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瑞并未听说过“墨鬼”此怪,却无端感到不寒而栗。她道:“吃鬼魂的怪物?就像尖牙鬼吃人一样?”
利歌答道:“爹爹他正意气风发,虽然瞧出不对劲,仍命令全军迎向那怪客。待靠近了一瞧,那墨客似是个女子,身上隐约绕着一团黑雾,手持新月般的利刃,她仿佛瞎子一般,见到大军仍不知避让,仍旧前行。
爹爹喝道:放箭杀了她!军中擅长骑射者弯弓射箭,几百根对准一处落下,那墨客中招,箭矢却没入她身躯,一下子全没了痕迹,也没任何用处。爹爹哼了一声,强笑道:这鬼魂是虚体!
他说出此言,自己立时就知道不对。鬼裔族真气有异,可以轻易杀伤幽灵,怎会奈何不得这墨客?再看墨客周围,箭矢不知去向,似乎一靠近她便被烧毁,连灰烬也见不着。
他又道:敌人非同小可,包围作战!随即,大军行动,一半前方围堵,一半骑马绕向墨鬼背后与身侧,突前的骑兵大喊着刺出长矛,身后的砍刀也趁势夹击,但这攻势没用,刀剑一碰上墨鬼就毁了,一团黑火烧上了近处的骑兵,转眼间就死了许多人。
爹爹感到又惊又怒,亲自上前迎敌,他龙火功在第六层上,离第七层境界只差少许,加上手中炎帝宝剑,身上冰皇铠甲,皆是古时神器,这时自信能找到诛杀这怪客的法子。他催马冲向墨鬼,炎帝宝剑借助龙火,烈焰遮空,一剑斩出。只听一声轻响,他宝剑震飞,黑火将他吞噬,我爹爹惨叫着摔落在地,幸亏冰甲释放风水二行真气,将那黑火熄灭。
他勉力爬起,见到那墨鬼出招,她那新月利刃横着一挥,这阴冷的荒原刹那间又冷了许多,风声响起,好似深渊中传来女鬼的哭嚎般令人畏惧。爹爹背后一痛,胸前透出个黑色的刃口,他不知这墨鬼何时到了他身后,又为何能穿透他这坚固无比的铠甲。
同时,他又看见每一骑兵身后皆出现了一个墨鬼,像是她们原本就隐身藏在每个人背后,紧贴着他们的身子,注视着他们的灵魂。紧接着,新月刃往前一送,透入骑兵身躯,所穿甲胄好像豆腐,不,犹如本不存在一般。
五百人,一瞬之间,都死在墨鬼刀下。
人一死,一众墨鬼随之消失,留下原先独身的怪客。本来鬼裔族死后极容易变作僵尸、怨灵,但爹爹却见到他们体内一股暗色光芒流入墨鬼体内。他感到挖心挖脑般的剧痛,想起先前那女鬼的话,猜测墨鬼欲夺走灵魂,于是咬紧牙关,死死忍耐。
墨鬼吸尽了旁人魂魄后,走到爹爹身前,我爹爹自知难逃一死,无法可想。
但墨鬼并未理他,如一阵风般飘过,迈向荒原边界处,直至与阴天骨地融为一体,再难分辨。
我爹爹原本不信阴间、冥界之说,但到了此刻,他才明白阴间的神圣,明白死亡的可怖。
而死者们亦有无上的神灵。”
辛瑞脸色惨白,道:“即使是当年的川枭,也敌不过你爹爹那支大军,但他们却死在墨鬼一刀之下,这功夫实是匪夷所思。”
利歌叹道:“爹爹的魂似被夺走了大半,身子也受了重伤,铠甲变得闷热沉重,于是他动手脱去,此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掌变得极大,指甲疯长。他伤口疼痛,痛的令他发狂,无法思考,留下的唯有愤怒。天亮了,他被逐出了阴间,回到漆黑骨地,辨明方向,前往长城。
途中,他遇上了一群前来盗墓之人,他发了疯,将他们全部杀了,啃食血肉,伤势痊愈。吃饱之后,他扮作流浪汉,想要进入长城关卡,却被当做奸细,投入大狱,没人认出他来,因为他已面目全非。但此时,他已是尖牙鬼,比之原先的他厉害许多,他疾病彻底发作,不可收拾,在骨地长城杀了许多人,直至护龙卫全体出动,他受了重伤,被他们擒住。”
辛瑞缓缓说道:“离落国人体内皆有尖牙病原,至于龙火贵族,若在阴气沉重、死尸堆积的地方受了重伤,也会变成尖牙鬼。”
利歌点头道:“原来如此。”拍着利百灵肩膀,又继续说道:“李耳与护龙卫做了买卖,将我爹爹交易回来,对外宣称他死了,将他封印于解元城下的古墓中。直到解元城瘟疫时,才被咱们释放出来,他一直躲在利沁身子里,而利沁也找到些驱使他的法门,动用他为自己牟利。”
辛瑞道:“这小尼姑死有余辜,但你爹爹呢?他会不会失控?”
利歌道:“你我在一起时,能够压抑嗜血**,对不对?我爹爹也是如此。他练成了奇异的法门,能缩小身躯,躲在人血管之中,我们可以带他上路。他纵然要饮血,我们也当指引他去杀恶人,吃野兽才是。”
辛瑞笑道:“你可真是个孝顺儿子,好吧,你认我做妹妹,他便算是我义父了。”
利歌见她笑容勉强,问道:“你害怕那墨鬼?”
辛瑞道:“你难道不怕?那墨鬼弹指间杀尽万千鬼裔,就算圣莲女皇也绝无法办到。阴间有这等魔头,我们可得小心万分。”
利歌郑重说道:“就像暴风雨、地震、火灾一般,咱们能避就避。”招了招手,利百灵甚是乖觉,倏然没影,但片刻之后,利歌却听见自己体内多出不断的呼噜声,他笑了笑,道:“走吧。”
辛瑞答应一声,暗忖自己即使对阴影境地颇为了解,但对阴间之事全无头绪,看来到骨地长城之后,还得多做一番钻研才是。
骨地长城更是纯火寺护龙卫总部所在,高手众多,手眼遮天,但愿前路一切顺利。
形骸险些被利歌、辛瑞揭穿,心中忌惮,一时不敢再靠近他二人。他心想:“狗咬好人肉,拳打老善翁,罢了,罢了。他们要去骨地长城,我就在前方等他们好了。等五天一过,再现身随行,他们也赶我不走。”
星知的魂魄托梦告诉过他,若要击败圣莲女皇,非借助利歌之力不可,形骸命中注定要随他们同行,但仔细想想,正面相助,不如伺机施援。他从未来过此地,召来土地爷问了问,得知前头有一镇子,叫做鸦巢,是前往骨地长城的必经之路。
形骸心想:“利歌他们得了通关文书,我可没有。那鸦巢镇上的战团都督不知是谁,我可迫他给我开上一份。”他不似利歌、辛瑞诸多顾忌,纵然身无分文,实在不行,便用那人性命威胁,或以梦魇玄功蛊惑,无需大费周折。只是他时间充裕,利歌又逃不出他的手掌心,镇上不知有无佳酿,形骸倒很想尝上一尝。
想到此处,不由得有些口渴,于是召马疾驰,天刚日暮,已至镇上。这鸦巢镇规模不小,其中有一低矮城堡,约有十五丈高,但瞧来极为结实,上头悬挂旗帜,乃是荆棘缠龙的图案,荆棘上鲜花盛开。形骸猜想:“花是高贵雅士之意,这儿的战团长定是个好色之徒。”
他取出木面罩,变了面容,走入镇上最近的一处酒铺,现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铺中主顾颇多,形骸找一角落,等了半天,小二才前来招呼。他要了这家所谓的“传世名酒”,但只是二十文钱一勺,味道也乏善可陈。
形骸心想:“我走遍天下,也饮尽天下之酒,不关好坏,总是一桩丰功伟绩,将来写成天地名酒录,永垂不朽。”这般想着,微觉好笑。
他问那小二:“你们这儿开具骨地长城的通关文书,是什么价?”
那小二精神一振,道:“大爷,您再买一勺酒,我详细说给你听如何?”
形骸无奈,又要了一勺。小二赔笑道:“大爷,咱们这鸦巢镇的都督,一般是不开通关文书的。你要开通关文书,该去金瞳镇、渔网镇、百花镇上开。”
形骸大失所望,道:“你这不是坑人么?”
小二忙道:“大爷误会了,你可知本镇如今都督是骨地长城女侯的什么人?”
形骸道:“你要说就说,反问我做什么?”
小二怏怏说道:“她正是那位女侯的母亲,十多年前改嫁至此。”
形骸道:“糟了,我可猜错了。”
小二奇道:“怎地猜错了?”
形骸道:“我瞧那战团旗帜五花八门,以为她是个色鬼。”
小二哈哈一笑,低声道:“以大爷这般英姿煞爽的风貌,她一见到你,没准便露出色鬼本相,也未可知。”
形骸见这酒铺中有一些武人,所穿所用皆甚是豪阔,他暗忖:“能来到这儿的武人,都是开出通关文书的,看样子便甚是有钱。”又问道:“那我要去骨地长城之外,又该如何是好?”
小二两手一拍,道:“大爷,我瞧你是个好人,那长城外凶险得很,据说十个人去,能回来半个人已然不错了。一个人去,百死无生,你去不成,也不是一件坏事。”
形骸皱眉道:“怎地回来半个人?”
小二道:“回来的那个不人不鬼,多半会患上尖牙病,得花好大的力气才能治愈。你说说,这不是半个人么?”
就在这时,有十人推门而入,小二朝形骸一抱拳,赶忙上前招呼。
形骸望向来人,微微一愣,见他们都穿纯火寺僧袍,其中有一人和尚满面春风,笑容洋溢,依稀正是拜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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