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短篇都是同一个世界观,这个算是结局了。有些不成熟,甚至画蛇添足,但是已经无憾。只为给结局一个交代而已。
【一】
2020年冬天,韩国首尔。
此时的我西装革履,我的面前坐着一个模样很帅气的人,他叫苏源,来自大陆一个财团公司的理事,说白了,就是一个富二代。我们是来谈论工作的事情。
本来,我是很发愁的,因为我不会中文。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谈话,因为这个叫苏源的家伙,韩语居然很棒。
对了,我叫潘在贤,二十一岁,釜山人。虽然我是韩国人,但是其实有一个冷知识,韩国所有人姓“潘”这个姓氏的人,祖籍都是在江浙。
不过这并不重要,因为我并不是主角。我只是一个......回忆者,就是这样。
“苏源xi的韩语真的很棒,我居然听不出来什么口音。”我客套的跟他说着。
“呵呵,我在韩国当个练习生。”苏源突然说出了一些没头没尾的话:“这次我来韩国,是想见一个人......”
这可真的把我吓一跳,没想到这个富二代还当过练习生!可惜,我并没有想和他回忆过去的心情,我只是笑了笑,客气的回答:“那真的是太可惜了,要是苏源xi出道了,恐怕那些当红组合都不行了。”
“呵呵,我不可能出道了。”苏源站起身,走了两步。这时候我才惊讶的发现,他居然是一个瘸子!
虽然他的长相、外貌都是一等一的帅哥,但是这个瘸腿,真的是大打折扣。怪不得没办法出道,怪不得......
“这次,我们公司出钱,潘理事的公司出力。少时合体的演唱会,一定要办好!”苏源说道:“一个都不能少!这个......就是我的要求!”
我点点头:“自从2017年的解约之后,确实没有了合体的演唱会。我也是受人所托,这次的少时合体演唱会,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办好。”
苏源点点头,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喃喃道:“这个礼物你喜欢吗?真不知道,那个闷葫芦看见我,会是怎样的表情,我......好期待啊!”
我看向苏源,没有搭话。因为此时在我的脑海了,居然冒出了另一个瘸子,他叫王太卡。
那个,应该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一个特别叛逆的人。我讨厌这个世界,怨恨这个世界的所有人。或许是叛逆期吧,总之一次被父亲打完之后,我头也不会的离开了那个冷冰冰的家。
那个时候,我感觉我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一条狗,一条如履薄冰的丧家之犬。
可笑的是,后来我的家里人,并没有找我,而是继续该怎样就怎样。
那时候,我零零散散的做过很多事,卖过盗版光碟,捡过垃圾,挨饿受冻都是小时。
这样悲惨的经历,在有一年彻彻底底的变了。
那一年,我遇见了王太卡,一个黑帮的职业打手。从我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瘸子。
他总是在小街道收保护费,或者跟着大哥去打架。总之是一个黑社会。一开始我总觉得这样,太龌龊了。直到王太卡把我打了一顿之后,冷冷的跟我说:“你太年轻。”
“这样是违法的!”我跟他争辩。
王太卡摇摇头:“无所谓!哦,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脑子有病,记忆力很差!什么事情或者什么人,差不多一个月过去,就忘的干干净净了。所以我没有负罪感。看看我这条腿,我现在连他是被谁打断的,都忘记了。所以别端着架子!”
他的故事,老实说,给我很大的震撼。不过后来有一次喝酒,他醉了,我才知道一件事,原来他不是什么都不记得。
王太卡还记得一件事,就是他最开始的记忆。那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个五颜六色的破围巾,泪流满面的跪倒在首尔某一个条偏僻街道的角落。在此之前,所有的事情和人,他都不记得了。
好像人生从那一刻,被剪短了。他之前的事情,全都消失了。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跪在街道的角落里面,抱着一条围巾伤心欲绝的痛哭。
如果不是从身上找到了身份证,恐怕连自己叫王太卡都不记得了。
然后,王太卡感觉自己前半生失去的记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很多是很悲伤的!所以失忆之后,他反而很开心。相当于解脱。
再然后,作为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甚至相当于重生的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吃饱饭。于是王太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进了黑帮。也不知道在那一场混战中,腿被人打断了。于是......变成了瘸子。
王太卡的记忆力确实差,而且经常流鼻血,按照他说是绝症。所以他开始享受人间美好,赚了钱就马上花赶紧。他说他怕死前还剩下没花出去的钱,觉得太浪费。
我当时觉得,王太卡这个家伙,不像一个混黑道的,简直就是一个哲学家!
......
我第一次见到金泰妍,应该是2017年的时候,那时候的她,身子小小的,穿着牛仔裤和大外套,一头黑发,正在焦头烂额的在小区附近找自己的狗,那条狗好像叫金泽还是什么的。
那时候我和王太卡从夜店刚混了一夜出来,一身的酒气。可是王太卡看见金泰妍之后,突然眼睛就亮了。
“我好像在哪见过啊?”王太卡感叹的。
我忍不住打击他:“肯定的,国民偶像金泰妍啊!你没见过才见鬼了。别看了,距离太大了。你一个黑道分子还想着和偶像有交集啊?”
王太卡没搭理我,而是笑着走上去,给着急的心急如焚的金泰妍递过去一张纸巾。
“找什么?狗丢了嘛?我可以帮忙!”王太卡说着。
我本以为金泰妍会拒绝,但是我没想打,她非但没有拒绝,甚至还......怎么说呢?就是看到王太卡之后,愣了一下,然后一只手直接拽着王太卡的耳朵,气呼呼的喊着:“不止是狗丢了,还有另一个大型宠物,不过我已经找到了。”
“等一下,疼疼疼!真的疼!”王太卡也懵了:“我就是看你熟悉,觉得亲切,所以来帮你找狗的。”
“你比狗跑的还远!”
“我和狗,还有可比性呢?”王太卡一脸无奈:“那个......我们之前是不是认识?我觉得你很熟悉。”
“认识?呵呵!”金泰妍好像还是不解气一样,另一只手也拽着王太卡耳朵:“这么久了,你又跑到哪里去了?”
那一刻,我居然慌张的发现,金泰妍看到王太卡之后,眼圈居然红了!
他们之间,这是有事情啊!
【二】
挺扯淡的!王太卡还有金泰妍,居然成了朋友。像是金泰妍这样的偶像,之所以能和王太卡这种人做朋友,还是因为王太卡保证,一个星期之内自己会找到金泽这条狗。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从那天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太卡解释了自己的病症,问金泰妍是不是曾经认识的人。金泰妍虽然否认了,但是我总感觉不太正常。
王太卡说一个星期内找回金泽,其实还是有原因了。首先,那条狗就是被王太卡掠走了。当时我们出了酒吧,就看到一条迷路的狗,和金泰妍给看的照片一样。王太卡当时直接把狗抓住,然后说:“这条狗挺眼熟,跟我有缘。不如晚上咱们吃狗肉火锅吧!”
当然还有另一个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一个星期,就是王太卡泡妞的期限。王太卡是一个功利心很强的人,地道的及时行乐主义者。不管什么事,总要计算一下有没有利益。
按照他的话说,自己前半辈子肯定是太苦了,所以上天都看不下去。现在前尘过往都没有了,自己要开始新生活了。
虽然王太卡是一个瘸子,虽然他长相也一般般。但是他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气概,说起话来也是一阵阵的,而且花钱还阔绰,所以很多初入夜场的女孩,都会被这样的人迷住。大概就是那种,成熟的大叔范。
我曾经看过一个女孩用刀在自己手臂上化了一个伤口,那是一个“王”字。然后泪流满面的告诉王太卡:“我为了你,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这时候王太卡就笑了笑,指了指我:“这个,在贤,我手下。你今晚就陪陪他吧!我今天太忙了!”
王太卡说完,还侧过脸亲身边两个女孩。
你不知道我那一刻多想站起来,狠狠的把这个王八蛋活活打死!这种人,简直是太恶心!
后来,我把那个女孩送走,什么都没做。回来的时候直接狠狠的打了王太卡一拳。好在王太卡没有还手,因为真的打起来,我还真打不过他。
“可以!你很有潜质!”王太卡吐了口嘴里的血,然后哈哈大笑:“等我哪一天死了,你就是大哥了!当初我也是这么当上大哥的。哈哈!”
这就是王太卡。
我曾经见过他在无数人目光中虚伪的笑容,也曾经听过他一次次在深夜里被噩梦惊醒。
我知道,他是在报复自己。他没有自己说的那样洒脱,他就是个胆小鬼。他明明很想知道自己前半生的回忆到底是什么,到底为什么自己会抱着那么丑的围巾在街道上哭成一个傻子。
可是他没有胆子回忆起过去。所以就这样自轻自贱,好像让自己堕落下去,会让那些抛弃自己的人愧疚。
幼稚到可怜,就像......一个智障。
......
“真的,在贤,这次不一样!”
这是王太卡第一次见到金泰妍之后,第二天早上起来跟我说的话。他说,他也不知道这个矮子哪里好,但是就是好像看见她。本来打死他都不会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但是现在,真实的发生了!
甚至他说,除了金泰妍,这辈子不可能再遇见第二个会让他心动的女生了。就算前半生的回忆想起来,就算曾经有什么挚爱,也绝对比不上金泰妍了!永远也比不上!
我荒唐的看着他:“你......你可是一个黑帮分子啊!而且......是个瘸子!”
听到我的话,王太卡微微一愣,随即苦笑一下,叹口气坐在沙发,有些不知所措:“也对,呵呵,不过最近少时好像走了几个人吧?她应该会很孤单,才会和我做朋友吧......”
我本以为王太卡会放弃,但是......我错了。
王太卡好像突然改邪归正了一样,帮会的事情不再参与了。他用自己卡上所有的钱,在金泰妍家附近盘下来一间房子,开了一家甜品店。
我问他:“你不问问吗?你确定她喜欢吃甜点?”
王太卡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她肯定会吃!”
王太卡还在店里专门为金泰妍做了一个小单间,里面还有柔软的沙发,每天更换的玫瑰花,以及一台小小的自动咖啡机。
我感觉我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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