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农圣 正文 第132章 进了宝地(求月票)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 看小说文学作品上精彩东方文学 https://www.jcdf99.com ,就这么定了!
    ()    <div id="content">    后世的时候孙享福并没有机会到越南去旅游,所以,在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之后,心中还是有些好奇的,此时这里并没有统一的王权,是由许多个部落掌控着这里的土地,海岸边,许多的椰子树,而沙滩上,一些只穿着单件衣物的交趾百姓,看到幸福号这样的大船靠过来,还有些茫然。    由于气太过炎热,这里的人们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孙享福让冯盎派给自己的一个叫子酋的伙子前去与这些交趾人沟通,也不知道那子叽里呱啦的跟那些交趾人了些什么,便见他喜滋滋的回转过来道,“孙大人,他们有粮食,只要大人肯给他们这种穿在身上凉凉的布匹,他们就换。”    子酋抖了抖自己裤裆上的一块丝绸布道,这家伙,从孙享福见到他开始,就一直打着赤膊,没事还喜欢遛鸟,孙享福看不过去了,就弄了件穿着凉爽的丝绸短裤给他,却不想,才一上岸,他这块兜裆布却是被交趾人瞧上了。    “讲好怎么换没有?”孙享福问道。    “他们,要是给他们每个人一块这样的布料,他们可以让我们把船装满,不过需要我们自己去收割。”    也难怪子酋会笑呵呵的了,这码沙滩上不过百把号人,一百多块兜裆布换一船粮食,没有比这跟划算的买卖了,他们可不知道,这幸福号藏在水下的内部空间有多大,可是能装一万石呢!    “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够带我去他们这里长势最好的田地里看一看的话,我会有更加好的东西给他们,要是他们能够帮忙收割的话,我至少能给他们每人两件这样的衣服。”    不一会,子酋过去传话,又跑了回来,点头道,“他们同意了,不过路程有些远,需要咱们先给他们布料,他们会用大象带我们过去。”    “行,赵龙,把裁碎的两匹丝绸给他们,另外,安排三十个人穿甲,带兵器,跟我一起去,君买,你跟在我左右,严密保护我。”    很快,丝绸被子酋分发给了沙滩上的交趾人,而这些人的首领,一个叫巴木的黑脸黄牙汉子也喜滋滋的被带到了孙享福面前。    “子酋,告诉他,如果我们这次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不会亏待他,这个瓶子里的东西,就是见面礼。”    孙享福拿出一个带着浓烈酒味的瓷瓶,拔开了细细的瓶口上的一截软木塞,招手示意巴木过来,然后,倒出了一些带花香味的酒精,往巴木额头和太阳穴两侧抹去,巴木顿时感觉头脑一阵清凉,身体都轻了几分。    见孙享福将木塞塞好之后,把瓶子递给自己时,巴木如获至宝,喜滋滋的弯腰拜谢,并且打了呼哨,顿时,便有大象长鸣的声音从海滩后面的丛林里传来。    花露水这个东西,便是孙享福在岭南这些日子想出来对付蚊虫的一种办法,反正蒸馏酒被望江楼弄出来之后,酒精自然也弄出来不少,作为疗伤储备,幸福号上也带了不少,不过李世民怕太浪费粮食,限制了望江楼酿酒的数量,所以,高度酒此刻还不能在大唐盛行。    不一会,沉重的脚步声便响起,十几头大象依次从山林里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你所的大象?果然高大。”    席君买只是看到了大象的体型,就打消了之前想与之较力的想法,这么大的块头,怕不是有万斤。    成年亚洲象体重差不多是五吨,也就是一万斤左右,随便一压,也能把人压死,而且大象对声音很敏感,往往能与十几公里以外的同类进行交流,在人们没有大量狩猎大象的时代,象群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而且在交趾和南诏等地,视大象为图腾瑞兽,比大唐的耕牛身份要高贵的多,所以,这里四处都可以见到大象。    “走的时候咱们带几头象回去养。”    孙享福并不像席君买和赵龙他们一样害怕大象,因为他知道被驯化后的大象性情温和,而且智商很高,仅次于几种猩猩和宽嘴海豚,有差不多四五岁孩子的智力,在后世,动物园里经常有大象踢足球,算算术的表演可以看。看到巴木对花露水的喜爱之后,他觉得,用花露水换象崽的买卖,应该可以做。    乘坐在藤条编织成的坐篓里,其实并不感觉到有多颠簸,在孙享福的要求下,巴木还砍了几个椰子给他们当解渴的饮料,如果能有副遮阳眼镜,这就完全和后世旅游度假一样了。    如果南美洲是上的宠儿,那么交趾之地,就是亚洲的宠儿,巴木和几个他属下的人懒洋洋的坐在象牙上指引着道路,孙享福,则是从道路两边发现了许多这里的宝贝。    野生的白药到处都是,一个人很难环抱的金丝楠,沉香木,这里也是成片成片的生长着,虽然此时这些木料还没有后世那种跟黄金媲美的价格,但这些东西非常的具有收藏价值,居住在用沉香木打造的家具的房屋中,孙享福感觉自己能多活好多年,这些可都是财富啊!    “君买,我有感觉,我要做成这辈子最赚钱的买卖了。”    “呃,用两批丝绸换一万石粮食?”一直在前后打量象队的席君买有些发愣道。    “不是。”    “那,用一瓶花露水换一头大象?”    “也不是。”    “那究竟是什么?”    “用一匹丝绸,或者一瓶花露水换几万斤黄金。”孙享福得意的道。    “几万斤黄金?你怕不是在做梦!这地方的人穷的连穿衣服都穿不起,怎么会有那么多黄金,还别,女人都露着胸脯,也挺好的。”    “粗鄙,没见识,瞧见没,那棵水缸粗的沉香木,放倒了至少有好几吨,上万斤,这东西,以后比黄金都贵的多。”    “木头,比黄金还贵?你傻了还是我傻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就刚才那棵沉香树,没有几千上万年的生长,是不可能长到这么大的······”    孙享福滔滔不绝的给席君买灌输着沉香木的好处,的席君买都有点想拔刀砍树了。    “不急不急,等咱们搞定了粮种的事情,再想办法弄这些树,这里的东西在岭南大多数地方都可以种植,以后咱们连土带根多移植一些回去。”    土壤性质,虽然没有专业仪器,但以孙享福的经验,不难分辨出一个大概,良种稻这些东西都是要传出去的,但这沉香,紫檀木之类的东西,却是可以自己留下来传给后世子孙的,到时候在岭南挑一块合适的地方,再种一片沉香林出来,世代传下去,只要子孙不太败家,一般都是会越传越富。    很快,做着美丽幻想的孙享福便被巴木带到了一处山坳地带,这里地面潮湿,有山溪流过,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没有规划,参差不齐的像野草一样长在这里,孙享福从大象上下来之后,开始观察起稻叶和稻穗。    “穗长无芒,粒差也,就是它了。只可惜穷兵黩武的汉武帝征服交趾之后没有相对应的文治,要是经营好了南边,汉民族的强大将对任何外族形成碾压。”    在孙享福看来,这种稻子早在八百年前就应该在整个大汉王朝推行,可惜那个时候的汉武帝只知道打打打,没有像李世民一样的胸襟,融合所有少数民族,不然,那有后面那么多少数民族叛乱,甚至入主中原。要知道,汉武帝的基础条件可比李世民好很多倍,他不仅有祖上留下来的丰富储备,而且,那个时期大汉周边的少数民族的人口加起来还不到汉人的一半,是很容易分化融合的时期。    而李世民,从打下开始,就走的是以弱胜强的路子,以强大的文化包容心,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敌人,最终,让中华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孙享福重生在了这个璀璨的时代,就肯定要为这个时代添砖加瓦,占城稻在手,先种出能够养活下人的粮食,那么,距离统治下就不远了,这个下,是指的以下的所有地方。    “子酋,告诉他们,收割稻子,只要饱满的麦穗,用咱们带来的袋子装起来,让大象驮回码头去,咱们的人,到时候可以步行回去。”    随着孙享福一声令下,包括他带来的侍卫也开始忙碌起来,成功引入这种水稻意义非凡,孙享福在来时的路上还过,一旦这种粮食在岭南种出了高产,他们这一行人的所作所为,可能会被记录到史书里面,让后世人称赞。    即便是气很热,但也抵挡不了大家收割的热情,很快,装满麦穗的袋子被一个个架到了大象的背上,一头大象驮着一两千斤稻谷,就开始往码头走。    两三万斤稻谷足够孙享福将自己开出来的五万多亩水田全部种满了,但孙享福并没有停止收割的意思,岭南适合种植占城稻的地方太多了,即便不像自己这样精耕细作,拿回去撒,也能种出许多粮食来,于是,他又跟巴木谈了雇佣他们的大象干活,以及购买他们的象崽的事情,很顺利,他只用了几匹丝绸和几瓶花露水就谈妥了这件事情。...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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