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民国 正文 三百三十七 男老乡见女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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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旁边的老幺,意犹未尽的吞下自己分到的最后一块红烧肉,正砸吧着嘴呢,就听到边上马有龙二人的对话,他忙不颠的接口。

    “哈哈哈,马哥话不能这么说呀,赵哥这么说,无非就是想庆祝庆祝,咱们大家多了这么个好闺女呀!”

    “对啊,老幺说的对,老马,这闺女可是咱们大家伙的,咱们得庆祝庆祝,当然啦,要是再有盘红烧肉就好了!”边上有位年纪大的团长插话。

    他们这群大老粗,几乎都没有老婆,有的如老幺这样,只顾着四处征战,根本就没有时间结婚。

    有些人倒是有老婆孩子,可是都不幸的被倭鬼子或土匪给害了,他们这才投身了革命,要为家人报仇。

    再有的,有老婆孩子,但是也都远在老家,根本就没在跟前。

    所以大家今日见到马有龙的闺女,他们一个个都跟着高兴,因为高兴,这才想闹一闹马有龙这个平日里爱嘚瑟的家伙。

    马有龙哪里不知道这群家伙们的心思?大家都是差不多的情况,他能理解他们的内心。

    可理解归理解,但是宝贝闺女不能让!

    马有龙三两口喝光了糊糊,把碗筷一丢,他站起身来看着这群坑货,嘴里郑重道:“吃饭可以,但是老子再说一边,这是老子的闺女,只是老子的闺女,跟你们毛关系都没有!”

    想抢我闺女的人,都应该被拉去枪毙!

    “哎呀,不都说了,你闺女就是咱们的闺女么?还用得着抢?老马你可真是!”

    独三团的老赵最乐意给马有龙添堵,怼完了马有龙还不算,他又偏头看着一直看戏的末末道,“好闺女,你说伯伯说的对不对?你可不能学你爹这样的小心眼啊!”

    末末本来还在笑眯眯的看着自家马爹,听到这个声音,她转头看着老赵,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两眼弯弯的回了句:“我听我马爹的!”

    这话搞的老赵深深的嫉妒了,嘴里怪叫着:“哎哟喂,感情这闺女还挺护着老马的,哈哈哈!”

    马有龙瞪了老赵一眼,人却把身板挺的直直的,嘴里有说不出的自豪与显摆道:“怎么?你们嫉妒我啊?”

    哼哼!这可是我闺女,比亲闺女还亲的闺女,你们就是嫉妒也不行!有本事你咬我啊!

    最终在这群狼叔伯们的起哄下,末末为了给自家马爹做面子,欣然的点头应下了,晚上请这些叔伯们聚一聚的事情。

    马有龙虽然有些觉得小肉疼,可心里又觉得很自豪,自家的闺女就是不一样,大气!

    这会的马有龙丝毫忘了,上辈子的小蝌蚪,那是如何用抠字来概括。

    因为晚上要请这十二个人吃饭,末末便先跟马有龙告辞了,她得赶紧去找钱袋子去,不然就自己张罗,那打死她,她也整不出来一桌好饭菜呀!即便是她材料充足,那也是不成的,因为她只会吃!

    等末末放了篮子与瓦罐回家,匆忙的跑去医疗队的时候,钱袋子正在给伤员换药,等他弄明白了末末的来意,钱戴手脚利落的处理完了手头的工作,抬手看了看时间,他疑惑着小声嘀咕。

    “今天是怎么回事?照道理二师父这个点应该上完了课,回医疗队来了才是啊?怎么现在还没影子?”

    末末把钱戴的嘀咕听的分明,“那爸爸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钱戴摇头答:“没事,在根据地安全的很,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估计是在那边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要不我过去看看?等二师父回来了,我就跟你回家去。”

    钱戴到医疗队来帮忙,那都是出于自愿的,完全是不想看着自家二师父太辛苦的缘故。

    二师父既要上课教导徒弟,又要救治伤员,人忙的连轴转很辛苦,他不忍心才主动帮着分担。

    但是,眼下他要丢开手上这一摊子事情,那还真必须把自家师傅找回来才行。

    末末想了想,道,“那我跟你一道去看看。”

    “也行。”钱戴应承着,领着末末就去了离这边三四千米外的医疗学院。..

    学校里,李世杰正在跟一个人说话,而与他对话的这个人,居然很出奇的是个女人。

    这女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书卷味,年纪约莫二十几岁,皮肤很白,身材很好,长长的头发披在身后,前头就拿个发箍给扎着。

    钱戴与末末看到,此刻就在那简陋的教室内,自家那从来不跟女人多接触的爸爸(二师父),这会子却正跟这位美女聊的很好。

    李世杰可不知道,自家的孩子们就在教室外围观自己。

    眼前的这位何佩兰女士,他认识,她不仅跟自己一样,同为锦州城人,是自己的老乡,而且她还是自家的世交,何家的小女儿。

    李世杰今天给学生们上课,当时他就发现这位新来的学生很眼熟,后头点名的时候看到她的名字,不自觉的,李世杰就想起了这个当初的小丫头来。

    这何佩兰比自己小了有十一岁,他依稀记得,这丫头是在北平念大学的吧?怎么会机缘巧合的到这根据地来?

    说起这何佩兰,就不得不提到锦州城的何家。

    何佩兰在何家女子排辈行四,是庶出,因为生母是何府中的丫鬟下人的缘故,何佩兰在家并不受宠。

    之所以还能去北平念书,那是因为何家富贵,何佩兰的老爹又没有父辈的本事,却一心想攀高枝,生了四个女儿,各个貌美如花,是以何佩兰的爹就动了心思,花费了金钱把四个女儿都送去读了书,就是想把她们卖个好价钱。

    不想等轮到何佩兰可以论斤称卖出去的时候,东北沦陷了,何家仓皇而逃,何佩兰也趁机跟家人分开,跟着志同道合的恋人加入了革命。

    本以为人生至此得以圆满,不想四年前,何佩兰的丈夫牺牲了,何佩兰为了继承丈夫的遗志,她毅然的投身了革命。

    但作为一个女人,又是一个有学问读过书的女人,这样的人才,队伍当然要充份运用。

    何佩兰在前线自愿加入了医疗队,这不,因为根据地开设了医疗学院了,队伍就把她送到这里来进修,自然而然的就碰上了见过很多次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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