管教地很好的孩。——这和她之前也没什么差别嘛!这样就不能做随心的事了不是吗? 于是她告别了蕾拉,再次开始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 那时候她已经十一岁了,有了护照和身份证明后,就从社会边缘者的一员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开始被社会认可的人类。可惜因为年纪太,打工点都不愿意收留,又又又又想把她送回家。鹿见星那时候想,果然,大人的世界还是很残酷啊。不然怎么老把她往“家”里送啊,她明明不想回家的。 不过她还是在不断地向各种杂志社寄骚扰稿件,被拒绝了就继续,被替名了她也不在意。——毕竟,看到自己的故事变成印刷纸张上的存在,是她最大的乐趣之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才慢慢地体悟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接二连三地从“我活着”这件事中取材,当然偶尔也会有“死了算了?”的心理,但最终还是存活成功。遇见了很多奇特的人和事,有的挺不错,有的一般般。那种自我流放的感觉……实话也没有那么糟糕,前提是不被人注意到的话。 ——鹿见星讨厌那些眼神:祖母瞪过来的冷眼、他人皱眉的模样、蕾拉的朋友怜爱的目光,还有来自同龄人鄙夷中不自觉的同情。 其中,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些看上去一本正经,自以为是在用爱拯救世界,真面目却各有各的成年人。越接触,那种眼光就越让她难以忍受。直到有一某些人告诉她现在的年龄还可以去孤儿院的,他们可以负责。那些人的表情里充满对自我施善的高傲和得意,可那个“我为你好”的表情让鹿见星恨极了,她人生中最最最厌恶的就是这句话。——包括蕾拉,总是觉得她年纪,所以他们从来都没搞清楚过一件事:是她抛弃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而不是反过来。 ——这就是当时的鹿见星惯常的想法。从很开始,她就学会了享受孤独,而不是被孤独所束缚。这也并不是社会上流行的所谓“中二病”,而是人在少年时期一种不常见的性格倾向罢了。用专业的术语来,大概就是所谓的“闭锁心理”。 成长后的鹿见星,当然慢慢学会了修正它们;但从内心看来,这只是对社会现实的一场妥协而已。那些所谓“入世”的意义,既然从年少起她从来就没有在意过;那么对今的她而言,也不过就是关于灵感的参考,是取材,仅此而已。 ——这些,只是关于鹿见星的一个的,不为人所知又无关痛痒的秘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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