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主洪荒]逍遥游 [综主洪荒]逍遥游 正文 50.复活亡者圣经出,太阳神辉遥相望

作者/莊周夢蝶 看小说文学作品上精彩东方文学 https://www.jcdf99.com ,就这么定了!
    ()    <div id="content">    此为防盗章  所以, 能打破这种既生又死的平衡的,只有他自己。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当他从深层次的悟道中醒转,结局也就揭晓了,要么不复存在,要么证道混元。    不知过了多久,在归墟这个没有时间尺度的地方,永恒也只是刹那。    黎初霁只觉得自己踏入道存之地, 沉浸于恒河沙数般粒子波束组成的光团之中,浑身浸泡于温暖的海洋里面。下一刻, 心灵通透,明悟归墟终结之意, 非是死亡而是涅槃!    当无尽世界尽皆凋零,归墟吞入, 而这不增不减的状态将会达到量变引起质变,急剧缩, 混沌坍塌, 而当混沌缩到极致的一点后,再不断膨胀爆炸, 重演世界。    这就是归墟存在的意义, 这才是归墟真正的意义!    包裹着黎初霁的那道光茧爆裂开来,流光四溢,属于黎初霁的意识苏醒了, 沿着这些光线蔓延而出,    混沌分, 生死转,黎初霁走出了时间,超脱了空间,他看到了混沌的开始,预见了混沌的终结。    光芒消散,黎初霁现身而出,他还是他,却又不同了。    “不为圣人,终成蝼蚁。”黎初霁感叹,当年他以为这句话只是修道者面对圣人那不可匹敌的力量之时的绝望之语,然而现在看来,却是圣人对大道的兴叹。    未证混元,则是徘徊于大道之门外,管中窥豹,坐井观。得证混元,方是踏上了追寻大道的真正路途。    愈强大,愈敬畏,更加哀叹自己的卑微,这一句“不为圣人,终成蝼蚁”不过是那些踏上大道之人对于苦苦挣扎的芸芸众生的怜悯,其中也未免没有自嘲之意。    黎初霁回神,看着那些化作恒河沙数的光点,正在一点一滴如同漩涡一般朝着中心汇聚,他知晓,等到无尽岁月之后,此处会再次孕育出道果,只是不知道届时又会是哪一位道友来到此地,或是陨落当场,或是登临此道。    既已证道,黎初霁也是时候炼制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本命法宝了。    只见他掏出在分宝岩之中获得的炼仙壶,这炼仙壶虽威力不错,但他用不顺手,而且略显鸡肋,倒不如回炉重造,为他本命法器添上一则材料。    黎初霁把之前在洪荒收集的材料宝物以及归墟里面收集到的世界遗泽挑选出有用的东西,以自身为鼎炉,生机为火,将这些绝世材料熔炼,又纳证道残余的道韵,颠倒生死,凝聚成一枚枚大道之纹,落入这未成形的大道兵器之中,道兵初胚自行吐纳,吸收着归墟本源。    黎初霁顺其自然,并未横加干预,任由这道兵初胚幻化凝形。这初胚几番变化,最终变为一个非金非木的手杖。黎初霁伸手抓取,触碰到的那一刻生出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此杖通体漆黑,,指东打西,颠倒因果,可近战,可远攻,内蕴归墟之力,一击既出,终结破灭。不可不的确是一件强悍的至宝。    黎初霁十分满意地把玩了一下手杖,然后收入体内,道:“以后就叫你归宿之引吧,引导万物走向归宿之地。”,完,黎初霁化身虚无,自成归墟,离开了道化之地,漫步于滚滚玄水之中,他要去寻找太一的踪迹,也要为将来回归洪荒做准备。    踏入混元之后,黎初霁在归墟之中就像如鱼得水一般,那些对于所有生灵来恐怖无比的归墟玄水对于他来反而是一种加持。    黎初霁返回到洪荒的那个归墟入口,感受到了道意志的存在,知晓他只要一进去,就会立刻被道发现。在归墟证道之后,他再塑法身,已经脱离了原本的身体,虽灵魂仍旧绑定着洪荒“户籍”,但洪荒对他这个不算是本土的混元大罗金仙产生了排斥,要入洪荒可以,但实力会大幅削弱,这是世界对于本土生灵的本能保护。    洪荒对于黎初霁来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他的先知先觉能够让他在这里比很多人更有优势,就算是道圣人能改变过去,却看不清未来,然而他可以利用他的先知先觉布局,未必不能赢过他们,积累优势,为以后逆转巫妖大战结局做准备。    黎初霁现在本体还未到时机重入洪荒,但这并不妨碍他提前做一些事情。    黎初霁提炼出自己的一滴精血,再分割出自己的一缕灵魂,又拿出一些用不上的法宝,通过归墟传入北冥之中,然后再次离去,寻找太一的所在的世界。    北冥海底,黎初霁的那滴精血与灵魂混合,不断的吸收周围的太阴之气,凝聚成癸水之精,最终化形。    这个黎初霁的□□自觉以现在的修为已经足够自保,便离开了北冥,一路向南而去。路上,见到有为祸一方的妖魔,都一一铲除,闯出了不威名,时人称之为荡魔真君。    黎初霁身为妖族,这道□□却以扫荡妖魔为己任,大抵所有人都不可能猜出这荡魔真君的跟脚。黎初霁身为妖族,荡魔真君也不可能真的将妖族赶尽杀绝,只是把其中为非作歹的一部分剔除,便足以掩饰自己身份了。    当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被扫荡一空后,这道□□名头已经闯出,心知现在还时机未到,便寻了一座山头隐居,静待时机到来。    归墟中,黎初霁手持太一的本命翎羽,穿梭于无边无际的归墟之海。要从无尽世界之中,寻找到太一所在,无疑是大海捞针,但除此之外,黎初霁已别无办法。    好在混元之境玄妙无穷,黎初霁化身千亿,奔走于归墟各处。每找到一个归墟入口,便本体降临,掏出翎羽仔细感应,效率大大加快。    无处不在,无所不至。混元大罗,恐怖如斯。    就算如此,黎初霁也耗费了漫长时间,终于在不知多少次的降临后,本命翎羽绽放光华,映照着黎初霁喜出望外的脸庞。    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他踏遍了千千万万个世界,只为寻觅某人,如今终是找到了。    距离女娲成圣已经一千年过去了。那奠定了女娲成圣之基的人族在洪荒也站定了跟脚。在繁衍力与战斗力之中,由于环境的恶劣,根本没有时间让人族成长,自然而然的倾向了繁衍力。    慢慢地,洪荒各处都有了人的踪迹。    而人类与巫族、妖族之间,更是有不少结合生子,产生了所谓的半妖、半巫。这些混合的血脉,在人族备受冷眼、不被妖族承认,巫族更是见一个杀一个。    对于巫族而言,他们的血脉是盘古遗传,容不得这种“低等造物”玷污,于是巫族开始了一场大清洗,对人类的的大屠杀。霎时间,无数的人类部落被灭消失。    听到一些逃回来的族人的描述,如今人族的首领——燧人氏召集了还在部落里的所有人类,开始大会商讨对策。    “还能怎么办!把那些家伙交给巫族吧……”一个胡须近乎及地的老人看着被孤立在一旁,为他们带来灾祸的那些“杂种”,冷冷道。    听到这话,人群中一阵骚乱,那些半妖、半巫瑟瑟发抖,他们那身为人类的父亲或母亲,也只敢在远处神情复杂地看着他们。    “这不太好吧……”有人犹豫着反对。    “对啊对啊,怎么他们也流着人类的血脉”    “把他们交出去不等于人族像巫族投降示弱?!屈辱啊!”    有了带头的人后,其他的人也七嘴八舌地反对。    另一个长老取了个折中的方法:“要不我们把他们赶出部落,巫族见我们的态度,应该就不会再肆意屠杀我人族了吧。”    有一个满身伤疤的男人:“不!那些巫族称我们为亵渎者,欲将我们赶尽杀绝,就算我们将他们驱逐出去,巫族一样不会放过人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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